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18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为搞好今年的民主评议中小学校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收费行为,加强民主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评促建,推动学校依法、科学、民主管理,以教育行风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为促进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范围
全市公办中小学校。
三、评议内容
(一)办学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不违反上级规定乱招生,不进行入学考试,不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提高班、特长班、竞赛班、特殊配置班级,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奥林匹克等学科知识类竞赛活动。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占用学校正常教育资源招收补习生(复读生),不举办补习班(复读班),不违反规定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提高班、特长班、竞赛班、特殊配置班级,不向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出租教室,不做虚假招生宣传,不随意开除学生,不违反规定乱补课。
(二)教育收费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擅自立项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扩大范围收费。认真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确保国家各项减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国家的各项资助及时到位。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三)民主管理
认真推行校务公开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全面公开,做到制度健全、运转规范、公开透明。
(四)师德师风
教师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不违反规定在外办班或从事有偿家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治学,品行端正。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制定评议方案,实行责任制管理,目标任务分解到学校的有关处室、人员。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评议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中小学校的评议工作,每年评议全县三分之一的学校,三年完成一轮,上年度被评为不满意的学校要继续参加本年度的评议活动。市教育局组织负责对直属中小学校的评议工作,每年一评。民主评议以问卷评议为主,结合检查评议、考核评议、信访评议等多种方式进行。
(一)问卷评议。主要面向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家长及学生问卷测评。问卷测评要覆盖学校所有班级。对涉及小学1-3年级班级的问卷,主要面向学生家长。
(二)检查评议。结合春、秋两季开学后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和市教育局、纠风办、物价局等八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进行。
(三)考核评议。考核组深入学校,根据评议内容对学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四)信访评议。此项评议为扣分项目。由县市区有关部门督办的信访件,每查实一件,扣3分;由市有关部门督办的信访件,每查实一件,扣5分;由省有关部门督办的信访件,每查实一件,扣8分;由国家有关部门督办的信访件或由新闻媒体曝光的事件,每查实一件,扣10分;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票否决。
五、计分办法
民主评议学校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问卷评议、检查评议、考核评议三项评议分值原则上分别占评议结果的60%、20%、20%。总体评价分为三类,100一80分为满意,79—60分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
六、奖惩措施
各县市区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将评议结果报市教育局民主评议中小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市教育局扣除有关被评议学校信访分值后,向各县市区通报结果,并报省民主评议中小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评为满意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对评为不满意的学校取消当年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继续参加下年度民主评议,连续三年被评为不满意学校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负责人作出组织处理。
七、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中小学校工作对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了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柳金钟任组长的民主评议中小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积极与市教育局民主评议行风办公室联系,主动汇报评议工作,确保民主评议学校工作顺利开展。
八、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民主评议中小学校工作涉及面广,时效性强,任务繁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工作实效。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民主评议学校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实施。
(二)以评促建。要围绕规定的评议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自身建设。评议部门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被评议学校要认真搞好整改,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收费行为,加强民主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要以积极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行风评议的各项工作,避免出现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参加评议的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严谨工作,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公平正义,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相关推荐

最热文章榜Hot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