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卫生院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3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2.规范餐饮服务单位行为。结合餐饮服务单位“抓规范、提服务,促文明、树形象”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充分利用“两证合一”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利契机,严把市场准入关,把餐饮服务单位改善经营环境,整治店内外环境卫生,科学合理地添置餐用具洗消保洁设施,将不折不扣地落实“明厨亮灶”完善厨房硬件和操作条件等作为食品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始终做到一户一核查,着力推进餐饮服务条件的改善和管理措施的完善。截至目前,辖区内12家餐饮单位都已完成换证改造工作,自身软硬件设备得到有效提升,经营环境明显改善。同时,强化主体责任自查自律,不断夯实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及时向餐饮经营者发放《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手册》,对经营者的问题有问必答,详细解释,耐心辅导,引导经营者从主体资格、组织制度、人员管理、采购管理等五个方面入手进行自查。通过餐饮业户自查、执法人员现场实地核查等方式,循序渐进地让经营者自觉主动排查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顿,及时改进,切实履行好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确保餐饮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1户次,检查学校食堂及学生营养餐使用单位1个,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个,完成整改3个。

  3.突出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境。严格按照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规范,重点检查生产场所卫生、设备清洗保养、人员健康证照和各项台账记录,通过采取现场责令整改、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管理评定等措施,突出整治经营场所脏乱差、设施设备陈旧、原辅料投料记录不健全、从事生产经营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切实从源头上杜绝和禁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把好食品安全第一道关口。全年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0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督促健全完善加工小作坊原料购进、投料生产、产品销售等台账记录,购置符合要求的原料筛选、成品存储设施5件,全镇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有效改观。

  4.认真做好农村宴席监管和申报备案。严格执行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制度,以镇食药监管所和各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为主要监管力量,持续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和流动餐车的监督指导力度。监管人员深入村、户检查指导自办宴席情况,重点整治食品生熟混放、无防蝇防尘防鼠措施、餐饮具洗消不达标、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当场改正,切实保证了群众聚餐安全。全年共登记管理流动餐车5家,备案农村自办宴席266家,2580桌,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10份,并全面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同时,为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有效监管,镇食药监管所更新并下发协管员和流动厨师电话联系卡,建立了农村自办宴席登记台账,形成了镇村两级协同管理的良好态势。

  5.全力保障香古寺庙会食品安全。按照县局安排部署,自农历四月初六至初八期间,镇食药监管所集中人力,强化措施,对香古寺景区及周边区域的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和流动摊贩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监督检查寺庙就餐点、小食品摊点 余家次,确保了庙会期间广大游客的饮食安全。

  6.扎实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落实。结合食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加大食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的提升改造力度,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卫生状况精准治理。注重餐饮单位明厨亮灶、洗消保洁、两超一非等专项整治。全镇食品经营单位通过粉刷、装修、添置设施设备、调整功能布局、分类分区等措施全面完成提升改造和许可证换发工作,各经营单位服务环境和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全镇核发食品加工小作坊备案登记证15份,食品小摊贩登记卡5份,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99户。

  7.积极开展监管所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县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板桥镇党委、政府划拨办公用房5间,建筑面积200多平方米,设立了综合办公大厅、执法处理室、快检室、培训室和罚没物品储藏室,基层食药监管工作阵地得到了有效保障。县局为所配备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食品快速检验检测设备、办公桌椅、档案柜、沙发等办公设备。县局精心设计,为食药所统一制作了标识牌、制度牌和监管网络结构图,做到了统一、整齐、规范、美观。并投入资金对所办公用房进行了改造提升,办公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目前,镇食药监管所办公场所齐备、监督执法及快检设备齐全、宣传阵地不断优化。通过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完善资料台账,对全镇食品药品监管资料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建档,达到了“四有两责”的要求。全面完成34份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案卷优秀比例达100%,镇食药所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8.大力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把日常消费食品中农药残留作为重点,加大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重点开展农药残留食品快检工作,全年完成了120个批次的30多个品种的食品快检任务,为下一步全方位、多角度提升食品监管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9.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全镇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并及时进行网上巡查和记分信息录入,进一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全年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319户次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了记分。

  10.扎实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县局印发的《2016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日常检查中掌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合理确定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培育对象,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对提出申请的培育对象做到分类指导,严格审核,逐项落实,对条件成熟的食品生产经营户积极推荐申报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年对具备条件的5户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申报评审。

  11.严格做好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管理。按照全县食品安全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分级分类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今年完成信用等级评定122户,其中食品流通单位84户,餐饮单位1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2家。其中食品流通单位评定为好的17户(占比18%),较好的59户(占比62%),一般的8户(占比8%),差的0户(占比0%),待评定11户(占比11.6%);餐饮服务单位评定为好的2户(占比17%),较好的10户(占比83%),一般的0户(占比0%),待评定0户;小作坊评定为好的3户(占比 20%),较好的9户(占比60%),待评定3户(占比20%)。

  12.统筹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县上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镇食药监管所联合镇政府、工商质监部门召开经营户环境整治部署会议,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扎实抓好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解决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脏乱差”、店外经营等突出问题,规范提升食品经营秩序。在整治行动中,突出整治问题经营户8户。

  (四)加强执法力度,巩固提高药械安全监管水平

  1.扎实开展药械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结合日常监管,集中开展肝浸膏片、枸橼酸铁铵制剂、银杏叶制剂等不合格药品和假冒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劣药械和非法渠道购进药械、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和经营不合格保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针对涉药单位药械购进验收、存贮养护、销售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整治购进渠道资质查验不严、档案不全、验收记录不规范、温湿度监测及养护制度不落实、近效期药械管理不善及阴凉药品储存设施运转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违规现象,处罚和规范并重,药械经营使用日常管理行为明显好转。今年,共检查涉药涉械单位67家次,其中医疗机构60家次、药品经营企业7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立案处罚3起,结案3起。

  2.规范实施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依照《甘肃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张掖市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和《临泽县关于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按季度扎实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单位风险等级和监管频次。通过风险评估,全镇确定为低风险等级(Ⅰ级监管)的涉药单位2家,占被检查涉药单位的11%;中等风险(Ⅱ级监管)的涉药单位8家,占被检查涉药单位的44%;高风险(Ⅲ级监管)的涉药单位5家,占被检查涉药单位的28%;非常高风险(Ⅳ级监管)的药械单位3家,占被检查涉药单位的17%。同时,结合监管工作例会,通过对17家医疗机构和2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械质量风险管理评价与控制”及“ 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培训,加快推进了企业主动排查风险、发现风险、管控风险,有效增强了企业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自控能力。

  3.不断加强药械存储管理。严格按照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阴凉、冷藏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全镇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配备药械阴凉存储设施,规范药械阴凉、冷藏管理制度。至目前,全镇涉药单位共配备的18家19台药械阴凉冷藏存贮柜都能正常运转,药械质量安全得到了进一步保证。

  4.全面完成涉药单位诚信评价。严格把握药械经营使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标准,坚持把诚信体系建设同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结合起来,严格对照标准评定,最终确定2家涉药单位为良好信用单位,13家为守信单位,3家为失信单位,药械经营使用质量诚信档案建档率达100%,诚信评价覆盖率达100%。

  (五)延伸监管触角,扎实推进化妆品质量安全管控

  镇食药监管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全镇范围内的理发店、销售化妆品经营门店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未索取供货单位合法性资质证明、购进票据不规范、产品超过保质期、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等问题,不断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6家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严格执法和监督管理下,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明显好转,食品生产经营户和涉药单位责任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但是,在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的情形下,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在表现在:一是流动食品摊点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基础设施条件差,生产经营业主投资改造现有设备的积极性不高,还不能完全达到生产经营许可的条件。二是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对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不够规范,存在消毒柜不使用或消毒时间不够、清洗消毒记录不真实等问题。三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监管方式还需进一步改进,自身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根源,努力研究解决,切实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镇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管理相对人诚信守法自律经营意识,规范从业人员管理方式和操作规程,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二是加大对小餐饮流通摊点和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指导,督促其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加工操作,完善设施设备,改善经营条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规范食品经营准入。

  三是持续巩固餐饮服务单位“抓规范、提服务,促文明、树形象”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成果。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应用水平,实现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可追溯。

  四是认真抓好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全面巩固和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把示范工程创建作为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抓手”,通过示范店的引领示范作用,着力提升全镇食品药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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