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1】
按照《泉塘街道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党费收缴工作开展专项自查的通知》要求,我社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我社区大部分基层党组织均能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并按规定比例足额缴纳党费。目前,我社区党总支共有党员46人。2015年,共有正式党员45名,预备党员1名,收缴党费合计2970元。所收党费均全部及时上缴街道组织办,无截留党费或将党费挪作他用等现象发生。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我社区严格遵守《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街道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1、社区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有专门的党务工作者负责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能够按月交纳党费,不存在不交党费的现象;
2、社区党费的管理工作由党工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
3、社区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及时上缴街道党建办;
4、社区党组织交纳方式符合规范,不存在别人代交、组织垫交、单位扣交等现象。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的归档工作,及时将党费收缴登记册、上交党费所有票据等重要内容,归档整理,以便长期备查。
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
1、有的党员党费不是按月交纳,而是按季度交纳或者半年交纳一次党费;
2、极个别党员存在调资不调党费的情况,没有将调整的党员工资及时纳入党费收缴基数;
3、极少数党员长期失联或者长期在外务工,存在党费收缴困难、延期交纳的现象。
四、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我社区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抓好党费收缴工作的整改工作,主要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
1、明确党费交纳时间。每月1日要求社区所有党员主动向支部交纳党费,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下,经党支部同意,可以预交或补交党费,但预交或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明确党费交纳金额。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必须依据《党费收缴规定》,区分每一名党员的工作收入,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金额,并以书面形式将党费清单告知党员本人,要求每名党员按照党费清单按月交纳。
3、明确党费处理办法。对于延期交纳或者无故未按照规定数额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加强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当年民主评议党员不得评为优秀。
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2】
旗机关工委:
根据杭锦旗委组织部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杭组发〔2016〕195号)和《杭锦旗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杭组发[2016]236号文件要求,我局机关党支部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对我支部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
利用每周星期二学习日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党章和《党费规定》,使收缴党费的过程成为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的过程;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我局党委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局党委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尤其是在今年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中,我局机关支部进一步加强了对党费收缴工作,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党支部党建干事具体负责,责任和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进一步健全了管理制度,机关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认真传达了文件精神,从讲党性的高度要求广大党员认真遵照执行。
二、党费收缴基本情况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党支部成立于2015年7月,机关支部共有党员39人(在职党员31人,离退休8人),2015年下半年党员共缴纳党费9024.8元,2016年上半年党员交纳党费共计9002元,因2016年执行新党费收缴标准,故2016年上半年每位在职党员收交党费按2015年标准收缴,下半年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年底补齐差额。所收党费已全部上缴旗机关工委,无截留、挪用、党费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党费收缴工作还不够规范,虽然党员同志能够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党员有不交党费现象。
今后,我们将在旗组织部和旗机关工委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我局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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