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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财政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困难复杂的经济形势,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三大战略”,全力抓好预算执行工作。财政收入稳中有进,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管理逐步完善,财政改革发展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16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 公共财政预算
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723.12亿元,比上年增加73.55亿元,增长11.3%,其中: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80.11亿元,比上年增加33.69亿元,增长9.7%。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78.30亿元,比上年增加56.18亿元,增长13.3%,其中:民生支出354.02亿元,比上年增加52.59亿元,增长17.4%,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4%,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
(1)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增值税53.98亿元,比上年下降1.5%。营业税84.08亿元,比上年增长22%。企业所得税55.95亿元,比上年增长16.9%。个人所得税14.13亿元,比上年增长1.5%。地方中小税种96.12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非税收入75.85亿元,比上年增长17.2%。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106.77亿元,比上年增长16.1%。科学技术支出10.39亿元,比上年增长14.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7亿元,比上年增长2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5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03亿元,比上年增长40.5%。节能环保支出11.65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农林水支出48.03亿元,比上年增长23.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70.56亿元,比上年增加90.44亿元,增长32.3%;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53.65亿元,比上年增加70.68亿元,增长25%。
(二)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 公共财政预算
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101亿元,比上年增加4.78亿元,增长5%。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0.52亿元,比上年增加5.6亿元,增长10.2%。(其中小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26亿元,比上年增加5.14亿元,增长12.2%)。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9.78亿元,比上年增加3.45亿元,增长5.2%。
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增长支撑因素走弱的不利局面,财税等相关部门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攻坚克难,努力实现了财政收入的持续平稳增长。在此基础上,收入运行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稳中有升,但增速放缓。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等多重减收因素的影响,紧盯全年收入目标,理顺征管机制,挖掘增收潜力,努力实现了财政收入稳中有升,但增速相对放缓,公共财政总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分别比上年回落8.2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
二是税性收入增幅不高,收入稳定性略有下降。全年地方税收收入完成45.75亿元,增长5.6%,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5.6%,比上年占比回落3.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有:实体经济对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不足,与工业经济运行密切相关的国内增值税持续减收,全年累计完成 6.94亿元(地方25%部分),比上年下降12.4%;受流转税低幅增长、房地产市场“转冷”及2013年工业、外贸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形成高基数的影响,地方中小税种收入全年完成14.3亿元,比上年下降3.1%。
三是受一次性因素影响,非税收入增幅较高。市直行政单位旧办公场所出售收入入库3.8亿元。受此因素影响,非税收入全年完成14.77亿元,比上年增长27.5%。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13.73亿元,比上年增长16.7%。落实20所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补助资金,新增学位1万个。强化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资金保障,扩容城镇中小学学位2.2万个。统筹资金加快东海、城东等学园建设,落实教学设施设备资金1790万元,保障五中城东校区、晋光小学东海校区、幼高专附属幼儿园正式招生。落实泉州师院发展专项资金6000万元、华侨大学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安排黎明职业大学、泉州医高专等市属高校化债资金6000万元,支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2.02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加大科技研发和知识产权投入,落实“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建设资金4000万元,落实中科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等科技研发平台建设资金2650万元,推动“数控一代”发展和“中国制造2025”试点。加快培育“科技小巨人”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五年千项”技术改造,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进全方位创新。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1亿元。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鼓励引导文化产业发展。落实木偶剧院建设资金1230万元、歌舞剧院建设资金1000万元。落实古城文化复兴计划一期建设资金5000万元、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资金500万元。安排资金5000万元,保障东亚文化之都系列活动、海上丝绸之路艺术节等重大文化活动的顺利举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亿元。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2%。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6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为1800名特困失能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推动250个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支持社会福利中心和乡镇敬老院建设。促进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2亿元。补助中医联合医院、三院新院、一院新院基建贴息3679万元,补助中医院、三院搬迁经费2000万元,投入4867万元提高市属公立综合医院床位补助标准,投入1242万元提高卫生技术人才待遇,支持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城乡医疗救助政府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支持宣传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开展“关爱女童”行动,实行免费产检等。
节能环保支出2.43亿元。拨付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专项资金1736万元,深入开展21条小流域“赛水质”活动。落实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资金1077万元,支持环境监测实验室等建设。落实环境污染整治资金778万元,加大PM2.5监测、污染防治、垃圾综合处理等方面投入。继续完善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推动山美水库生态修复项目顺利实施,加快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支持创建国家级生态市。
农林水支出3.96亿元,比上年增长5.9%。及时兑现农资综合补贴、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补贴等资金,着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石结构房屋改造计划,推动实施998个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支持山美至惠女水库连通、晋江防洪工程等重大水利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四绿工程”,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以上市本级支出均不含对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0.67亿元,比上年增加51.55亿元,增长87.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5.31亿元,比上年增加53.01亿元,增长164.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5亿元,扣除2013年补缴2011年度收益0.13亿元的因素后,比上年增加0.0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1亿元,扣除2013年因上述因素相应安排支出0.13亿元后,比上年增加0.05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13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02亿元。
上述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2016年财政快报数编制的。决算编制中,可能会有所变动。决算编成后,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情况
1.发挥稳定经济职能作用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城乡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快兑现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市本级落实企业帮扶资金5.9亿元,完善惠企专项资金管理,推动金融改革和民综改革深入拓展,促进两化融合、工业设计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推动海丝先行区申报工作,支持举办首届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品牌博览会、中阿城市论坛等活动,全面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支持企业开拓境外市场。二是合理统筹资金,促进加快环湾城市建设发展。统筹市本级项目建设资金125.08亿元,支持开展“环湾规划建设年”活动,实施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和宜居环境建设行动,推动沈海复线泉州段、普贤路拓改等建成通车,泉州湾跨海大桥主桥合龙,江滨北路绿道慢线全线贯通,为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2.持续优化支出结构
坚持为民理财,持续加大教育、科技、医疗、文化、环保、就业、农林水、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方面投入,切实优化支出结构,更加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人民群众更加充分地享有发展成果。2016年,市本级民生支出45.77亿元,同比增加1.95亿元,占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5.6%。市本级及时拨付资金2.17亿元,推动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项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完成。统筹生态补偿资金3亿元,加强晋江、洛阳江上游生态环境整治。统筹石结构房屋改造专项资金2亿元,启动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五年工作计划。统筹扶贫开发专项资金1亿元,实施精准扶贫,推动城乡协调发展。落实粮食储备资金,增加粮食储备规模,保障“米袋子”安全。
3.注重厉行勤俭节约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强化预算执行和约束,坚持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 “零增长”,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运行成本。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处罚,督促整改。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4%。先后出台、修订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外宾接待、会议费、培训费、通用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为深入践行“为民、务实、清廉”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健全厉行勤俭节约的长效机制。
4.切实深化财政改革
根据中央、省上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市财政改革工作,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一是启动全口径预算编制,预算管理更加全面。2016年,市本级在全省各设区市中率先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切实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二是推进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管理更加高效。深入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开展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强化资金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三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支出更加透明。市、县两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四是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更加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定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编制债务年度收支计划,清理甄别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充实政府偿债准备金,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六是创新“虚拟量配置权重分配法”,提高批量集中采购效率,加强采购信息公开,推行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七是探索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总的来看,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代表依法监督和政协及其委员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和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受经济形势变化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优质的财力增长点较少;刚性支出需求较大,收支矛盾仍较为突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推进较慢,资金使用效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等。这些困难和问题将通过今后的发展和工作的改进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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