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办发【2015】1号《关于开展行政“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参与下,第一阶段工作顺利推进,成效明显。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切实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工作风建设,提升效能和服务水平,彻底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确保教育系统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教育和引导全体教职员工想事干事、敢于担当、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贴近群众,真心实意为师生服务,扎实有效推动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教育行风建设,提升依法治教治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爱岗敬业”的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目标任务
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防止和纠正部分教育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为官不为”的倾向,消除“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以及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进一步弘扬担当精神;坚决遏制“衙门”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杜绝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工树立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优化育人环境,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和谐校园创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整治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工。
四、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围绕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 群众“办事难”和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得力,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党员、教师特别是学校领导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
(三)学校安全工作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
(四)学校维护稳定工作措施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五)不按要求规范使用和发放各类民生资金,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民生资金的。
(六)不执行教育局的相关招生规定,招生行为不规范的。
(七)分班行为不阳光,存在暗箱操作,义务段存在开设重点班、实验班的。
(八)教师课堂上不认真授课,利用业余时间或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乱办班的。
(九)不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存在办班收费、乱订教辅收费、补课收费、择校收费、借读收费等问题的。
(十)固定资产、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闲置浪费现象的。
(十一)不按期推进工程项目,造成重大损失的。
(十二)不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的;不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和控制作业总量的;未经教育局批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的。
(十三)不加强学习、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擅离职守甚至长期不在岗等违反职业道德的;参与赌酒、赌博、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
(十四)不认真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贪图私利、以权谋私的。
(十五)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存在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代金券及烟花爆竹、贺卡、年历等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出国(境)等行为的。
(十六)对收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投诉件不调查、不处理、不整改,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的。
(十七)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从2015年5月1日开始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1.各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开展好整治工作深入研究,结合学校实际,明确工作重心、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活动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
1.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根源。
2.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案,逐条进行整改,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报告。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16日至11月30日)
建立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加大源头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做全体教师的表率,坚持把深入整治和规范教育行为工作作为今后学校重点工作,齐抓共管,做到工作格局不变、力度不减、标本兼治、防止反弹。
(四)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及时对各个阶段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总结分析、综合评估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撰写总结分析和综合评估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是2015年作风建设的重点,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活动的整体部署和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教育局对活动开展情况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宣传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黑板报、学习园地等宣传阵地,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排查,逐项整改。要敢于正视问题,广泛深入地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排查,要深入到服务对象中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以及服务存在的问题,能够做到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坚决做到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不走过场。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常抓不懈,通过制度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认真分析研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完善管理,解决好清前堵后的问题,从根本上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
(五)材料报送。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活动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关键岗位、重点环节排查登记表》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于2015年12月20日前报送;报送的材料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件,请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