为了保护我国的林业资源,美化环境,保持生态平衡, 1979年2月,中国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3月12 日定为中国的植树节。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6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方案1】
为了认真搞好春季植树造林活动,推动我县全域生态园林先行区建设和省级绿化模范县创建工作,加快生态建设步伐,现就义务植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6年3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渭河近堤小村镇段(陈家坎牛场—李家坎鱼塘段)开展春季集中义务植树活动。各镇(中心)义务植树时间和地点自行安排。
二、参加人员
全体县级领导,县级相关单位,小村镇人民政府全体干部职工。
三、几点要求
1.义务植树活动由县农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参加,提早组织干部职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植树活动。各单位自备车辆,自带铁锨和水桶。
2.植树时必须严格按技术规程操作,挖坑规格为60厘米见方,切实做到“苗端、根展、深栽、踏实”,栽植后必须修好高20—25厘米的环状浇水坑,并浇透定根水。小村镇政府要安排专人管护。
3.县农林局要派技术人员做好现场指导,栽植结束后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履行义务植树的单位,县上将通报批评,并按每株50元的标准收缴绿化费,同时会同县联合督查室对各镇(中心)义务植树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4.各镇(中心)要将各自义务植树活动安排于3月10日前上报县绿化办。
5.小村镇政府负责为义务植树各单位引导行车路线,安排停车地点,确保义务植树顺利进行。
6.各单位参加义务植树时必须注意安全,严防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7.县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周普路及渭河堤坝路交通疏导。
8.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办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2016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方案2】
为了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造林绿化意识,优化县域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加快推进城乡园林化,精心打造“花园彬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义务植树绿化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二、任务安排
各镇自行选择合适地点安排任务;县级各部门单位统一在太峪镇街道两侧直观坡面进行植树,栽植树种为高1.5米以上的侧柏。总植树面积5000亩,其中新造2000亩、补植3000亩(各单位植树任务见附表);并对去年在七星台、刘家湾、紫薇山、花果山、大佛寺已植树的地块进行补植和抚育管理。
三、参与人员
县级国家机关,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挂牌机构、内部机构,各人民团体,驻彬各单位及相关企业组织干部职工和志愿者在指定地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四、活动组织
此次活动由县绿化委员会具体组织,各单位在指定地点组织开展。3月11日上午,各单位统一在太峪高速路出入口领取任务,3月12日至3月13日统一上劳,3月14日至3月15日进行检查验收,综合评比考核。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义务植树活动是全县城乡园林化暨“花园彬县”建设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将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细化任务、强化措施,促进活动顺利开展。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植树,示范带动活动开展。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印发技术要点,做好任务分配、地块划分、苗木调运、技术指导等工作。各单位要提前准备好植树所需工具,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广播、网络作用,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真正让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采取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刷写标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县委宣传部要牵头大力宣传义务植树活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县电视台、信息办、《今日彬县》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全县义务植树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从严把关,确保质量。植树时,要先整地挖坑,待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到苗木供应点统一领取苗木,再组织栽植。栽植时必须给苗木浇足坐根水,确保栽一棵活一棵、建一片绿一片。县城乡市容管理处负责林政队和动管站,县消防队负责森林派出所和林业站,县水利局负责森防站技术服务单位区域的水源供应。继续执行“四定三包”制度,“四定”即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三包”即包栽、包管、包活,并在植树现场插标立记,实行责任单位一包3年制度,落实栽植管护责任。对所分配区域内已有2米以下的树木,要做好幼林抚育工作,除净以树杆为中心1平方米以内杂草,树穴内土壤平整、无草根和石块,外沿高出10厘米;修剪树高1/3处以下多余枝条,剪口平滑和树干相平。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派专人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今年新植技术服务单位以附表为准,去年补植、抚育技术服务仍为原单位。植树结束时,各技术服务单位要对责任区域内的植树情况进行初验,待合格后申请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验收,合格的发给义务植树合格证;待树木成活后由各技术服务单位适时对成活率进行检查,并将成活情况书面报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上将义务植树成活情况进行通报。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义务植树活动造册登记,完善档案资料,确保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同时,在义务植树活动中,各单位必须强化安全、防火意识,严禁烧荒,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安全意外事故。
(四)严格督查,全面考核。活动期间,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考核办、组织部、监察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巡回督查等办法,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质量较差的镇、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活动结束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综合评比,并将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对任务完成好的镇和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未任务或完成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