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17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这些年,伴随着楼宇的增高,商业卖场的增多,我们身边的火灾隐患其实也多了不少,隐患之所以没转化为火灾,有些时候只是幸运而已。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6年消防安全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6年消防安全自查报告1】

  一、安全生产工作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农业机械)139起,死亡83人,死亡人数占省控目标88人的94.32%。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14起,死亡17人,死亡人数超省控目标2人;生产经营类道路交通事故124起,死亡65人,死亡人数占省控目标67人的97.01%;农业机械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死亡人数占省控目标6人的16.67%。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连续2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亲历亲为成为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市委、市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项工作之一。2016年,李谦书记、杨慧市长先后作出20余次重要指示和批示,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分别2次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李谦书记反复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积极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杨慧市长强调:“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抓、抓领导,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功夫、下苦功夫、下笨功夫,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主持召开了10余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门会议,多次带队分赴一线进行督导调研,研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市政府还在安监队伍建设和资金保障上给予支持和倾斜,为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提供了坚强后盾和有力保障。

  2、突出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的“大安全”格局初步形成。一是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早在2011年我市就探索出台了《衡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分工规定》,2016年初又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结合做好“两会”安全,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力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尤其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的安全职责再次进行了细化明确,砸死了各方责任,实现了“三个必须”全覆盖。同时,对各级安委会进行了调整,安委会主任均由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并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定期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在《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出台后,我市迅速落实,市本级及所辖13个县(市、区)、118个乡镇全部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制度文件,对各层级领导的安全职责都进行了细化明确。为推动企业“一岗双责”的落实,还专门研究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对企业倒查问责指导性意见》,明确了企业班子成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了条块结合的网格化责任体系。二是强化综合监管和督导调度。2016年,市本级召开安全生产有关会议14次,各县市区召开安全生产有关会议130余次。建立动态调度制度,坚持一月一总结,一季一调度。为确保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驻县督导调研活动,共检查59个乡镇、76个部门、93家企业;就督导发现的问题2次致信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给每位班子成员一对一发了工作提示函,推动“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明确由各县市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本区域、本系统内督导检查,形成了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监管格局;先后5次就隐患整改进行了挂牌督办;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3次点名通报。三是加大目标考核力度。一改以往年初只签责任状,到年底才亮考核细则的做法,年初就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意见》,亮出考核的硬指标、硬要求,督促在抓落实上用真功。明确规定,凡年内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5人及以上的县市区或部门,定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合格单位,建议对其实行“一票否决”;凡年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明确了考核的13项重点工作, 凡有1项未完成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凡有4项及以上未完成的,建议对其实行“一票否决”。四是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市安委办对2016年发生的14起工矿商贸死亡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不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查处,并实行了“一案双查”(既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又追究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2016年,给予党政纪处理的3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10人,对事故企业行政处罚达157万元,有力促进了“三个必须”“大

  安全”格局的逐步形成。

  3、创新工作方法,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一是大力推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1+1”工作法。针对我市企业数量大、规模小的特点,以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到位等问题,结合“六打六治”和涉尘企业大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我们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了安全生产“1+1”工作法,即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中,通过深度剖析一家企业,整顿规范一个行业,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去年以来,在全市149家试点企业共排查治理隐患1325项。《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质量报》和《河北安全生产》等新闻媒体对我市这一做法进行了报道。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各行业领域大力度推进。二是建立企业自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解决企业被动应付检查的问题,我们改变以往制定隐患排查表让企业去被动填空的工作模式,督促企业由生产、技术、设备部门牵头,自主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表,明确排查隐患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同时,要求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方位、彻底的“解剖式”体检会诊。此外,我们通过“买服务”或企业聘请专家、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会诊,逐步形成部门督查、企业自查、专家“会诊”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去年,全市共聘请专家130余人次,企业自主聘请专家110余人次,排查企业721家,治理隐患3672处,隐患整改率达到98%以上。三是抓薄弱环节,提升员工素质。通过对全市2011年以来发生的事故分析后发现,90%以上都是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而事故死亡人员中98%以上又都是一线职工或农民工。为此,我们把提高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素质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大力度推动职工培训。先后投入资金75.7万元,印制了10万册职工安全知识手册,刻录了3000多张培训光盘,印制了10万张事故和隐患举报卡,对1000余家企业的10万余一线职工进行了免费培训,收到明显成效。四是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果。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中,大力推广解剖麻雀式和观摩式相结合的执法方式。每次执法结束后,都要召开同类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当地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对企业受处罚原因进行说明,提出改进措施,做到“一厂受惩罚,多厂受教育”。去年全年共检查企业1611家,发现隐患9536项,已整改9335项,行政处罚261.8万元。

  4、坚持“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一步好转。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各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了涉尘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10个方面。全市共组织执法检查组789个,参加执法检查人员6620人次,参与执法检查专家230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3226家次,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51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221次,责令停产整顿49家,实施关闭取缔15家。其中:油气管线,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油犯罪团伙2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8名,已逮捕、移送起诉175人;共排查出管道占压77处,目前已清理占压34处。危险化学品,共检查企业356家次,排查治理隐患和问题2443项,对34家企业实行了停产停业整顿。烟花爆竹,共检查合法生产经营企业61家次,排查隐患305项;查处超标产品20件,非标产品78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369箱。道路交通,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万余起,其中涉牌涉证3.5万余起,酒驾醉驾2800余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240余起,客车营运非法违法行为108起,渣土车工程车违法274起,行人、非机动车违法7万余起。建筑施工,开展安全综合执法检查3次,下达隐患通知书4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63份;日常检查380余次,下达隐患通知书1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5份,整改隐患640余项。特种设备,共检查322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检查率达96.8% ,重点监控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全面检查率达到98%。涉尘企业,共摸排出8类186家易燃易爆粉尘企业,排查隐患2618项,已整改2569项,整改率达97%;所有涉爆粉尘企业均完成了隐患排查整改及评估工作。

  5、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一是深化承诺制建设。全市6569家企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份,开展了123家“三项制度”标杆企业创建活动。二是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7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15家批发经营企业通过了三级标准化验收;机械、冶金等一般行业中有25家企业通过了二级标准化验收,245家企业通过了三级标准化验收。三是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对《衡水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衡水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下发,全市共开展各类应急演练575次,涵盖危险化学品泄漏、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疏散等行业领域;组织应急救援培训班22场次,3000余人。四是完成了职业卫生“三同时”职能划转工作。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2028家,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296家。五是大力推动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制定了《衡水市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和《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明确提出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118个乡镇(街道办)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任务,确定了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

  1. 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和深化活动,举办培训班8000余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达到15万余人。在“安全生产月”、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日和宣传月活动期间,采取多种形式,送法到基层,共举办培训34班次,培训3600余人。12月2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在《衡水日报》开辟了“安监之窗”栏目。共投入资金70余万元,制作并发放宣传资料18万份,悬挂横幅标语1.6万条,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图板巡回展50余场次,展出黑板报15438块。打造了安全文化“三个一”示范点(安全文化一条街——市区人民西路;安全文化校园——衡水学院;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阜城县电力公司)。

  二、消防工作情况

  消防工作作为事关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去年以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46号文件和省政府71号文件精神,狠抓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等重点工作,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2016年,全市共发生火灾992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767万元,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消防体制建设,全面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始终将消防工作作为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放在心里,抓在手上,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督导检查、通报问责等多种举措,保障消防工作顺利开展。市委书记李谦、市长杨慧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多次就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并亲自带队深入社会单位检查指导消防工作。市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工作会、冬春火灾防控部署会等专题会议10余次,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印发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及时调度、推进各项消防安全重点工作。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了定期调度、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制度,各执法部门相互协作,联合开展了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10余次专项行动,排查社会单位3000余家次,有效净化了特定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环境。住建、安监、文广新等部门明确消防行政许可的先行权和否决权,强化了消防安全源头监管力度。三是完善制度保障。市政府出台了《衡水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重要内容和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强化了消防工作责任追究措施。采取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强化对各级各部门工作的督促推进,组织监察局、督查室等部门开展消防工作半年验收和年终考评,提高了各职能部门对消防工作的认知度,激发了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努力实现消防工作全面持续发展。一是加大投入,全面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将《消防工程专项规划》纳入《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正在组织编订。市、县两级政府始终优先保障消防经费,全年投入3654.68万元,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投资2.2亿元、占地50亩的南外环消防站、战勤保障大队和模拟训练基地即将施工。投资1230余万元,新购泡沫消防车、水罐消防车、高喷消防车等各类执勤车辆9辆;新购灭火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8700余件(套),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初步实现了“结构优化、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的目标。结合城乡路桥建设,新建市政消火栓181座,消防水鹤21座,全市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总量分别达到1075座和35座。二是全面覆盖,优化提升灭火救援体系。市政府出台了《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由交通、安监、卫生、供电、环保等部门组成的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召开社会专家联席会议4次,整合社会特种车辆26部,开展社会联动应急救援演练13次。启用市级消防指挥中心,建成了集计算机通信、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卫星通信为一体的消防通信指挥一体化平台,配备了消防员单兵作战侦察系统。全市新征召消防文员79名、专职消防队员104名,进一步规范了专职消防队的组建、管理等问题,消防力量得到巩固发展。2016年,全市共组织灭火救援2677起,出动消防车5133辆次,出动警力26356人次,抢救被困人员435人,疏散群众555人,抢救财产价值2366.49万元。三是夯实基础,做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全市深入推进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将其纳入基层综治管理平台,进一步明确了网格管理责任,落实了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109个街道乡镇达到建设标准,基本形成了“党政统管、部门监管、基层联网、社会联动”的网格化消防管理模式。针对商业住宅小区大量增加的现实情况,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明确管理主体、管理内容和安全责任。为切实解决农村住宅小火亡人频发的突出问题,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113”工程(1个消防办公室、1支消防服务队、消防安全3级联防),4843个行政村达标,基本实现了基层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目标。推动4449个行政村建成了消防取水口,极大改善了农村地区消防供水条件。

  3、强化社会化火灾防控,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一是科学研判,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按照“区域治理与行业排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组织公安、消防、安监、住建、文广新、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弱势群体集中居住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和“九小”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了10余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圆满完成了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措施,督促社会单位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铁腕执法、督导帮扶,实实在在地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2016年,全市共排查社会单位9857家(次),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2万处,临时查封73家,责令“三停”176家。二是创新举措,全面优化社会化消防管理。在全省率先推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出台了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汽车加油站、学校、医院等5个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233家社会单位达到示范标准。全面深化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三项申报备案”制度,854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大力实施了防消一体化、普及应用消防执法记录仪、规范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办理、公开消防执法结果等一系列规范化执法措施,最大限度地提升了消防执法效率和服务群众水平。建成集QQ、微博、电子邮箱、举报信箱、支队长热线为一体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设立了60万元奖励基金,社会群众主动参与消防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大宣传,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深入贯彻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以“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为主题,组织开展了“3.15”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销毁、“119”消防宣传日、百场万人疏散演练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衡水日报等媒体开设了消防安全专版、专栏,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出台了《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奖励制度》,全市招募消防志愿者累计达到11.4万人。立足消防安全“从小抓起”,在教育系统推广了消防安全“五四四”管理模式(即上好五堂消防教育课、抓好四个工作主题、落实四个“一把手”主管制度)。全市新购消防宣传车4辆,开展了消防宣传车“进村入户”活动,累计进村宣传4492次。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举办各类消防安全培训班110期,培训人员达4.2万余人。四是立足当前,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以防得住为根本,针对火灾隐患集中和火灾多发的区域、行业、场所,组织有关部门启动了新一轮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打得赢为底线,组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公安各相关警种、社会专业处置力量对高层地下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和场所开展了灭火救援综合演练。市政府还将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对各县市和各部门冬季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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