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全方位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我校已把安全教育纳入到德育教育的重要位置上来,利用早、午检及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滑、防损伤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同时还利用图片展,安全教育读本,把血淋淋的事实直观地展现在学生面前,让他们认识到生命的可贵,在教学楼内进行安全疏散演练,并现场组织学生进行消防,逃生自救等方面的安全演练,这样强化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法律意识,崇尚人格的完美。我校还请法制办主任到我校做法制报告,提高学生们法律意识,学校还组织了师生爱心手拉手活动。班主任老师做好家访,学困生心里问题的转化工作,让每个孩子在薛村小学健康成长。
(二)加强楼房安全管理。学校由专人定期对楼房进行检查。维护,维修学校的基础设施,用电设备,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并作好记录,保证师生在校内的安全。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火重于泰山,学校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配备了消防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更换。由于学校应急灯配备数量不够,想等应急灯配备齐了立即着手安装,整改通知下达后,学校现在先把已有的应急灯安装在教学楼的重要位置,另外学校张长虹校长正积极联系,把已缺的应急灯配齐后立即安装。
(四)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杜绝学校门口设置摊点,教育学生在家不买“三无”食品,杜绝学生带零食进入校园,保证全校师生的健康安全。
(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通过学校广播、国旗下讲话、张挂安全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用血淋淋的事实教育学生,管住自己的行为,珍爱生命,演绎美好的人生。
(六)加强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学校巡逻力度,防止校外闲散人员到我校闹事或滋事。强化学校保卫力量,校内24小时有人值守,巡逻,外来办事人员到值班室登记,并电话通知当事人,避免社会闲散人员混入我校危害师生的人身安全。但门卫有时因家务繁忙短时间不在岗。学校采取措施,对其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问题严重性保证不再发生脱岗现象。继续坚持并强化校领导轮流值班制度,进一步确保师生安全。
(七)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 学校的实验室设有严格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学生做实验有教师指导方可操作。
(八)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根据市教体局的指示,我校完善和落实了安全事故预案,责任追究制度,安全信息事故报告制度等,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工作职责落实到各个环节。
以上为学生在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切实做法,但是学校的安全工作,也因为主客观等因素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现阶段急需解决学校护校人员的年龄偏大、责任心急需加强的问题。
二、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由于学校学生多,接送孩子的电动车辆较多,为安全的管理带来困难,因此学现阶段急需解决学校护校人员的年龄偏大、责任心急需加强的问题。
三、进一步的整改措施。由于存在上述隐患,尽管学校在安全教育和管理上已经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整改,防患于未然。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学校应当根据不同受教育阶段、不同年龄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教育规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义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教育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他人和学校安全的活动。
2、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配备必要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做好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3、学校对学生及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及教职工的安全意识,针对可能出现的人为伤害和自然灾害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学生及教职工的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
4、学校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和障碍,防止和减少学生自伤、自残、他伤事故的发生。
5、学校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实行防火责任制,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请公安消防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并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6、学校教职工负有维护学校安全的义务。发现有危及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其他安全隐患的,及时制止和报告。发现学生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及时制止。发现学生携带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予以没收,并上缴公安机关。
7、学校每学期应当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内部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学校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主管部门予以解决。
8、鼓励学校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自愿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学校可以为办理保险提供方便条件,但不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11、学校主管部门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学校结合学校安全管理的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发生事故的性质,立即向事故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12、学校在课间和放学的关键时间段里,要加强巡视,确保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