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05-23  编辑:admin 手机版

2009年以来,我区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统计科的业务指导和各乡、镇(场)、办事处的共同配合下,本着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按照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狠抓统计质量,为领导提供了大量的、有价值的参考数据,为**区计生工作上台阶奠定了基础,现将2009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了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为了确保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年初根据“五普”资料,对进入婚育期的育龄妇女数量进行了科学预测,结合2009年底的抽样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了2009年工作目标,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依据,为我区整体工作上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为提高统计报表质量,挤干统计报表水份,我区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使行每月5号召开统计报表例会制度,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上报的统计报表进行认真的审核、汇总。不定期的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上报的出生、新婚、节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有瞒报、漏报、错报现象的进行及时更正,对乡、镇(场)、办事处的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强生育证管理,提高生育证的合格率
2009年上半年在生育证的发放管理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开封市生育证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做到严把关,细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审批,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做到了政策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依法管理、规范生育秩序
今年上半年,全区在加大依法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生育秩序整顿工作,重点在生育指标的审批、发放、管理等方面加强核查把关,严格生育政策。对持生育证引、流产者,其生育证作废,不再换发下年度生育证。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认真排查取证,坚决禁止“放水养鱼”现象,杜绝多孩生育,净化生育环境。
五、高质量完成mis录入
区人口计生委要求各乡、镇(场)、办事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会议精神,对信息录入的质量和进度,提出新的要求、改进措施、强化责任、鼓舞干劲、明确任务、保证质量,各乡、镇(场)、办事处,要增强人口数据信息录入工作的紧迫感,做到月结月清,不能遗留上月问题。
六、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统计股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窗口,为使之成为一个文明窗口,我们兢兢业业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勤于学习,提高素质。从事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生育政策,全面精通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能及时准确地解答各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我们非常注重学习,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二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三是坚守岗位,优质服务。统计股工作量大,人员少与各方面联系比较多,这就要求我们坚守岗位,服务到位。
虽然,我区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计员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责任性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各乡镇统计员计算机应用水平不高、发挥作用不强与现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要求相差较远。三是统计质量不高。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统计错、漏报现象,政策外出生的上报仍受到较大干扰,严重影响了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已婚育龄妇女管理仍存在漏洞,还没有完全实行居住地管理,各乡、镇(场)基本还是以管理农业为主要对象。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搞好统计求实工作,加大督查力度,每季度搞一次解剖调查。
2、认真做好报表分析。每月5号收集、审核、汇总、上报月报表,做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计划生育统计主要数据(如:出生率、性别比、自增率)并对统计工作中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全面完成统计任务的乡镇和个人进行表扬和鼓励,对有瞒报、漏报出生的乡镇,在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中加重扣分。
3、完善育龄妇女信息库的各项数据补录工作。
4、进一步加强生育证管理工作,争取达到生育证发放及时率和有效率100%,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场)、办事处进行检查督促,杜绝违法违纪发放生育证现象。
5、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化评估工作。
6、做好二孩秩序整顿工作。
总之,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提高我区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水平,为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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