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的恶性事件不断发生,随着食品加工过程中化学品和新技术的广泛使用,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涌现。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搜集的2017年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参考!
【2017年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1】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止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照市局《关于转发省局的通知》(**食药监食[2017]7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应急和宣传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食品监管责任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消费特点及重大活动期间安排,我局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保障餐饮食品安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并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人。同进,通过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消除监管盲点,确保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有效保证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零事故。
二、突出重点,强化餐饮安全监管
为深入落实“两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结合餐饮服务环节私屠滥宰、“注水、注胶”肉和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项活动的开展,加大了对各类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接待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单位为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薄弱环节,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贮存保管、操作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
健康检查等方面内容,严查各单位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是否落实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等情况。加大对以畜禽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蔬菜、酒类、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节日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风险高的重点品种的监管,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一次监管漏洞和食品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针对节日期间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工作特点,我局强化对定点接待单位的接待资质和接待能力的前期审查,加强对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巡查,有效地保证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对于农村自办酒席、群众性集体聚餐活动,我局依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指导工作,发挥社会监督网络作用,增强了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严防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在元旦、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366户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1户,警告并责令改正42户次。同时,积极参加县食安办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3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三、强化宣教,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在做好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我局积极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一方面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提高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印制了《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册和宣传单,共计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积极联系县内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另一方面密切结合节日餐饮食品特点,加大
关程序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引导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和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餐饮服务行为,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切实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我局及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投诉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为确保“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我局在节前组织执法人员对节日期间供应“年夜饭”的单位进行了详细登记,要求相关单位全面做好食品原料采购和加工供餐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同时,我局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各自工作岗位,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通过深入开展元旦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了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规范了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进一步消除了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反应能力,“双节”期间我县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为全县群众的饮食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2017年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2】
为防范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2017年元旦、春节节期间食品安全,按照《**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的通知》(大食药安办发〔2016〕11号)文件要求,**社区管委会迅速组织部署元旦、春节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现上报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迅速行动,自查自纠
结合实际,细化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户、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等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12月30日起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配合**食药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重点突出东方生态园等景区、商业步行街、农贸市场、学校及周边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户、小作坊及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元旦、春节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加工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标准是否符合要求;原辅材料、使用添加剂是否符合要求;食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是否建立;是否存放、使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方面。执法人员根据元旦、春节节期间民众消费特点,尤其加强了对水饺、汤圆、饮料、酒类、肉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
本次共出动检查人员42人次;共检查餐饮企业32家、坝坝宴2处、学校食堂3个、食品生产企业8家、小作坊13家,食品经营店97户。在检查中发现:
餐饮服务环节:检查的餐饮服务单位均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并配备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发现证件过期或超范围经营现象;从事餐饮服务人员74名,持有有效健康证69名;18家建立了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仍有个别单位未建立记录台账或记录台账不完善;选址、布局均合理;个别餐饮服务单位操作流程欠合理,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未分开存放,存在交叉污染。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限期整改,共发放监督意见书17份。
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重点对辖区内嘉佳超市、世纪百盛、德克士、必来客等6家企业及13家糕点加工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绝大多数企业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但个别小作坊从业人员在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同时进行生产加工,**管委会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及时进行体检,并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作业。
食品流通环节:主要对**路、步行街、学校附近、农贸市场的副食店、超市进行检查,重点突出水饺、蛋制品、饮料、酒类、肉制品、水产品的检查,未发现有超过保质期限和有感官异常的产品。
三、加强应急值守,做好防范应对
由于食品安全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之元旦、春节期间气温下降、民众需求较旺,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社区管委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科学安排人员休假和值守,执法人员保持高度敏感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元旦、春节期间辖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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