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10-16  编辑:pinda 手机版

   篇一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学校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师生负责的高度认识,处理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校消防工作落到实处,为教职工和学员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职责规定悬挂上墙。

  2、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3、学校宣传板报及班报定期有消防常识内容。

  4、每学期每班组织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常识宣传。

  5、每年组织一次参观驻地消防中队活动并请消防官兵讲授消防常识课;组织一次师生与消防官兵互动活动。

  6、建立少年消防团组织,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7、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8、将消防常识纳入教学内容,使学生做到“两会两须知”,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学生受教育率达到95%以上。

  三、具体做法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教育局安全工作要点,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施。学校成立了以户振江校长为组长,毛国良担任副组长,组员有十位,分别是:吕立言、丁彦华、李凤启、薛宗梅、吕伟波、高立波、毛贵阳、陈颂、顾伟、吴作勤,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司其职,配合派出所严密防范做好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努力清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全体教职工和学员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2、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我校制订有"学校消防工作制度"、"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等各项消防制度。为保证各项消防制度的贯彻落实,本年度要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1)认真学习执行教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行政责任负责人,及时检查总结,把消防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2)修订完善"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具体制订常规教育制度,加强督查。上班时间教师必须在职在岗,严格按规定执行,防止学员伤害事故发生,切实做好登记和善后处理,并与教师的考核挂钩。

  (3)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认真安排好值班,门卫要尽心尽责,每天检查教室门窗。加强对门卫的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学校要严格控制,做好登记。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5)定期检查各类器材、校舍,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强校舍改造、校园绿化过程中的安全防范,认真记载施工日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各班在学生离校前必须切断电源。

  (9)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留,专人负责,学校财产借用出校门必须要有手续。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做好学校消防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继续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每天都要组织老师对校园等地方的巡逻,做好防火等工作。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篇二

  现已步入冬天,天寒物燥,火灾频起。为营造一个和谐、温馨、安全的生活环境,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特举办消防宣传活动,弘扬安全精神,提高人们们对消防的认识和自身的安全意识。

  活动主题

  普及消防知识,深化安全思想,让和谐,温馨,安全充满小区生活

  活动目的

  1,在小区中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2,让同学与小区群众互学互助,共同提高消防意识

  3, 通过该活动,大力进行消防宣传,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为创造和谐小区尽一份力

  活动安排

  时间:10月30日

  地点:万枫家园

  举办单位:城环青协

  人物:张仲舒携环工邱天万隆等18名志愿者

  活动内容

  1,分发消防宣传传单,讲解消防知识

  2,安全消防知识调查,分发安全小贴士

  3,活动会后总结

  相关资料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部门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单位的防火责任人由一名行政领导担任,经单位领导班子确定,报局审批,由市交通防火委员会签发任命书;单位内部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本单位领导班子直接任命;办公室为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单位日常消防工作。

  三、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要明确职责,发生火灾时,各级防火责任人、保卫干部要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组织职工进行扑救。

  四、定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建立消防巡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按要求设置、摆放。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六、有计划地安排各级防火责任人、保卫干部参加市消防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掌握消防法规,做到持证上岗。

  七、针对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明确本单位职工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及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不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九、加强宿舍区的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宿舍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严格执行用火用电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十一、选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十二、各种建筑、专修工程的消防设计,须按规定严格执行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制度。建筑、装修工程竣工时须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三、积极配合市消防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有关意见,要及时研究落实整改,保证做好消除消防隐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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