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下面是语文迷小编为大家分享的2016年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2016年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1】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源头治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牧局关于印发〈全县乡(镇)领导干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我镇认真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
小冀镇党委、政府对本次财经纪律执行情况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书记荆瑞芳为组长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自查自纠情况
1、私设“小金库”方面。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我镇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镇财政所法定账目统一核算,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隐瞒、滞留、占压应当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的各项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行为,不存在私设“小金库”。
2、财务管理方面。我镇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一支笔”签字制度,严把财务程序,要求财务人员对于不合理、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同时严格要求机关干部在接待费用上严格执行规定,做到一客不多陪,尽量安排大伙就餐,严格控制待客标准。公车不外借,同时也不借用企业等部门车辆,公车不私用,降低油耗和维修成本。
3、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我镇认真执行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七五”,一无私设“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做支公款情况;二无用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让下级组织、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情况;三无索取、收受或者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务的现象;四无侵吞、截留、挪用、挥霍或违反规定借用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情况;五无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情况;六无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谋取私利现象;七无监用职权,不廉洁履职的行为。
三、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镇因财务的各方面工作措施得力,执行到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镇领导干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良好,但我们仍感肩上责任大,任务重。今后,我镇将更加严格地执行财经纪律。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镇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努力形成保持财经纪律执行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力争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016年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2】
按照雅财〔2016〕324号文件要求,我委及时对违反规定乱发钱物问题进行清理自查。经查,我委无违反规定乱发钱物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清理自查工作
委党组高度重视违反规定乱发钱物清理自查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扎实抓好第二批群众路线实践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认真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委党组“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务室、监察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强化教育。召开班子会和职工会,组织学习省、市关于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的相关文件,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乱发钱物问题的认识。三是强化监管。委监察室定期对委机关和下属各单位违反规定乱发钱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规定乱发钱物的,督促限时整改。
二、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进一步规范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财务人员财经纪律和业务培训,继续实行监察人员全程参与重大经费研究、使用、管理的制度,坚决杜绝挤占或挪用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以及以其他名目变相发放钱物等违规行为。同时,按照《雅安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雅安市人口计生委公务出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出差流程、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程序,明确差旅费报销范围、标准,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避免浪费现象。
三、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清理自查工作
我委严格控制支出,支出科目规范,报销凭据正规,严格重大经费党组会研究决定,一般经费实行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财务人员把关、“一把手”审签的四方签字认可程序,方可列支。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切实解决乱发钱问题工作的要求,对照违反规定乱发钱物清理自查及整改情况表,对今年1月以来的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自查,未超标准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自行提高上级政府批复的地方津贴补贴标准,在规范后的地方津贴之外继续发放已取消、归并的原津贴补贴项目或违反规定新设津贴补贴项目,违反规定发放各种奖励等情况,未私设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