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13  编辑:cgf 手机版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部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同时,很多种植大户、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对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应运而生。特别是最近习水县政府因地制宜地出台了《习水县推动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依托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粮大户等,根据生产规模、种类,按照申报审批、先建后扶的方式,由市、县共扶或由市、县独立承担相应扶持资金,提高了补偿额度,对促进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为进一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程的推进,本人对全县农村流转情况做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一、土地流转相关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简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或土地流转。2003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流转应遵循的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土地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二、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

  我县共有24个乡镇(区)辖210个行政村、15个居委会、农业人口64.9万人,耕地资源总面积117.3万亩,常用耕地面积为60.85万亩,人均0.94亩。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已实现土地流转10.656万亩,土地流转率达17.5%,其中,转包3.1952万亩,占30%;出租3.1902万亩,占29.94%;转让0.4876万亩,占4.58%;互换0.3721万亩,占3.5%;入股1.399万亩,占13.13%;其它流转形式2.0119万亩,占18.88%。流转入企业面积0.6036万亩,流转入合作社面积2.9895万亩,流转入农户面积6.0473万亩,流转入其它组织面积1.0156万亩。2014年后,流转入农户面积占56.75%,比2013年前上升了4.44个百分点,说明家庭种养大户正向家庭农场方式转变。2014年,全县仅回龙、良村、土城、二里、醒民、同民、民化、桃林、程寨、温水10个乡就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503万亩,其中300亩以上的地块16棕合计1.78万亩,主要用于发展有机红粮、烤烟、蔬菜(辣椒等)、经果林(红枣、核桃等)、中药材、稻田养鱼、种草养畜。分析我县土地流转现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从流转方式看,主要以转包、出租为主,占流转总量的60%,以转让、入股、互换及其它形式为辅,占流转总量的40%。二是从流转地域看,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良村、温水、回龙等烤烟、蔬菜、经果林等产业发展较好的乡镇,或者象桃林那样处于偏远、土地贫瘠、土地资源丰富的乡镇。三是从承包对象看,除跨村跨乡流转外,出现了德康农牧有限公司、习水县黔北麻羊养殖示范园区等省外企业和个人来我县承租土地的现象;四是从流转主体看,土地正由农户间流转向农户与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流转。

  三、土地流转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解决农村土地突出问题。2007年,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围绕农民利益对土地延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乱批滥占耕地、浪费土地资源和补偿安置费不到位、土地纠纷调处等问题进行了规范;二是因地制宜,搞活土地流转。根据不同情况,多种形式灵活流转。对外出务工、经商和无能力耕种者,或转让亲朋邻里耕种;或有偿流转给种、养大户;对蔬菜、红粮、烤烟、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基础较好的地方,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组织带动土地流转,吸引个人、经济实体或外来农业企业成片租赁土地,建立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引导激励,推动土地快速流转。为促进土地流转,2012年,县政府出台了《习水县农业产业化专项基金暂行办法》、《习水县2012年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等农业投入补贴政策,对新上的农业产业化、农业基础实施专项补贴,吸引民营、工商等民间资本向农业转移,构筑多元化农业投资渠道;四是发展规模特色产业,助推土地流转。在探索土地流转过程中,紧紧依托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草地生态畜牧业、稻鱼共生、冷水养鱼等特色优势产业制定惠农政策。最近,县政府根据《遵义市推动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因地制宜地出台了《习水县推动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对相对连片集中在100-300亩或300以上、流转期限3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园区、龙头企业等,根据生产规模和种类,按照申报审批、先建后扶的方式,由市、县共扶或由市、县独立承担相应扶持资金,提高了补偿额度,将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有机结合。

  四、土地流转工作成效

  通过土地流转工作,一是促进了规模化经营,生产成本下降,提高了农业效益。据调查分析,全县流转收入高出原承包农户近40%,其中粮油高出10%,大棚蔬菜高出5倍以上。二是促进了农业向园区化发展。由于规模经营,农产品成批销售,促进了特色农业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生猪产业园区、蔬菜园区、茅台酒有机原料生产示范园区已见雏形。三是促进了农业向现代化发展,提高了机械化作业水平。由于将分散土地连片集中使用,激发农业生产者购买农机具热情,实现农业种、管、收机械化。四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流转后,农业无风险,除了每亩土地最少不低于600元的流转收入外,还可获得外出务工、经商或养殖等方面的收入,成为现化农村“多薪族”,尤其是不愿离乡或长期外出打工的农民实现了就近打工就业的愿望。

  五、当前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方面部分农户受传统思想束缚,有恋土情结,把土地当命根子,不愿意流转土地,因而无法将土地连片,影响规模经营;另一方面,有的领导干部有畏难情绪,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基层最难解决的矛盾纠纷,从而不敢接近。二是龙头企业偏少,流转愿望带动作用有限。我县还没有出现真正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没有形带动一方的大产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多数是发挥不了功能,带动不了农民,因此还是种养大户在发挥作用,但必竟资金、能力有限。三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全县还没有建立完整的土地流转服务网络机构,因而土地流转纠纷隐患存在。四是财政扶持力度不够。县级财政薄弱,一旦兑现不到位,经营者闹情绪,从而影响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

  六、措施及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趋势,是实现富国强民的好路子,只有通过土地流转,才能走向农业现代化。因此,要加强基层干部的培训学习,开好群众会,作好广泛宣传。二是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平台。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形成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充实工作人员,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公开信息。三是以粮食、经济作物产量等为基础,合理定价。对土地流转定价应当按市场、物价变化、粮食及经济作物产量为依据,适时上调。四是加大扶持。加大对涉农企业引进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对土地流转的支持应不折不扣,从而确保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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