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简政放权,就无法调动市场的创造力;但如果监管跟不上,就没有公平的市场环境。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1】
为进一步规范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科学调配执法检查力量,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8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一、第二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制定方案,成立组织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玉田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玉环[2016]9号),成立了吕东升局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县所有纳入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中的排污单位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将本单位具有执法资格的环境监察人员信息录入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作为随机选派环境监察人员的基础,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抽查。
二、认真组织,扎实推进
按照《玉田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及时进行了2016年第一、第二季度随机抽选。依据抽查比例,第一季度抽选一般排污单位40家,特殊排污单位2家,重点排污单位2家;第二季度抽选一般排污单位40家,特殊排污单位1家,重点排污单位1家,符合抽选工作要求。16名执法人员分成8个抽查小组,两季度共出动172人/次开展了现场抽查工作,并按要求填写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系统录入。经现场检查,玉田县鑫汇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工艺发生改变,已责令其停产并立案处罚,其他企业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持续推进,扩大成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科学合理的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充分调配使用环境执法监察力量,规范现场执法内容,加大环境处理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升日常环境监管的效能,实现抽查企业、执法人员双随机,形成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有效改善我县环境质量。
【2016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2】
为加强档案部门对监管对象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档案事业执法监管行为,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和省档案局的安排部署,主动转变监管理念,大胆创新监管方式,现将我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局党组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检查机制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负总责,整体推进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并建立了检查结果公开机制。
二、把握中心环节,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建立档案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主体名录库。将执法人员和28家监管对象全部纳入数据库,适时更新、动态调整。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如遇有与监管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按照回避原则及时进行调整。二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档案法》和《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规定,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予以明确公开,减少权责不清带来的执法风险,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抽查的随意性,有效提升了抽查质量。三是科学确定抽查方式。通过摇号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实现全程责任可追溯。看似随机但不随便,每个企业被抽中概率均等,有效堵住“想查谁就查谁”、“想由谁查就由谁查”和“想怎么查就怎么查”的漏洞。
三、健全运行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工作实际和监管能力等情况,由业务科室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原则上1年内对同一监管企业的抽查不超过两次,抽查比例不低于监管对象的20%。对投诉举报、档案管理情况不规范的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二是制定完善机关配套制度。为保证“双随机”检查的顺利实施,完善《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和《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制度》等配套制度。三是严格处罚制度。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对象,依法依规进行惩处,日后并予以重点监管。同时,将抽查结果及时通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