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妇女儿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10-30  编辑:pinda 手机版

   篇一

  为高质量地完成2015年度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同时为各级决策部门实施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供科学的监测依据,推动规划目标全面如期达标,请各成员单位按下列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时按质完成监测评估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组织完成监测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报送、监测评估、预警等环节的工作。根据目标责任分解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该工作所必须的人、财、物,加强督导和协调力度,确保监测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二、建立规划监测预警机制,为规划目标如期达标提供前瞻性的统计监测

  鹤山市实施2014-2016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已进入最后三年的攻坚阶段。为了确保规划目标全面如期达标,各成员单位要全面盘点本部门规划目标的达标情况,要结合未达标指标的目标情况进行分年度的预警分析,分列预警情况表,从而掌握未达标指标的变化趋势,为部门决策明确主攻方向,提供科学预警信息。对重点难点指标的达标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落实推进的措施和方案,推动“两个规划”的实施进程。

  三、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监测数据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本部门2015年度妇女儿童规划监测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5月19日前将《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监测统计年报表》(鹤山市2015年报表)、《〈鹤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14-2016年)〉主要定量指标统计监测预警情况表(2015年度)》、《〈鹤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4-2016年)〉主要定量指标统计监测预警情况表(2015年度)》(共三表)有关本部门的指标数据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并就有关数据的变化情况作说明和解释。参照市2014年报表中的相应数据,对照指标找出差距和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好预警工作。

  四、认真撰写年度监测评估报告

  统计监测重点成员单位(统计局、教育局、组织部、卫生局、劳动保障局、妇联、民政局、计生局、环保局、市政局、体育局)要认真撰写本部门“两个规划”年度监测评估报告,在撰写“两个规划”评估报告时,应将妇女发展规划评估和儿童发展规划评估分为两个独立报告。要针对监测评估的任务及时反映规划实施的进程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报告应包括五项基本内容:一是反映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全面盘点规划目标的达标情况;二是总结年度有关政策与工作,指出成绩与问题;三是与全省和有关地区同类指标作比较,指出优势和差距;四是测算下年指标达标速度,对达标难度较大的指标提前预警;五是提出促进完成规划目标的建议。

  统计监测重点成员单位请于5月25日前将监测评估报告以纸质及电子版(公文交换系统或email,email地址:***@126.com)的方式报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监测评估总报告由市统计局负责撰写,市妇女、儿童规划评估总报告于6月10日前一式两份报送江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江门市妇儿工委将于6月中旬对各市、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预警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篇二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村委的中心工作,扎实做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和谐南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加强妇代会队伍建设。引领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关键要有一支政治思想好、创新意识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实的高素质妇联干部队伍。引导广大妇代会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密切联系妇女群众,认真倾听妇女群众呼声,着重加强对妇女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相关问题的研究,推进重点问题的突破。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培育典型,总结推广基层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村妇女工作发展。

  2、健全高效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是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妇代会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联系基层制度、学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在“联”字上做文章,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的运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妇联的服务功能,推进妇代会工作的项目化、实事化,打造特色品牌。

  3、坚持创新发展,打造建功平台。一是扩大巾帼建功覆盖面。进一步规范创建程序,提高创建质量,提升创建档次。积极构建巾帼示范区、巾帼文明单位、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标兵等一系列立体创建格局,进一步扩大示范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二是进一步深化“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岗村结对活动,鼓励和支持“巾帼文明岗”成员深入农村开展服务,形成以城带乡的良好局面。依托南三村俱乐部,培育妇女文艺团队、活跃妇女文化生活,努力打造具有南三特色的“巾帼示范村”和妇女工作示范点。

  4、以各种节日为工作契机,激发广大妇女儿童共建共享的热情。借助“三八”妇女节、母亲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契机,继续整合和发挥妇代会品牌优势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组织妇女开展各类活动,。同时将加大对优秀女性的宣传和报道,用先进人物事迹引领教育广大妇女群众,激发广大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热情。

  5、以文明家庭为工作抓手,推动和谐文化走进千家万户。一是进一步深化文明家庭创建,以家庭“细胞”的优化推动社会的文明和谐。把平安家庭创建作为文明和谐家庭创建的基础工作,创新活动载体,树立一批平安家庭创建示范点、示范户,实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二是以“美德档案”促进新农村新风貌。深入推动“美德档案”活动,将文明进步的村规民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宣传进村入户,倡导和谐文明、绿色环保的新农村新风貌。三是进一步抓好家庭教育工作。继续开展“双合格” 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传播活动;在农村、企业、社区等领域中发展和规范家长学校;充分发挥家庭教育讲师团、家庭教育研究会的作用,探索完善家庭教育新机制;注重“好家长”典型示范,进一步探索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务实有效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模式。

  6、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契机,大力宣传《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各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法律法规,推动男女两性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7、着力深化妇联维权工作机制。不断深化现有妇联维权制度,加强对信访维权事前预防、事中协调、事后回访等制度的完善。不断完善镇、村妇女维权站的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妇女维权站进综治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和发挥公、检、法、司等社会法律资源的作用,健全社会化维权网络,依托“110”妇女儿童救助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妇女维权热线”及社区(村)姐妹维权(谈心)站等,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服务、支持和保障。

  8、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一是实施贫困母亲援助行动。积极探索扶贫新模式,充分利用女能手资源,以项目帮带扶持来提升扶贫实效,具体开展好百名贫困妇女慰问活动、残疾母亲扶助活动、努力维护好贫困母亲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实施“春蕾计划”,并开展弱势儿童关爱行动。重点关注单亲、留守、贫困儿童,从单一的物质帮助向精神帮助、心理帮助转变,促进弱势儿童完成学业和健康成长。三是结合新居民管理局成立契机,做好女性新居民的素质提升、维权服务等工作,将妇女工作触角延伸到新居民女性中,引导和帮助她们尽快融入本地社会,共建共享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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