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审计局年终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12-01  编辑:pinda 手机版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政府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记xx总理去年年底视察审计署工作时和秦光荣省长在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杨福生州长在全州审计工作会议上以及邓永和县长在全县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突出抓解放思想、抓审计队伍建设,抓审计质量提高,抓创建县级‘文明单位’”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积极开展了以解放思想促进审计事业发展、以奖优罚劣促进审计质量提高、以勤政廉洁为目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良好形象创建县级“文明单位”等活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审计监督和服务,同时加大了对重点行业、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为构建“小康**,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72项,其中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12项,经济责任审计57项,企业税收专项审计50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41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12项,及时完成了市审计局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审计共查处违规金额5640.8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0078.31万元,上缴财政资金882.60万元,其中罚没收入43.60万元,审计提交各类综合报告和信息210余篇。

  (一)突出财政审计主题,强化对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

  以促进部门单位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为目标,重点审计单位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成区财政局、地税分局等10个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并延伸审计2个单位,共查处违规金额1017.11万元,督促被审计单位换开合法票据564.57万元;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保基金、社会抚养费、供热成本等7个项目实施了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了专项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二)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提供依据。

  在开展离任审计的基础上,将审计关口前移,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全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57项,其中离任审计33项,任中审计24项,共查处违规金额72.6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451.03万元,上交财政罚没收入43.60万元,责令被审计单位退还违纪资金4.13万元,补开正式发票17万元。制定了《区审计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在6月份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质量、审计效率提升月”活动,集中完成2009年以来授权的38项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区委组织部、区考核办开展了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用人权、理财权和履责权的“三权联审”试点工作,提高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整体效能。

  (三)深入开展企业税收专项审计,扎实推进综合治税。

  根据政府授权,重点对我区部分工业企业开展了税收专项审计。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企业税收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税收专项审计的工作开展;为解决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从有关企业内审部门抽调4名业务骨干,分别充实到4个审计组;实行调度制和汇报制,由经贸审计科作为牵头科室,负责对各审计组的具体组织调度;实行报送审计的方式,最大限度排除外界干扰;立足账簿资料,不断完善现有的审计手段和方式、方法,对不同类型的偷税问题和审计疑点制定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并重点对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河道维护费等进行审核;注重将财务资料审核与审计调查紧密结合,账簿记录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对照,找到税收审计的突破口。全年共审计纳税企业50户,查处企业偷逃税费2270余万元,已上缴入库839万元,工作得到了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督促有关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增强企业纳税意识,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形成全社会积极协税护税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为政府财政资金支出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制定了《区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审计法和审计准则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审计。自9月下旬开始,深入开展了“政府投资审计百日会战”,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共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41项,工程提报决算值10627.74万元,审计审定值8354.38万元,审减工程造价2273.36万元,审减率21.39%。

  (五)积极做好中央“扩内需、保增长”政府投融资项目的跟踪审计,确保中央扩内需政策的贯彻落实。

  为迎接中央扩内需检查组对我区扩内需项目的检查工作,4月份集中审计力量对承担的14项扩内需项目开展了财务检查,共检查发现各类问题181项,督促整改152项,经审计督促,换开合法票据增加税收41.06万元。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市审计局对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等扩内需项目的检查督导,对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六)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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