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教育扶贫攻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10  编辑:cgf 手机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教育在推进精准扶贫的作用,根据省上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重点对接全市25个特困片区、1365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贫困人口,努力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教育强民、技能富民的精准扶贫举措,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致富。

  (一)学前教育:重点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行政村延伸,到2017年,在全市9县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使全市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2%,按标准基本配齐配足幼儿教师,配备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优先实现民族乡有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全市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对接受学前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在园三年期间免收保教费。

  (二)义务教育: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到2017年,使全市农村学校教室及教学辅助用房、桌椅、图书、实验室、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基本满足生活需要;到2020年,全面完成“改薄”任务,使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到2017年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达到93%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82%以上;到2020年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达到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85%以上。

  (三)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贫困家庭倾斜。到2017年,加大职业教育免费力度,提高中职助学金标准,所有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到2020年,市上重点建设1所高等卫生职业学院,重点支持礼县职业中专、文县职业中专、西和职业中专建设发展;每个县区重点建设1所有特色的职业学校,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由现在的17所调整到10所左右。实现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毕业生接受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40%,通过多种途径确保贫困家庭的适龄学生进入职业院校学习,掌握专业技能,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改善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促进贫困家庭子女公平接受教育

  1.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有利于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就近入园、有利于乡镇分级管理、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依据《甘肃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在各县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满足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着力解决农村幼儿“无园上”的问题。

  2.认真实施“全面改薄”项目。落实市、县区配套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办好边远贫困地区村学、教学点,保障农村儿童就近入学。规划总投资18.85亿元,改造建设薄弱学校762所,建设校舍46.87万平方米,新建室外运动场地69.9万平方米,围墙6.7万米,护坡8.5万立方米,购置图书101.6万册,计算机1.9万台,教学仪器设备4945台,课桌椅14.5万套,学生用床5.05万套,食堂设备7971台,饮水设施2115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到2017年,宽带网络覆盖所有中小学,“班班通”建设覆盖所有班级,让农村学生享受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二)强化农村教师队伍培养培训的政策支持,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4.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有关要求,对乡村学校教师在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优提职等方面进行倾斜。鼓励退休教师到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开展支教。逐年解决农村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防止新的代课教师群体出现。

  5.落实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加快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农村教师住房困难。

  6.加快补充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拓宽农村幼儿园教师培养渠道,依托陇南师专和省内外学前教育院系,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按照省、市、县3:3:3的标准,为农村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通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特岗教师计划和富余学科教师转岗培训等措施,力争2017年前补充幼儿教师2500名,2020年前再补充2500名。

  7.组织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陇南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训规划。依托国家和省上项目,每年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300名,其中农村教师不少于200名。针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科结构性短缺、幼儿园教师不足等问题,实施教师转科、转岗培训300名,市级每年投入200万元,培训教师600名。

  8.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保证城乡教师、校长合理流动。坚持新招聘教师农村服务期制度,每年组织50对城乡学校开展结对帮扶,200名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20名城区学校校长到农村学校挂职。实施新一轮教师培训规划,每年富余学科教师转科200名,义务教育学校向幼儿园教师转岗200名,逐步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学科结构不合理,幼儿教师、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不足的问题。

  9.加大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依托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每年组织10名职业学校校长、30名专业课教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积极争取每年10名省属学校教师到我市职业学校支教,10名职业学校教师到省属学校挂职学习,使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50%以上。

  (三)加大学生资助工作力度,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权利

  10.加大学前教育免费力度,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贫困家庭幼儿在当地接受学前教育的保教费。所需补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

  11.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优先保证所有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享受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的生活补助。

  12.以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为重点,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优先安排每生每学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所有贫困家庭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按每生每学年2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带动家庭脱贫。

  13.4个藏族乡有藏族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在市内中等职业学校上学实行免学费,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并享受扶贫部门“两后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助政策。

  14.对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生源地市县财政按6:4分担。为贫困家庭考入高职(专科)、本科院校的学生每生每学年解决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由政府贴息。

  15.通过社会捐助、财政支持等多种渠道,设立陇南市教育救助基金,重点资助因灾、因病等突发特殊原因致贫的家庭特殊困难学生就学,建立以政府资助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四)精准对接贫困家庭脱贫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招生扶贫,扩大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的机会

  16.充分利用国家部委所属高校、外省重点高校、省属高校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农村生源专项招生计划和省属医学院校农村全科医生定向培养计划,积极争取扩大我市招录人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贫困家庭子女。

  17.认真做好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在我市各县区单独测试和中职应届毕业生推荐直升招生工作。按照省上下达的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和计划,做好分县定向单独测试,对于贫困家庭的子女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在中职应届毕业生推荐直升招生中向贫困家庭子女倾斜。

  18.在全市实行小学、初中划片招生,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招生计划与县区最低录取分数线并行的办法,严格落实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要求,促进教育公平。

  (五)推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劳动力转移,强化教育支持精准扶贫的能力

  19.积极申办陇南卫生职业学院。加快陇南卫生职业学院筹建步伐,主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以医药卫生类专业为主,加快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电子商务、汽车维修等专业建设,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劳动者。

  20.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满足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21.结合深入推进全省“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市委“433”发展战略,主动适应我市特色农业、重点企业、畜牧业、养殖业、社会服务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对大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加快职业学校专业调整,结合社会需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办好优势专业,积极创建特色专业、骨干专业,增强服务能力。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培育要求,在各县职业中专开办涉农专业教学点,每年开展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3万人(次)以上,实现“输出一人、脱贫一户”。

  22.完善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加快县区重点职业学校建设,使其成为学历教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基地。

  23.从2015年起,每年组织5000名以上贫困家庭的“两后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3万名以上青壮年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三、责任分工

  (一)市教育局根据我市教育发展情况和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情况,负责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等方面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扶持和资助政策,统筹各方教育资源,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办学质量。

  市发改委将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各类政策和资金支持。

  市财政局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协调落实中央、省上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努力加大财政投入。

  市编办、市人社局负责幼儿园、中小学师资配备工作,力争将“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优秀师资补充到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落实好教师职称晋升和待遇保障政策。

  (二)市、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省负总责、市级推进、县抓落实、扶持到校、资助到生”的教育扶贫工作要求,切实把精准教育扶贫纳入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建立任务台账,细化工作职责,挂图精准作业。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特点,规划、落实好项目、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各县区有关部门负责各类教育扶贫项目的实施。坚持“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详细清查办学条件现状,核实办学条件缺口,一一列出清单。按照项目规划和政策要求,落实各类教育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主体责任,确保各类教育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关,避免重复建设、超标准建设。

  四、完成时限

  学前教育:2015年至2016年,实现学前教育覆盖1600人以上的行政村。2017年,实现边远贫困山区和民族乡农村幼儿园全覆盖,幼儿保教人员满足基本需求。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保教设备、师资配备到位,幼儿园保教活动正常开展。

  义务教育:到2017年,9县区贫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生活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任务全面完成,9县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职业教育:到2017年,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高职(专科)教育全部免费。到2020年,全市55%的贫困家庭适龄学生都能进入职业院校学习,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职业院校(职教中心)职业技能培训能力适应贫困地区技能型人才培训需求。

  五、检查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市、县区定期检查各类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每半年对教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是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工程质量等情况。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级政府对教育奖补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重点强化预算管理、审计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与处理。

  (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各县区政府按照财政预算公开的总体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县级教育部门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教育发展年度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情况。

 

  (四)建立绩效评价制度。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对项目开工完工率、项目管理水平、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等进行绩效评价,及时客观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教育扶贫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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