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终工作总结-单位工作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04-09  编辑:admin 手机版

2012年,我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城乡一体和谐的要求,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职责,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积极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快速、稳步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局长任副组长,并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单位实际工作研究部署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能力,不断提高全民参保意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切实维护劳资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和缓解我县就业压力,进一步从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大局着手,分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措施,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严格落实责任制,根据具体岗位、职责不同,年初还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部门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做到了职责清楚、任务明确。
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
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同时奖惩、同时检查督办;各科室制订本科室职责,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细化到项,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责任管理机制。为了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办落实。一是实行定期汇报制度,14个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每月汇报一次,局属各责任部门每半年汇报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二是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办综治工作落实情况,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良倾向,制定改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规定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立足岗位,保障民生
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做好各项劳动保障民生工程工作;依法履行职能,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和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服务广大群众,强化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建设。
(一)强力推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停产倒闭,下岗失业人员大量涌现,农村富余劳动力逐年增加,就业和再就业已经成为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因此我们把促进就业工作作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的一项重大政治来抓,积极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不断完善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工作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广泛开展社区服务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今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889人;创业带动就业361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88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292人);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转移农村劳动力1902人;订单式向山东齐鲁(呼市)制药厂输送工人192人,农村劳动力培训827人,技能人才培养211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城乡求职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2864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累计达到75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各项市定任务指标均超额完成。
(二)扎实做好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工作。巩固“两个确保”,维护社会稳定。今年,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62号文精神为670余名企业临时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征缴保费2800余万元。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565余人,基金征缴完成3860余万元,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565人,征收医保基金1100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96人,收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60.5万元,收缴率100%。工伤保险人数7026人,工伤保险基金征缴184.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31.57%;。生育保险参保8400人,征收生育保险基金2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累计达到8861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5790万元。农村养老保险新增12400人,累计达到21100人,农保基金征缴完成425万元。基金的征缴,参保人数的扩大,确保了养老金的发放。企业、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达到100%,工伤、医疗保险做到了按时按规定报销,为重病、大病的参保人员解决了看不起病的困难。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安居乐业,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得到了满足。
(三)积极开展劳动维权调解仲裁工作。
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深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今年来我们切实从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落实企业改制,破产职工安置政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劳动关系繁杂,劳动争议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我们更加重视劳动监察工作。年内监督68户国营和个体企业1507名职工补签了劳动合同。纠正了大量违法或无效劳动合同,并促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劳动监察以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通过专项检查、日常巡查、专案专查、举报详查、执法严查等灵活多样的“五察”方式,重点对60余户煤炭企业、非煤矿山企业以及建筑行业、化工行业、饮食服务行业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履行、人员流动、劳务中介、工资支付、安全生产等进行了有效地监察监督,先后组织劳动保障年检和各项检查十余次。补缴社会保险70余万元。帮助10余户用工单位依法完善和制订各项管理制度48项,督促和处理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276万元,受理群众投诉案件53件,群众举报案件处理结案率达100%。稳步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通过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推进仲裁实体化建设。全年劳动争议立案13起,其中庭审达成调解5起,仲裁裁决2起,庭外调解2起,已办结6件,处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2起,正在审理的案件2起,按时办结率100%;通过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体系,使越来越多的案件得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有力地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四、规范管理,加强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在单位大院内,安装了40个监控探头,进一步加强了安全防范措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盗窃事件,确保单位无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纠纷排查调解,化解各类纠纷矛盾。在重大节假日期间,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确保不断岗、不缺人,做到防患于未然。全局无一人参加xx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活动,也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现象。
(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切实抓好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以适应新形势综合治理的要求,切实为广大城乡居民服务;二是加强社保基金财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确保基金安全;三是加强流动和暂住人员管理,积极配合县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工作,随时掌握了解变化情况,为和谐保德建设努力;四是加强对干部职工平安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维护稳定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意识,从思想上切实筑牢维护稳定的坚强防线。
(三)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安全设施建设,具体做到“四落实”:即落实办公楼物防范措施;落实重要部门防盗门及有关安全设施;落实办公楼消防设施,添置更新了灭火器、消防栓;落实安全用电设施,更新老化线路,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栽树种草,清洁打扫,确保楼巷、庭院管理规范,文明有序,单位环境净化、绿化、美化、亮化。
五、“三个结合”,注重实效
一是与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我局始终坚持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促进了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构筑创建平安单位氛围浓厚。
二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我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时分析存在的有关问题,对系统内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勤政、干事、创业教育;加大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意识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防腐抗变能力。
三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实际,强化措施,发挥作用,维护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劳动部门的职能,努力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积极为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援助,给“4050”人员、高校困难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发放社保补贴,为困难职工举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总之,我局今年的综治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综治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以xx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全县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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