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协调科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安排_年终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04-23  编辑:admin 手机版

XX年年,能源协调科在州经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省、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特别是紧紧围绕全州工业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全州工业倍增计划、双十行动、积极推进重点产业建设工作,努力推动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在分管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能源协调科认真做好电力协调工作,按“五保”原则确保计划用电落实到位,保证全州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用电;加强电煤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州火力发电厂的电煤需要,使电厂能够多发电、多供电,确保全州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节能降耗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能源协调科在人员不配套,工作繁杂的情况下,克服困难,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节能降耗政策措施,严格执行省制定的差别电价政策,遏制高耗能产业发展,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落后设备,促使企业应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提升传统产业,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能源协调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电力协调服务工作
一、计划用电工作
计划用电工作是能源协调科近几年的主要工作之一,随着红河州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工业用电负荷不断增加,用电需求呈快速增长态势,目前,日用电负荷最高已达115万千瓦,日平均用电量在2200万千瓦时以上。而煤炭工业和电力工业发展的相对滞后,加大了计划用电工作的难度。今年1-6月全州电量需求33.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1%,实际用电量25.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1%;XX年年7-12月预计用电需求3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全年全州电量需求71.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1%。由于我州工业经济增长较快,电力的增长的速度远不能满足全州工业经济增长的需要,因此,在电力供应短缺时期,实行计划用电政策就十分必要,也是政府调控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调控手段之一。为确保全州经济和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能源协调科按照“保居民生活用电、保重点、保增长、保效益和保行业整合”的计划用电原则,按省三电办下达我州的电量指标认真做好每季每月每周的计划用电方案、有序用电预案,做到有序供电和有序用电。对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淘汰类企业一律停止供电,对限制类企业、高耗能企业严格执行计划用电政策、加大限电力度;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实行峰谷、峰枯分时电价政策,用价格杠杆调节企业用电,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使有限的电力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加强与红河供电局调度、营销部门间的联系,强化电力调度监管力度,协调解决计划用电中出现的临时性问题;在确保重点、保增长、保效益用电的同时兼顾一般,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引导用电单位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终端设备用电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到节约用电,实现节能减排。
通过计划用电工作,基本做到有序供电和有序用,既保证了我州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用电,又兼顾了一般,确保了全州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用电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只有安全生产才能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安全就是企业的经济效益。今年以来能源协调科根据全州工业的安全用电形势,从全州工业生产的实际出发,分别以红经济[XX年]19号《关于对全州煤矿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红经济[XX年]20号《关于加强电力设施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红经济[XX年]58号《关于对煤矿、非煤矿井及易燃易爆企业用电资质进行检查的通知》等下发到各县市经(贸)济、电力公司和用电单位,并与州安监局和红河供电局组成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深入到基层、企业进行安全用电等检查,一方面向企业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大政方针,安全无小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另一方面通过检查组查出的问题能及时向企业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促进用电企业加强了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节约用电
近几年,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低水平扩张,能源约束矛盾日益突出。当前,煤电油运全面紧张,价格大幅度上涨,能源供应紧张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随着汛期的结束,水电出力急剧下降、由于电煤供应严重短缺,火电出力不足,全省电力供应紧张,出现拉闸限电的现象。另一方面用电效率低、浪费大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电动机、泵类、风机、空气压缩机、工业电炉等主要终端用电设备平均能效水平较低,用电管理粗放,企业、机关、居民都还存在很多不良消费习惯,节电潜力很大。必须高度重视节电工作,采取节电措施,提高电能利用效率,降低电力消耗。一是加强节电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加强节电管理工作,在节能宣传周期间采用召开节能降耗座谈会、开展节能知识竞赛活动、在人群集中的社区、工厂粘贴宣传标语口号等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使节电成为企业、单位和个人的自觉行动。二是大力调整用电结构,严格限制高耗电、高污染产业盲目发展,限制和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三是抓好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高耗电行业节电管理,加快节电技术改造,推广节电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回收部份能源。四是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进一步完善峰谷、丰枯电价,加强负荷管理,努力转移高峰负荷,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合理引导电力消费,提高终端设备电能利用效率。
电煤协调工作
红河州是云南省的火力发电基地之一,XX年底有火电装机173.5万千瓦,到XX年年底火电装机达到253.5万千瓦,其中30万千瓦机组6台、10万千瓦机组6台、13.5万千瓦机组1台。随着红河州新建火电机组的建成投产,电煤需求量和电煤供应量也在不断增加。去年富源煤矿11.25事故后,加剧了电煤供应紧张的局面,去冬今春全省缺电煤500万吨,其中红河州缺400万吨,XX年年上半年红河州缺电煤300万吨。由于电煤日趋紧张,加大了电力的供需矛盾。红河虽是产煤大州之一,但按现有的产能也远远满足不了电煤增长的需要,为此省州政府多次召开了电煤协调工作会议,特别是去年省10.18日召开的电煤协调工作紧急会议,确定了小龙潭矿务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用非常规手段,加大煤炭的生产力度,经小龙潭矿务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XX年年平均每月生产原煤90万吨左右,最大限度地满足电煤需要。同时给予红河州地方煤矿每年XX万元技改贴息支持,调整全州产煤结构和用煤结构,减轻小龙潭矿务局电煤供应压力。
预计XX年年全州可生产原煤1460万吨,同比增长37.6%,其中电煤993万吨,占总产量的68.0%(小龙潭矿务局电煤占全州煤炭产量的61%,山心村电煤占总产量的5.2%,其它煤矿供应电煤占总产量的1.8%)。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全年红河州仍缺口电煤500万吨左右。
XX年年根据省州有关电煤协调工作会议精神和州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了电煤协调相关工作。
一、电煤协调所做工作
(一)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电煤生产及协调的领导工作,州政府专门成立了电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亲自任组长,并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大局意识,把电煤、电力供应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抓出成效。电煤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组织召开电煤协调工作会,解决电煤生产运输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促进了电煤的生产和供应。
(二)积极推进小龙潭矿务局五期扩建工程
为切实推进小龙潭移民搬迁工作,州委、州政府把小龙潭矿务局五期技改扩建工程作为州重点产业建设的一号工程来抓,由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挂钩,开远市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大项目的推进力度。小龙潭矿务局打破常规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五期扩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土方剥离进度。同时,按省政府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多产原煤,尽可能满足电厂电煤的需要。预计XX年年小龙潭矿务局可生产原煤1076万吨,其中电煤880万吨。
(三)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调整用煤结构
为减轻小龙潭矿务局电煤供应压力,调整全州用煤结构,州政府与开远、弥勒、泸西和建水四个主要产煤县、市签订了《原煤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了电煤生产供应奖励办法,鼓励各产煤市县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要加大煤炭的生产力度,多产煤,多供煤。要求各重点产煤县市尽快进行技改扩能,努力提高原煤产量,缓解全州供煤不足的局面。
同时也要求各火电厂也主动积极寻找煤源,做好掺烧试验,加大小龙潭矿区以外煤种的掺烧量,争取多发电,多供电,为全省全州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加快地方煤矿扩能技改步伐
今年7月2日省经委召开电煤协调会议后,州经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又多次带领科室相关人员分别到开远、泸西、弥勒、建水等主要产煤市县调研,推动煤矿加快整合步伐,使我州有更多的煤矿符合省政府支持的政策,得到省级更多的资金支持,通过技改扩能挖掘现有矿井潜力,并要求凡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开工条件的煤矿要尽快验收和开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大产煤量。
(五)建立电煤运输绿色通道
为保证大唐电厂、华电巡检司电厂、小龙潭电厂电煤运输畅通无阻,州经委与交通、交警、开远高速公路管理段等部门协调,建立了电煤运输绿色通道,由州电煤协调办专门为电煤运输车辆发放绿卡,确保了电煤公路运输的通畅。
二、电煤供应存在的问题
(一)红河州是云南省煤炭生产的大州,但同时也是煤炭的消费大州,州内自产的原煤均不够用,还需从州外购进部份原煤。其次,按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全州将关闭19对煤炭矿井,减少产能57万吨,将会使今冬明春红河州电煤及社会用煤供应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
(二)小龙潭矿务局目前月产煤已达90多万吨,由于五期技改扩建工程进展缓慢,如果明年超产能力下降,按省经委的发电计划安排,电煤与非电煤供应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对全省以及红河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节能降耗工作
节能减排是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全州电力、化工、有色、钢铁、建材等行业占了全社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大头,有效遏制这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当务之急。
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州“十一五”末期单位gdp能耗下降17%,平均每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约为3.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25%,平均每年下降5.6%。红河州正处于工业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工业结构以资源型、耗能型和初级产品型为主,能源需求持续较快增长,消耗规模逐渐扩大,节能降耗任务十分艰巨,形势十分严峻。
一、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节能减排工作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方针政策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布置,红河州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力推进全州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云政发[XX年]113号)(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红河州成立了由州人民政府州长任组长,分管工业副州长任副组长,以州经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环保局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经委负责节能管理日常工作(其中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州环保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协调和督促,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全面落实责任
为确保节能降耗任务顺利完成,认真贯彻落实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的精神,我州在XX年年7月23日召开了红河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紧急会议,向我州10个涉及淘汰落后产能的县市传达了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对省下达我州XX年年单位gdp能耗下降4.0%,节约能量40万吨标准煤,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电力10万千瓦、铁合金6.764万吨、水泥32万吨、黄磷2.1万吨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下达,要求各县市严格按照要求淘汰落后生产装置,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实现我州XX年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红河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了《XX年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书》。红河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及重点耗能企业签订了《XX年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XX年年环保目标责任书》。红河州工业能源消费占全州全社会用能比重大,而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又占到了全州工业7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对gdp能耗影响较大,为此,以红经济[XX年]269号文印发了《关于下达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分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的通知》,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市政府及重点耗能企业,通过层层抓落实,确保节能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从资金上对节能工作给予保证
我州财政每年安排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资金200万元和工业技改资金6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节能降耗和技术改造。今年州财政在原预算的基础上又增加100万元工作经费专门用于节能减排工作。政府对节能减排不断加大对资金的投入,促进了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收到一定成绩。
(四)突出重点,以抓工业节能为突破口,确保全州节能目标的落实
针对红河州能源消耗总量的80%以上是工业企业消费的实际,我州以抓工业节能为突破口,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节能降耗工作,为全州节能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降低企业能耗,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云锡集团公司冶炼分公司的锡粗炼车间的反射炉熔炼系统,经过近50年的超负荷运行,劳动强度大、污染严重、能源消耗高、锡金属回收率93%、热利用率仅为31.5%。引进澳斯麦特强化熔炼技术对粗炼系统进行了改造,以及通过节能、环保等自主创新,各项技术指标超过设计水平,直接金属回收率达96%以上。澳斯麦特炉不仅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可观,而且节能环保效果显著。与原反射炉相比每年节约燃煤11000多吨,热利用率提高到53.6%,提高了22.1个百分点,配套的6000kw余热发电机组充分利用余热,年发电量3500万kwh以上,年创效益1400多万元。
开远国资水泥公司根据国家提出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鼓励技改、淘汰落后"的发展方针,投资1.76亿元,采用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水泥生产工艺,代替落后的湿法生产工艺,建成一条XX 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同时建成4mw的纯低温余热电站,吨水泥综合能耗由191千克下降到142千克,下降51%,大量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XX年年1-9月节能量5220吨标准煤,节能环保效果十分明显。
小龙潭发电厂、巡检司发电厂用30万千瓦大型联合循环机组取代老旧机组,每千瓦时发电煤耗大幅下降。以小龙潭电厂计算,原煤消耗下降了150克,年节约标煤就可达28.7万吨,节能效果十分显著。
2、加大高耗能、高污染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为全面推进我州的节能减排工作,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我州已于XX年年6月初提前关闭巡检司电厂4台2.5万千瓦的火力发电机组,每年可减少原煤消耗68.3万吨,折合标准煤为29.7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3万吨;在水泥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XX年年2月开远国资水泥公司提前关闭了两条湿法水泥生产线,淘汰落后产能24万吨;与此同时,今年还关闭了变压器装见容量小的黄磷炉装置7台(套),产能2.1万吨、淘汰能耗较高的铁合金炉19台(套),产能6. 76万吨,年可节能约标准煤6.9万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12年-2012年逐步关闭小龙潭电厂6台10万千瓦高耗能发电机组和滇能弥勒电厂13.5万千瓦机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水泥45万吨、钢铁7万吨、铁合金2.8万吨。
3、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通过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节能减排。延伸产业链,加快精深加工业的发展。红河州工业中重工比重较大,原料型的产品居多,产品耗能高,附加值低,高耗能产品向精深加工发展是实现单位产品能耗下降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我州在加快工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延长产业链的工作,通过发展精深加工,大幅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如云锡公司通过发展锡材、锡化工产品,蒙自矿冶公司通过建铜锌冶炼生产线,石屏前隆公司发展黄磷精深加工产品,提高了产品附加值,降低了单耗,取到了较好的节能减排效果。
4、加强引导,加快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引导企业有重点地开发和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投资方向。在红河州工业发展规划中加大对重大节能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明确地提出要向节能型项目上倾斜,从导向上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引导。
针对我州工业能耗最大的是发电企业这一实际,我州积极鼓励企业发展3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联合循环机组;采用高效、洁净发电技术,改造在运火电机组,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实施"上大压小"淘汰能源消耗高的小火电机组,提高单机容量。同时,鼓励企业发展热电联产,综合利用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余气联产发电,回收部分能源,如开远国资水泥公司、红河钢铁厂、弥勒锦东化工厂、建水群星化工厂等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减少了原煤消耗,同时大量减少了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的排放。
5、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竞赛活动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云政发[XX]120号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完成省政府下达红河州"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1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5%(平均每年下降5.6%)的目标,结合红河州的实际,制定了《红河州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竞赛活动方案》,通过开展活动,提高企业的节能意识。
6、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认真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加强对年耗能一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用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人员,加强对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健全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促进企业节能降耗上水平。
(四)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推动全州工业企业上水平上台阶
为鼓励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全州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我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钢铁、有色、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加大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对国家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采用节能节电设备,提高终端设备用电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通过认真严格地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促使企业尽快淘汰落后产能,同时进行节能技术更新改造,降低产品单位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
(五)强化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节能意识
工业企业是我州能源和资源消耗的主要大户。我州从抓工业企业入手开展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积极组织年综合能耗在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参加省节能中心举办的4次节能培训班。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节能管理和统计工作,今年10月24日,州经委和州统计局在蒙自共同组织了一期规模较大的节能统计培训班及节能降耗工作会,由省节能办和省统计局的老师授课,培训了全州经委系统、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和全州17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人员300多人,为节能减排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基础。12月4日组织召开红河州重点耗能县市经贸局、统计局、重点耗能企业参加的节能降耗工作会,进一步落实节能降耗目标。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意识和节能意识,今年内对列入全州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为广泛宣传节能降耗,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采取在工厂、社区等人群聚居地粘贴宣传标语,组织州内重点耗能企业召开节能降耗工作做座谈会,组织职工开展节能降耗知识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使节能减排活动深入人心。积极参加由省经委举办的《XX年年中国昆明国际节能新能源环保博览会》(XX年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从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污染减排等方面对近年来红河州在节能减排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展示,宣传红河州的同时,进一步推动了全州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加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力度及未达标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
全州高耗能高污染10个重点行业的137户企业均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且按照国家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了省、州XX年、XX年及XX年的"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达标排放"再提高工程"及"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等考核验收。
(七)制定下发《红河州节能减排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云南省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稳定发展,我州制定并下发了《红河州节能减排实施意见》,加强对全州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八)对节能降耗工作开展督查督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我州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州工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州XX年年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10月26日,州政府办以特急明传电报下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州节能降耗及工业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按通知要求,六个督查组于10月30日分赴十三个县市对全州节能降耗工作及其它工作进行督查督办,有力地促进我州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节能管理机构不健全,能源统计体系不完善。目前州及各市县节能管理工作机构不健全或未建立,缺乏节能减排工作管理人员;节能管理的核算系统尚不完善,不能对全州、全社会用能情况,特别是企业用能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而大部分工业企业也无专门的节能机构和人员,节能措施难以落实。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红河州轻重工业发展比例不协调,轻工业发展缓慢,而高耗能的重工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轻重工业的比重由XX年的39.9:60.1调整到XX年的25.2:74.8,轻工业比重下降了14.7个百分点,重工业比重进一步上升,而重工业中以高耗能产品居多。从目前红河州工业发展的态势和"十一五"期间的工业项目发展情况来看,重工业特别是高耗能工业的比重还会进一步增加,能源消费的总量还将逐年上升,特别是由于重工业产品比重大,产品附加值低等,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难以大幅度降低,节能降耗工作困难较大。
(三)红河州作为全省重要的火力发电基地,在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能源的同时,也加大了我州节能工作的压力。我州火力发电量占到了全省的三分之一左右,消费的一次能源占全州能源消费比重较大,消耗的煤炭转换成电能后,一部份在本州内消耗,而一部份输出州外消费。由于火力发电总能耗及单耗较高,撑大了我州能源消耗总量,单位gdp能耗下降难度加大,使得我州的节能降耗任务加重,难以实现单位gdp能耗的大幅下降。
(四)部份企业对节能减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由于长期以来一些企业在发展思路上存在重生产、轻节约,重速度、轻质量的倾向,对节能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节能意识不强。因此,在节能工作上普遍存在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节能还没有成为绝大多数企业和公民的自觉行动。
(五)国家节能降耗政策不配套。国家在对企业节能改造、节能设备研制和节能新技术的应用方面没有相应的财税鼓励政策,对能耗指标较好的企业也没有相应的用能奖励政策,对能耗超标的企业也没有较全面的处罚政策,没有建立有效的节能激励机制,企业及广大群众的节能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不高。
(六)资金投入不足,节能技术开发和应用不够。节能必须依靠技术进步,但从总体上看,企业普遍投入不足,创新能力弱,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特别是一些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应用不够,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难。
五、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一)尽快建立完善省、州、县三级节能统计核算体系。由于现在的节能统计核算体系不健全,统计指标单一,不能涵盖全社会用能情况,在计算gdp能耗指标时,州、县市对节能降耗情况不能及时进行监测和管理,使节能工作受到极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快建立并尽快完善省、州、县三级节能核算体系。
(二)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产业结构决定了能源消费结构,目前红河州的工业以资源型的重工业为主,电力、化工、有色冶金、黑色冶金和建材工业能源消费占到了全州规模以上工业总能耗的93.3%,能源消费不合理。从今年1-9月情况看,单位增加值能耗分别为:电力11.23吨标准煤/万元(含水电)、化工17.88吨标准煤/万元、有色冶金1.47吨标准煤/万元、黑色冶金24.37吨标准煤/万元、建材15.91吨标准煤/万元,除有色冶金行业外,其它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均高于全州3.75吨标准煤/万元的平均水平。因此,只有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才能有效降低单位gdp能源消耗。
(三) 制定合理科学的用能鼓励和处罚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对用能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税收、用能方面的鼓励政策和对用能单位超单耗的处罚政策,利用经济杠杆,为节能工作的推动和实施从制度和政策上提供保证。
(四)加大政府贴息资金投入,改造现有生产工艺和装备。红河州的工业企业以高耗能企业为主,能源消费高,而企业在节能技术改造方面的投入较为困难,政府要加大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资金贴息的力度,使企业尽快使用现有的一些先进的节能设备,改造传统工艺和设备,降低工业企业的能耗,为全社会总的节能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保证。
(五)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为进一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政府需要制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在新上项目、职工安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从政策上为淘汰落后产能提供政策支持。
(六)制定鼓励企业通过技改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的优惠政策。为鼓励企业在节能降耗减排方面积极工作,加大投入力度,用先进的节能工艺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政府应对企业在申报项目、新上项目、技改贴息等方面将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从政策上为节能工作提供保证。
(七)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以产业结构优化为突破口,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带动产业升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地方标准或总量排放超过稳定限额的企业,强制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扶持清洁生产项目,突出对节能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绩效考核。
(八)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采用节能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政策扶持力度。
(九)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钢铁、有色、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加大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对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促使企业尽快淘汰落后产能,同时进行节能技术更新改造,降低产品单位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采用节能节电设备,提高终端设备用电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XX年年工作安排
1、加强重点行业、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我州重点耗能行业主要为电力、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学工业等。开远小龙潭电厂、解化集团、红磷公司、云锡公司,泸西伟洪吉宇公司和润鑫铝业公司是我州的重点耗能企业,其能耗占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能耗的70%,因此,以上企业仍然是红河州节能降耗的重点企业,必须继续抓好节能管理工作。
2、按省的要求,继续组织州重点耗能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省节能中心举办的各类节能培训班学习,在红河州举办两期节能培训班,不断提高企业节能岗位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积极组织各县市做好节能宣传周有关工作,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3、按省里要求做好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明确目标、明确责任,与各市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4、继续贯彻落实好省人民政府云政发[XX年]113号、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精神,制定更加有效的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十一五”末期我州节能减目标任务的完成。
5、做好XX年年计划用电工作,做到有序用电。按照“先生活、后生产”,“保人民生活、保效益、保重点、保增长、保行业整合”,保地方经济发展、保农特产品加工的原则,统筹兼顾,认真做好计划用电工作,做到用户不强超强用电力电量,不危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做到以人为本、生活用电不受影响,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电力资源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确保党政机关、市政公用、学校、新闻媒体、国防军工、交通运输、煤矿、医院、供水、供油、电信、重要基础设施等重要单位的用电。
6、加强电煤协调工作,做好电煤和非电煤的协调平衡,确保电煤的有效供应,同时基本满足化工、制糖、建材以及居民生活等非电煤的需要,确保地方经济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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