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市场价格调控,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5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0%,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1-5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6%。
认真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做好我市粮食、副食品、农业生产资料、生猪(仔猪)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的日报、周报和月报工作,上半年共采集上报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数据共计2500多条,调查报告2篇,分析材料及动态信息60余篇。
推进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每周定期在《亳周刊》发布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监测超市8大类59个品种,农贸市场7大类36个品种,涵盖成品粮、食用油、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水果、烟酒、日用品等。截止到20xx年6月底,已经发布了29期。
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对生猪、鸡蛋等涉及重要民生的商品,加强价格监测,深入实地进行调研,对价格涨落情况进行深层分析,形成分析材料上报省局。
(二)加强收费及价格管理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执收单位收费行为。以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为契机,全面清理现行《收费许可证》及发证项目,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23件,办结123件;其中发文29个,新办、换发收费许可证11个,新办、换发服务价格登记证33个,年审201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37个,审核13个小区物业备案材料。按照市政府安排,联合市法制办对市直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进行清理和规范,目前,这项工作在进行中。
开展收费年审工作。与市财政局、纠风办联合开展了2013年度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工作。这次年度审验涉及公安、教育、人社、环保等37个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总额22371.76万元,其中涉企收费2944.58万元,涉企项目31项。初步开展了市直单位2013年度经营性服务收费的年度审验工作。
制定和调整了我市部分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了我市20xx年公路客运最高限价,调整我市部分班线客运票价。制定并下发了我市城区工商户天然气建安价格和古井天然气销售价格。制定了亳州市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标准、三县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标准;制定旅游文化公司景点门票价格和电动游览车收费标准等
对城区自来水价格进行了调整。组织召开了亳州市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将水价分类调整为居民生活、非居民生活、特种用水3类。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开展价格调研。开展了我市2013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调研、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情况调查、景区门票价格执行情况调查、物业收费情况调研、《安徽省定价目录修订》调研工作,形成调查报告上报省局,为省局制定有关价格收费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以常态化市场巡查机制为基础,突出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重点时段,采取市、区联动,划片包干的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开展价格和收费检查。组织开展了全市涉农、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了农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小麦收购价执行和明码标价检查,成品油价格检查,银行收费检查等。上半年,全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30件,其中举报案件26件,价格监督检查4件,共查处违法所得金额168.63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34.5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4.09万元;罚款3.86万元;上缴财政37.95万元;实现经济制裁172.49万元。
认真受理、查处价格举报案件。上半年,我市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524件,其中价格咨询件498件,查处投诉举报26件,在查处案件中,退还用户134.3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2万元,罚款0.95万元,实现经济制裁135.54万元。对消费者咨询的价格问题都及时进行了解答,办结回复率100%。
(四)加强价格鉴证认证工作,提升价格服务职能。
继续做好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涉案鉴定85件,案值395.9万元。其中刑事案件70件,案值192.5万元;民事案件13件,案值159元;行政案件2件,案值44.4万元。配合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完成了兴邦案外地(五省)房地产的价格鉴证工作。
扎实做好成本认证和价格认定工作。上半年已完成了对万达广场、华府翡翠庄园,大唐国际城、恒大城等18个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备案前的成本认证工作,认证金额近17亿元。接受市财政局委托对政府处置的超标及更换的26辆公务车进行了价格认定;接受南部新区管委会、谯城区政府委托对7家拆迁工厂、5处苗圃的拆迁补偿费用进行了价值认定。今年3月和5月,分两次对1212辆非法客运三轮车进行了价格评估,评估金额1023万元。
开展价格成本监审,为调定价提供价格成本依据。上半年开展了瑞能热电气价、康美中药城市场摊位费、中成药“葛酮通络胶囊”“虎地肠溶胶囊”价格、城区自来水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开展定期成本监审两项:涡阳一中、蒙城一中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工作。
(五)全面加强各项基础建设。
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及信息报送工作。上半年,全市价格系统共报送信息144条,其中,市局报送74条,县区局报送70条,被省局网站、亳州报等载体选用40条,每日信息快报选用1条,亳州物价网选用110条。编发《亳州物价》6期,向市直单位、企业及服务对象进行了送阅。定期编发《信息通报》。
认真做好行风热线、市民论坛等转办件及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督办件的运转、办理工作。上半年,共受理行风热线投诉件 13件、市民论坛投诉件 58件、人民网网友留言 3件,均及时进行了运转,并督促具办科室和单位在限期内办理。共收到市委督查室督办件2件、市政府督查室督办件1件,办公室及时报局领导审阅,转相关科室办理,限期内上报。
认真做好考勤等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发《亳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考勤机考勤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亳价〔20xx〕26号),每月统计考勤机考勤情况,并定期通报。制发《亳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工作日志督查的通知》(亳价〔20xx〕16号)。做好“零距离服务”和“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专项活动被督查工作。
(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截止6月底征收35万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和完善价格调控,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二)开展教育收费、物业收费和停车场收费、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做好价格公共服务;继续做好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继续做好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值守工作,及时查处举报件。
(三)继续加强民生价费监管。抓好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标准;对群众关注的物业服务、殡葬服务收费进一步地规范。
(四)创新落实价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取消和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件精神,及时变更和取消了部分不合理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五)拓宽价格服务工作领域,努力提升价格认证鉴证、价格监测预警等基础性工作水平。
(六)注重价格理论调研工作。
(七)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力度
(八)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确保项目落地投产。
(九)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