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县上半年扶贫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05-24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

  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兴安县2014年至2016年实行部门联村责任的意见》,115个行政村选派“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区、市、县配备了第一书记,确保各贫困村都有一位第一书记,并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驻村工作队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今年年初,兴安县出台了《兴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安县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兴发[2016]2号)文件,对新时期扶贫工作提出了意见。目前,按照“村有挂帮单位、户有帮扶责任人”的要求,制定了《兴安县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干部一对一帮扶关系,进一步明确了帮扶人的职责和任务。切实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努力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的发展基础。

  2、新一轮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县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扶贫办与各乡镇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建档立卡115个行政村、28个贫困村、17668人贫困户动态的信息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了贫困户动态调整,对909户2942人进行了精准脱贫。2016年我县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4361户14726人。

  3、努力抓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今年上半年,我县安排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108万元,升级硬化道路5条,村屯巷道硬化1个,独立桥1座;安排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59万元;安排兴安县“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屯级道路硬化专项活动项目资金224万元7个。目前这些已全部做好前期规划,已动工5条,由于上半年雨水季节项目无法施工,下半年待雨水季节过后,加快项目施工,力保在2016年所有基础设施项目全面完工。

  4、推进产业开发项目。

  今年在贫困村安排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产业开发资金130万元,安排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开发资金208.4万元,其中产业开发年初,扶贫办发放果苗130000株,主要是种植金槐80000株1300亩,地点在高尚镇的灵龙、凤凰,白石乡的高圩,华江瑶族乡水的水埠,严关镇的清水;种植桔柑42000株700亩,界首镇的宝峰、崔家乡的三义,湘漓镇的江口,漠川乡的财金;种植猕候桃8000株100亩,地点在兴安镇的源江;种植山地葡萄200亩,发放葡萄桩22000根,主要在高尚灵龙、凤凰;种植巨峰葡萄200亩,主要在溶江镇的富江、五甲;预计完成果树种植2500亩,受益群众近10000余人。

  5、积极开展实用技术扶贫培训。

  今年,我们专门安排资金,聘请专家讲课,针对贫困村群众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举办了3期培训班,共有310人次参与培训。通过培训,让农民基本掌握1至2门种植技术,产业发展有了技术保障。

  2016年上半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学生2013、2014年本科生68人审核,计划补助34万元,完成2013年中高职学生71个审核,计划补助21.3万元,完成2014年中高职学生92个审核,计划补助27.6万元,学生补助去年完成30个9.5万元,2016年共已完成学生资料审核231个,计划发放学生补助82.9万元,预计7月份可以全部发放到位。

  6、“十百千”产业化扶贫完成情况

  今年计划在7个贫困村(漠川的庄子和财金、湘漓的双河、白石的高圩、溶江的富江和五甲、茶源)提升葡萄品质2400亩,目前已制定好实施方案,正在对这7个贫困村的农户进行摸底调查。

  7、创新社会参与扶贫机制。

  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制度。一是根据区、市扶贫办的有关社会扶贫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帮扶力量,加强对贫困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改进,同时结合“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培训转移”项目,采取捆绑式项目实施扶贫,做大做强帮扶项目;二是建立健全“县级领导联系点”制度,每位领导干部联系一个乡镇,对包村部门能否完成承诺事项进行跟踪督查;三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县委政府把各单位各部门帮扶工作,作为年终考核评先的一项依据,对帮扶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效果差的单位和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四是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作用,通过下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摸清贫困村基本情况,协调及整合各项社会资源扶持贫困村。

  我县定点扶贫工作通过争取区直单位投入帮扶资金442万元;8个市直帮扶单位投入帮扶资金1430万元;县直单位对口帮扶15个“十二五”贫困村投入帮扶资金1270万元为15个贫困村实施修路、引水等帮扶项目。

  8、“美丽兴安、清洁城乡”活动完成情况

  兴安县扶贫办自2013年开展“美丽兴安•清洁城乡”活动以来,办领导高度重视,今年进一步明确了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采取新举措,全办人员坚持到责任区开展“每周一大扫”活动,效果明显。2016争取区扶贫办“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屯级道路建设7条7公里。为改善“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基础设施尽最大努力。

  二、当前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由于我县贫困村和项目实施点都较偏远,交通不便,建设成本较高。而资金安排相对较少,群众自筹压力较大。

  2、部门资金安排整合到扶贫项目在时间和规模上较难切合。

  3、贫困村“等靠要”思想较严重,部分项目实施群众配合度不够,影响项目进度。

  4、贫困村的劳动者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由于贫困村劳动力的文化普遍低,实用技术掌握不牢;二是贫困村劳动力的劳动技能还缺乏。因此,加强贫困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仍需继续努力。

  5、扶贫资金在县扶贫办没有专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扶贫资金使用要经过多重审批,报批时间长,财政支付中心调度难,往往会造成扶贫资金下拔迟迟不到位。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及措施

  尽管上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下半年的工作更需抓紧,下面将下半年的工作做如下计划:

  1、继续抓好项目的落实。第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是产业开发项目,要继续抓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年初的计划,确保根据贫困村农民的实际需求,按照缺什么培训什么的要求全面完成任务。

  2、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进一步抓好贫困农户技能培训工作和“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按自治区标准完成贫困家庭子女学历教育培训补助扶持项目,做到应补尽补,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3、继续完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数据,有效减少贫困人口。对于现已采集的2013、2014年度建档立卡户表、村表、县表中的漏项及错误数据进行认真修改、补充、完善。

  4、探索和实施金融扶贫。围绕金融扶贫“百千万工程”的实施,一是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和奖励资金。二是充分利用扶贫贷款财政贴息方式扶持培植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覆盖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三是鼓励有效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的县继续安排资金用于贫困村互助资金发展。

  5、制定扶贫开发“十三五”贫困村整村推进规划,做好“十二五”整村推进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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