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6年党员发展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2016年党员发展工作总结1】
2016年以来,我乡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萍乡市贯彻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及党费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党员发展管理工作以及党费收缴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乡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继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芦溪县北部,下辖10个行政村,共有党(总)支部29个,党员734名,其中农村党员531名,流动党员69名。今年共发展党员10名,其中女性党员3名,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6名,占发展数60%,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有较大提升,结构明显优化。
二、 主要做法
(一) 增强认识,把握核心,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培养人才,熟悉业务,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举办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班,建立一支素质好、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重点是对各支部书记及其他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并长期坚持形成制度。及时召开党员工作培训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
2.注重考核,抓好培训,确保党员整体素质得到提升。积极配合上级单位举办的党员培训教育,今年共有14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县委组织部的培训班,培训成绩合格,全部通过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的党的基础知识考试。定期组织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参加党的政策宣讲会,灌输党的知识,宣传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通过“民心民声”、电子邮箱、手机短信等通信平台向广大党员提供学习资料,真正做到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为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始终严格按照“三评三述三票决”的程序,择优发展。一是强化预审制,把好程序审核关。在发展党员中坚持审查发展计划,预审发展党员材料,审查履行入党手续,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有效地保证了发展党员的质量。乡党委在审批新党员之前,将其全套入党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审查。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党员条件的,重新审议,不予审批。二是积极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在全乡境内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并把落实公示制情况列入党建工作的年度考核内容,增强了贯彻落实的力度。在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过程中,除按规定进行公示外,部分单位还结合工作实际,让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述职,如煤矿职工需结合岗位述职,丰富了公示制度内涵。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把好党员发展评估关。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各党支部都分别落实责任,形成全方位的责任保证体系。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严格做到坚持标准,慎重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实际出发,制定发展计划,不下达硬性指标,不允许突击发展。
(二) 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做好党员管理工作
1.着力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我们在严格程序、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的同时,定期梳理清查党组织关系以及党员组织档案去向,确保党员身份明确,材料齐全。建立党员动态管理工作台账,及时更新各支部花名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今年先后接收10多名企业离退休党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党员在各村党(总)支部落户。
2.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围绕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开展批评自批评,提出意见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帮助谈话人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的根源,切实帮助谈话人解决工作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三)明确职责,从严控制,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1.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党费收缴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认真核算党费交纳数额。对因工资调整的党员同志,能及时按调整工资当月的实际重新核算党费交纳基数,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足额交纳党费。对收缴的党费按时按比例上缴上级党组织。
2.健全制度,严格党费管理流程。在党费管理上,做到党费帐户清晰,党费帐簿清楚、按规定归档和存放。同时,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收据,乡党委上缴党费有汇款单。利用党务公示栏,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增加党费收缴工作的透明度。
(四)特色工作
1.通过过细地做好审查工作,正确掌握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对每一个发展对象实行“四查”、“四看”,把好发展对象审查关。“四查”即一查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二查材料是否属实、规范;三查各种材料之间反映的问题是否衔接一致;四查发展对象的公示情况。“四看”即:一看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理想信念是否坚定;二看业务技能水平是否突出,完成任务是否出色;三看遵纪守法是否自觉,各种利益关系能否正确处理;四看模范带头作用能否发挥。通过“四查”、“四看”,有效提高了审查工作的针对性,防止了公式化和简单化。同时,各单位在集中讨论审批新党员中,遇有不同意见而且一时难以统一时,都不急于表决,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而是进一步调查了解后再议,真正做到既不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拒于党外。
2.实施“四管并重”工作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依托驻东莞流动党支部平台,通过建立党员QQ群、互通电话、发送短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建立台账动态管理、一人一证精细管理、专人联络互动管理、定期审核清楚管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三、工作中的不足和对策
在上级组织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乡的党员发展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大批农村青年外出务工,流动党员增多,选人育人渠道受到限制;非公企业党支部对于发展党员工作热情不高等。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引导各党支部提高对党员发展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的认识,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工作的有关规定,在继承中不断创新,积极推进党员发展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化、优质化。
【2016年党员发展工作总结2】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有关精神,我们结合实际,抓着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重点,取得了明显成绩,促进了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现就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做法:一是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每年制订相应的发展党员计划,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经常化,正常化,防止和克服时紧时松,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现象。二是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切实保证党员质量。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要求,坚持和把握好党员标准,认真执行发展党员手续和程序,切实把握好“入口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做到了“三严一加强”:严把比例。严格按照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新发展党员之间的比例原则发展党员。严把关口。不仅把住政审关、考察关,而且把好复查审批关。同时坚持“六不发展”原则,严格纪律。推行了发展党员“公示制”,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三是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推行党群团共建责任,使推荐优秀团员、妇女为发展对象真正成为发展工作的主渠道。
(二)党员发展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2015年至2010年6月局支部共新发展党员6名,其中女性3人,占总数的50%,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3人各50%。在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有了明显改善。没有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不按程序履行手续、预备党员多年没有转正的情况,没有不符合入党条件人员拉入党内的现象。
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费收缴管理基本情况。2015年至2016年分别缴纳党费4992元、5505元、3193元、3848元,2016年前上半年缴纳党费2121.9元,合计19659.9元。
(二)党费收缴管理的基本做法。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做到了按时上缴,每个党员能够把缴纳党费作为自己的义务,每季度按时如数上缴。二是较好地坚持了专人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具体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手续,规范党费收缴帐薄,定期公布,做到支部每季度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达到了手续清楚、完备,数目准确。
财政局支部的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党工委、系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不断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不断推进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