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22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强农惠农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6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16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报告1】

  为了贯彻落实好中、省、市涉牧强农惠农资金,根据中、省、市《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财农[2016]17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涉牧强农惠农资金清理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1、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张占良为组长,副局长冯树忠、纪检组长王雪生为副组长,政秘科、畜牧科、兽医科、政策法规科等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

  2、下发了清理自查通知

  我局及时向局属有关单位和各县区畜牧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延市牧发[2016]112号)。各县区畜牧局、局属各单位领导也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清查领导机构,认真开展清理自查,及时上报了自查报告。

  3、明确了清理自查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清查的范围包括中省市县各级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主要清查2007-2015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畜牧业各项资金,特别是能繁母猪补贴、畜牧业发展直补资金、动物防疫、免疫死亡补助等。

  4、认真开展清理自查

  我们对2007-2015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畜牧业的各项资金,特别是能繁母猪补贴、保险,农业产业化资金(畜牧业发展直补资金),动物防疫、免疫死亡补助,蜂业发展资金,畜牧养殖小区建设等涉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派检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检查督查,重点检查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补贴资金是否足额兑现,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问题,检查结果各单位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2007年-2015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畜牧业的各项资金为:

  其中:2007年能繁母猪补贴266.365万元、能繁母猪保险6.17万元;畜牧业直补260.985万元;农业产业化资金538.7万元;动物防疫经费177.5万元。

  2008年能繁母猪补贴393.796万元、能繁母猪保险15.88万元;畜牧业直补219.23万元;农业产业化资金1121.95万元;动物防疫经费185.5万元。

  2015年能繁母猪补贴74.435万元、能繁母猪保险15.77万元;畜牧业直补312.8万元;农业产业化资金1180.06万元;动物防疫经费220.5万元。

  5、清理自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通过这次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全面清理自查,各单位认真查找并深入分析了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研究采取了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制度,促进了强农惠农资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大了查处和整改力度,做到了问题的早发现、早分析、早处理,确保了国家强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16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报告2】

  根据黎财农[2016]16号文件精神,上遥镇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事机构,对于涉及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农民负担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较大,为此,我镇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1、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资金和良种补贴资金

  2007年我镇粮食直补资金和综合直补资金合计为776880.68元;2008年我镇粮食直补资金和综合直补资金合计为1653002.14元,2015我镇粮食直补资金和综合直补资金合计为1653002.14元;小麦良种补贴86187元;玉米良种补贴309807.95元;以上资金都于当年通过信用社打到农户的粮食直补存折上发放的,直接到农户手中。

  2、家电、汽车摩托车补贴

  2015年我镇家电、汽车摩托车补贴97258.58元,通过粮食直补折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3、退耕还林资金:

  2007年我镇拨入退耕还林资金1553715元,发放1551250元;2008年我镇拨入退耕还林资金898433元,发放898433元;2015年我镇拨入退耕还林资金1419723元,发放1398996元。由村委会造花名册在信用社通过“一折通”发放,直接拨给退耕还林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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