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7年预算安排
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编制情况如下:
(一)全市收支预算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2亿元,比上年增加36.09亿元,增长9.5%;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99亿元,比上年增加75.88亿元,增长10.5%。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地方可支配的财力404.6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04.65亿元,比上年增长 8.8%,其中:农林水支出29.96亿元, 比上年增长14%;教育支出102.41亿元,比上年增长10.2%;科学技术支出10.53亿元, 比上年增长12.4%。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68.67亿元,按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268.6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5亿元,安排支出0.75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3.14亿元,安排支出54.43亿元,结转下年18.71亿元。
上述预算安排是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2017年收支预算汇总编制的。
(二)市本级收支预算
1. 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21亿元,比上年增加4.69亿元,增长7.8%;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0.8亿元,比上年增加9.8亿元,增长9.7%。(2016年一次性入库旧办公场所出售收入3.8亿元;按规定从 2017年1月1日 起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地方水利基金、从土地出让收益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六项基金收入2.92亿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扣除上述因素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9.8%,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同比增长10.8%。)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21亿元,加上省体制补助4.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0.78亿元、县(市、区)体制上解26.3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亿元,减去按体制上缴省10.5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还本支出0.11亿元、补助县(市、区)6.4亿元,市本级可安排财力为81.22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22亿元,比上年增加13.84亿元,增长20.5%。其中,用于服务保障民生的支出50.91亿元,比上年增长22.1%,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2.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主要情况是: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亿元。主要用于维持政权运转,保障政府各部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服务型政府建设水平。
——安排公共安全支出9.46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安全,推进依法治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推进中心市区停车场建设,以及支持平安泉州建设等。
——安排教育支出15.31亿元,比上年增长26.1%。主要用于落实义务教育 “三免一补”、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各项惠民政策,继续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技防系统建设及提升工程,完善教育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和网络条件,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提高高职学校生均拨款水平,支持城东、东海学园等教育设施建设等。
——安排科学技术支出2.76亿元,比上年增长29.7%。主要用于支持科技自主创新和企业技改提升,推进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和泉州华中科大智能制造研究院建设,实施“数控一代”示范工程,重点培育科技小巨人,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实施科技奖励以及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等。
——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5亿元。主要用于提高公益性文化事业经费保障水平,举办“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和市第十届运动会,推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民间文化传承保护,支持重大题材文艺创作,扶持文艺精品公益性演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亿元。主要用于落实政府就业专项资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城乡社会养老补助,改造提升自然灾害避灾点,支持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会福利中心、低保家庭和贫困归侨安居房建设等。
——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7亿元。主要用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市级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扶持乡镇卫生院发展,补助基层卫技人员,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资金,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以及支持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关爱女孩”五项工程和“计生特殊家庭”关爱行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
——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61亿元。主要用于加强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继续实施重点流域整治项目,开展污水处理和污染治理等。
——安排农林水支出7.04亿元,比上年增长31.1%。主要用于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防治生猪养殖污染,建设重大水利项目,持续推进水利提升工程,推进“美丽乡村”五年计划,继续实施造林绿化和一重山景观提升,培育壮大海洋经济,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造福工程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等。
——安排交通运输支出3.0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高速公路、铁路和港口建设,补助城市公交运营,以及支持泉金航线建设、集装箱运输发展和航运业规模发展等。
——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3.2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综改区、金改区和海丝先行区建设,实施产业引导,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数控一代”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鼓励金融创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0.61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60.6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52.4亿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26亿元,用于土地收购储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15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住房基金支出0.89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0.44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和维护;价格调节基金支出0.5亿元,主要用于扶持主要副食品的储备、流通和生产基地建设等。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3亿元,安排支出0.43亿元,用于公益性设施投资补助支出、战略性产业发展支出和职工安置改革成本支出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04亿元,安排支出19亿元,用于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结转下年12.04亿元。
三、认真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
2017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推进新一轮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强化规范预算执行,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
(一)抓收入保增长
1.积极培育财源。一是抓住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我市进一步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全力推进“54321”计划的有利时机,主动对接海丝先行区政策,用好用足各项稳增长、调结构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的拉动力。二是梳理整合2008年以来扶持企业的优惠政策,合理调整扶持方向和重点,促进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通过充分发挥财政积极作用推动经济发展,通过巩固和提升发展成果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三是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着力涵养财源税源,探索完善新型业态税收征管,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优化收入结构,增强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确保完成年度财政收入目标。
2.盘活存量资源。一是在编制全口径预算的基础上,研究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机制。二是完善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制度及运作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三是盘活行政中心搬迁后腾空的房产,加紧分类梳理,抓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招商引资利用或优化整合后资本化处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益。
(二)抓支出优结构
1.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推进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增强预算绩效评价的严肃性和导向性,推动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开展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组织清理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及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切实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让沉淀资金动起来、活起来。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做好市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测算等工作,推动市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2.加强民生支出保障。整合盘活存量,优化配置增量,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民生事业。促进教育均衡发展,鼓励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突出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筹措并及时拨付市本级项目资金,推动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9项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
3.强化跨越发展支撑。一是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服务我市“全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建设海丝先行区”的大局,支持深化金改区、综改区建设,推进智能制造和外向型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二是调整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方式,多渠道保障项目资金需求,推动继续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深化“环湾规划建设年”活动,加大宜居环境建设,注重产城融合,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支持办好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等重大文化活动,加快市公共文化中心、歌舞剧院等建设,加强文化惠民,弘扬闽南文化,巩固提升东亚文化之都建设发展成果。
(三)抓改革强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认真做好学习、研究、宣传、贯彻、执行等工作,增强依法理财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完善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主动适应预算监督的新要求,确保相关工作的无缝衔接,切实提高财政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
2.主动对接中央和省上改革政策。紧紧围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三大财税改革重点,密切跟踪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动向,努力做到预知、预研、预判、预调。打通对接改革“最先一公里”,抓紧做好财税体制改革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有效地应对,争取抢占改革先机,最大限度地承接和享有改革红利。
3.深入推进我市财政改革。一是根据国务院和省上有关部署,抓好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工作,支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二是实施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推动实行一级政府配置一级财政。三是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四是继续推进建筑安装、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等行业的营改增试点改革。五是加快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向省上推介我市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重大项目,并争取列入省级推广范围。六是继续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公务卡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加快进度,加大力度,扩大范围,细化内容,力争尽快形成和释放改革成效。
各位代表!拂面春风好借力,正是扬帆远航时。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乘着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我省、我市进一步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春风,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为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城做出新的贡献!
更多相关文章:
1.2016年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报告
9.2016年行政单位非税收入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