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确定2014年工作重点_工作计划书

发布时间:2017-11-14  编辑:admin 手机版
工作重点 工作会议
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确定2007年工作重点
2007年的工作任务可以概括为:突出一个主题,打造两个平台,发挥两种力量,造就三支队伍, 保障三个群体,建设四个载体,实施五项工程,推进六项工作。突出一个主题,就是突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打造两个平台,就是全面开展、推进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建设两个平台;发挥两种力量,就是发挥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两种力量;造就三支队伍,就是建设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三支队伍;保障三个群体,就是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建设四个载体,就是继续实施“明天计划”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启动“蓝天计划”、“霞光计划”;实施五个工程,就是实施“社会救助、国家灾害应急救援、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爱心护理”五大国家公共服务重点工程;推进六项工作,就是强化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和依法监管,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推进基层民政建设,加快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具体如下:
(一)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权益
民政工作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但最直接的服务对象还是三类群体:一是受灾群众、贫困人口、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二是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三是烈军属、在乡老红军、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等重点优抚群体。保障好这“三个群体”的切身利益,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民政工作的重要职责。2006年,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扎实有效地实施了台风、洪涝、干旱等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明显提高了综合减灾救灾能力;继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实现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民互助共济向财政保障为主的转变,加快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步伐;全国普遍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稳步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出台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综合性文件,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救助水平有新的提高,城乡绝大多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在改善特殊群体福利待遇方面,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使五保供养有了制度保障;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有效推进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通过完善救助、社区康复、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政策,实现了孤儿救助从养教到关注全面健康发展的重大制度性转变,继续实施“明天计划”,使福利机构的2万多名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得到了手术康复。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截止到 11月20日 ,共发行福利彩票425亿元,市场占有率达到61%。在维护优抚群体合法权益方面,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大幅度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残疾军人医疗保障的办法,制订了解决复退军人有关生活困难问题的政策,向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上报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方案,在争取中央财政列支安置补助金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完成了军休干部年度交接任务。
六中全会《决定》确定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提出了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的任务。明确了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要求。指出了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发展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的方向。提出了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加大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等要求。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2007年要着眼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以健全体系、完善制度、搞好衔接、狠抓落实为着力点,以创新管理方式和增强财力支撑为推进手段,切实保障“三个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是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力争明年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使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全面建立,有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实施国家灾害应急救援重点工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灾害应急救助管理体制,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加强减灾机构建设和科技研究应用,并结合灾后恢复重建,研究解决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问题。继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巩固应保尽保、推进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要加快农村低保制度建设步伐,抓紧把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深入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供养资金,着力解决好五保老人住房、医疗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救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助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帮助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解决特殊困难。注意加强各项救助制度之间,尤其是与教育、住房、司法等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提高社会救助资源利用的效能,努力满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让困难群体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帮助。
二是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要以加强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为重点,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不同群体的特点,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服务设施,逐步扩大惠及范围。老年人社会福利要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为着力点,对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要强化政府保障责任,启动实施面向农村五保对象的“霞光计划”。对社会老人则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优惠政策为牵引,动员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推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方式,加快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儿童社会福利要认真贯彻15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养育、教育、医疗、康复、住房、就业等各项政策;继续实施、按时完成“明天计划”,并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的长效机制;启动 “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明年完成四分之一地级城市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改造任务;认真做好涉外收养与国际公约的接轨工作,确保涉外收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要与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相衔接,推进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和分散按比例就业。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努力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认真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销售网络、技术系统、诚信体系、管理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完成发行量增长10%的任务。进一步完善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公益金全部用到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上。
三是继续完善和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为契机,推进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切实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快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步伐,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社会生活水平同步增长。力争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早日出台《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政策,总结推广各地在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方面的好做法,不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稳妥推进军休干部住房、医疗改革,提高军休服务水平,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着力建设城市和农村社区平台
城乡社区这“两个平台”,是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又是服务城乡居民的重要载体,在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互助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06年,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认真研究解决民主选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力推动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召开全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座谈会,对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部署,命名表彰了一批“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以创建和谐社区为主题继续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换届直接选举率稳步提高。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社区服务目标任务,提出了社区服务政策措施,有力推进了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学习宣传了“社区工作者楷模——谭竹青”的先进事迹。继续开展万家社区图书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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