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帮扶目标与任务
(一)帮扶目标。通过结对帮扶,全镇贫困人口每年下降12%左右,到2020年底,全镇贫困人口下降至7%以下。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幅高于全镇平均水平,90%以上的扶贫对象有稳定收入来源。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有较大改善,具备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至2020年贫困村实现全面脱贫。
(二)帮扶任务。
1.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帮助贫困户至少发展1个增收项目。如:发展一种养殖业(鸡、猪、羊、牛、鱼等)、种植一种高效经济作物(烤烟、水果、桑蚕、中草药、蔬菜、甘蔗等)、引进1项以上新技术、开发1项非农项目等;
2.帮助解决贫困户吃饭、穿衣、住房、饮水等基本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3.帮助贫困户学龄儿童及时入学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资助贫困学生读高中上大学等;
4.帮助解决贫困户看病就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贫困户劳动力接受技能培训、转移务工;
6.帮助解决其它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四、帮扶范围及分类
(一)帮扶范围。全镇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均参加结对帮扶。单位帮扶对象重点是新识别的10个贫困村,干部职工帮扶对象是建档立卡登记在册的3035户贫困户。
(二)帮扶分类:
1.县正处级在职领导干部(含县四家班子正调研员),每人帮扶15户贫困户;
2.县副处级在职领导干部(含县四家班子副调研员、县公检法和工管委以及其他单位在职享受副处级职级待遇的人员),每人帮扶12户贫困户;
3.正科级领导干部(含主任科员、在职享受正科级职级待遇人员),每人帮扶9户贫困户;
4.副科级领导干部(含副主任科员、在职享受副科级职级待遇的人员),每人帮扶6户贫困户;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职工,每人帮扶3户贫困户;
6.学校和医院一般干部职工,每人帮扶2户贫困户;
7.村“两委”班子成员,每人帮扶3-5户贫困户;
8.企业单位管理人员,每人帮扶2户贫困户。
五、帮扶时间安排
(一)帮扶时间:2015-2020年。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月—2015年4月)。利用拉挂横幅、固定标语、宣传板报、广播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结对帮扶全覆盖活动的背景、意义和措施途径等,引导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结对帮扶活动。
(三)联系结对阶段(2015年5月—2015年6月)。各村(街)、各单位根据贫困户名单和相关档案资料,统计汇总参加结对帮扶活动人员,并按附件安排表落实结对帮扶对象,填写结对帮扶表格,将联系结对情况报镇扶贫办,再汇总上报县扶贫办。
(四)开展帮扶工作阶段(2015年7月至2020年12月)。镇府机关、镇直各单位、县直联系帮扶单位、各结对帮扶干部职工深入各帮扶村与结对帮扶户开展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实现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工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抓好结对帮扶工作,督促各干部职工落实好帮扶措施。
(二)各单位要根据贫困村实际,切实落实帮扶责任,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结对帮扶村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发展对策,安排好干部职工与贫困农户结对帮扶;各村(街)、各挂点领导干部要与相关帮扶单位做好对接工作,落实干部结对帮扶。
(三)各帮扶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村屯进行甄别核实贫困农户信息,对有错漏信息及时予以更正,填写好帮扶表格。
(四)镇政府干部职工、学校教职工、医院医务人员、县直单位所辖管的镇直属机构(如财政、农业、国土、林业、畜牧兽医等站所)由镇根据实际安排结对帮扶对象。
(五)各帮扶单位要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整体谋划、统筹安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帮扶措施。坚持以开发式扶贫为主,救济式扶贫为辅,开发与救济相结合的方针,重点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改善条件,提高收入,增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
(六)各帮扶单位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深入群众,面对面做好工作,切忌走马观花、敷衍了事,更不能图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纪政纪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七)学校、医院和企业的一般干部职工在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中不作具体的考评要求,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其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帮扶群众的平台;企业在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中以自愿为原则,鼓励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参与扶贫工作。
(八)同一单位的干部职工应尽量安排在同一村(屯)进行结对帮扶,以便开展工作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