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辖区内街道及公路沿线副食批发零售单位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假冒伪劣、“三无”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对相关服务单位的对货台帐,索证索票,挂牌承诺等食品监管制度进行检查。
(三)是对餐馆、小吃店原材料采购和使用,对餐馆、小吃店以及食品经营者的卫生条件,废弃物处理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
(四)是对餐馆、副食批发零售单位食用油、调味品、工业盐、非食品原材料加工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对相关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健康档案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本次共检查餐馆18户、副食批发零售店30户、共48户。形成现场检查表48份,签订《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18份,餐饮服务单位无许可证1户,正在申请办理中,许可证过期13户,正在申请办理中,健康证过期1户,已责令尽快办理,副食批发零售无许可证2户,正在办理中,健康证过期1户,已责令尽快办理,出动共车辆1次,专项人员1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以上情况均责令相关单位一个月内整改备查。此次检查未查出三无过期食品,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利用现有资源,对学校食堂及其街道的食品相关单位进行长期监督。
(二)是继续搞好辖区学校、街道为重点的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街道食品相关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三)是加强宣传,利用街头发宣传单、现场咨询,公共场所电视广告等形式,增强学校师生、从业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