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纪律指在财政和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财经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下面是语文迷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2016年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关于2016年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1】
按照《中共凉山州纪委凉山州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的意见〉的通知》(凉纪发〔2016〕8号)要求,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关于2016年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凉财监检〔2016〕10 号),现就2016年正风肃纪工作“六项专项整治”任务中“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的意见》和州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明确整治重点,认真自查清理,加强重点检查,完善制度建设,扎实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公款吃喝、搞变通私设“小金库”、以各种名义乱发钱物等问题,推进全县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整治重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十项规定”精神情况。重点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公款吃喝问题。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情况。重点解决搞变通私设“小金库”问题,一经发现,一律从严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明纪律坚决禁止乱发钱物的通知》(川机4985号)、《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乱发钱物的通知》(凉委办〔2015〕101号)等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政策规定情况。重点解决以各种名义乱发钱物问题。
三、责任单位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协办。要紧密结合纪检监察、财政监督、审计等各种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各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对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努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县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会东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0834-5428693。
四、时间安排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迅速启动,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公款吃喝、搞变通私设“小金库”、以各种名义乱发钱物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自查清理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按照中央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专项整治方案,对照《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清理及整改情况表》(详见附件),全面开展自查清理、认真落实整改工作。重点自查清理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公款吃喝问题;是否存在搞变通私设“小金库”问题;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乱发放钱物问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整改落实,做到边查边改,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坚决堵塞资金管理漏洞,确保财政资金和各级干部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在7月23日前务必将单位《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清理及整改情况表》报送县财政局主管业务股室汇总,相关股室于28日前送县财监局汇总。要求上报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
(二)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在全面完成自查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县财政局将会同县纪委监察、人社、审计等部门开展联合重点抽查。根据自查清理反映出的问题,县确定5个县级单位、2个乡镇进行重点抽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要做好迎接省州纪委监察、财政、人社、审计对我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的准备。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针对清理自查和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违规人员处理到位、相关管理和监督人员责任追究到位。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在自查清理及整改工作完成后,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涉及金额、整改落实等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在11月9日前书面上报县财政局主管业务股室,相关科室于13日前送县财监局汇总。县财监局将自查清理、重点抽查及整改工作、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在11月20日前书面上报州财监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力戒“走过场”思想认识,切实将近年来开展“三公”经费管控、乱发钱物专项整治、“小金库”专项整治等一系列工作的好方法、好措施、好制度有机地运用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展整治。要按照整治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工作材料及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推进常态化管理。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从源头入手,加强日常管理和内控监督,有效防止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发生,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二是县财政局、各中心财政所要加强监督,结合财政资金运行监控平台对异常资金行为进行重点专项督查。三是“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县财政局、各中心财政所在对财政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各种专项检查中,要同步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列为重要检查内容开展。县财政局10个分片区联系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时,要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同步进行。县纪委等协办单位到县级单位和乡镇开展工作时,应将“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列入工作内容同步进行。
【关于2016年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2】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全县财经纪律大整顿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对照检查标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院领导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 医院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扎实做好各项财务工作,按国家要求及时更新财务软件。支持财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规范财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我院现设有财务负责人1人、总会计1人、分账会计4人、现金会计2人分别负责医院各项财务核算工作。
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财务管理行为
1、按规定设立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财务核算、管理内部会计核算体系,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分工管理责任。我院所有支出票据均有院长和主管财务院长签字才能报销。
2、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银行留存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核算医院的各项收支情况。
3、会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编报与报送及时、准确。
4、制定了单位票据领购、保管、使用等具体的管理规定,票款相符:无转让、出售和代开报销票据情况,无伪造和使用伪造财政票据情况。
5、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管理财务,无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等违规行为,无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三、通过自查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的问题
1、财务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随着电算化在财务工作中的应用,在规范和方便财务工作的同时,也对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成为我们解决的问题。
2、在特殊情况下有超范围使用现金的现象。
3、有个别医疗收费项目欠规范。
4、公务招待费有待进一步压缩。
5、未按时缴纳工会费。
6、财务管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
四、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及措施
1、加强财务管理力度。严格管理是做好财务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后我院一定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力度,提高工作质量。
2、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继续通过培训和业务交流等多种方式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更好的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需求。
3、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按国家政策缴纳工会费。
此次自查工作中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合理安排自查工作,以《会计法》及《新公立医院会计制度》为准绳,以我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和办法为依据进行全面自查,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到财务
核算、分析、预算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们要依托信息化建设,规范基础管理,强化支出监督,深化责任内涵,扎扎实实的把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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