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2】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将内控机制建设融入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构建“七位一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着重从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完善制度等方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不断强化风险意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现将我局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健全机构,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领导责任
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情况和部门领导轮岗情况及时调整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把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对分管部门的内控工作进行部署,以部门为单位,根据征管流程和岗位变动情况梳理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目标具体、职责明确、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二、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认识和防控廉政风险的能力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廉政意识。我局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手段,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和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逢会必讲廉政,讲廉政必讲风险监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的意识,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一是开展新党章学习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弘扬优良作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明确党的纪律”教育。通过查找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广大党员在熟悉党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党章意识、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进而促进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和自觉学法、遵法、守法习惯和养成,为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提供思想保证。二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结合道德讲堂活动,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主要内容的税务干部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的法治意识、纪律观念和明荣知耻意识,促进“诚信、公正、包容、执着”的海南国税精神的提升。三是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税案风云》警示教育片和邀请检察官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的法制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加强法纪条规及制度的学习,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在继续组织学习《税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对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局的七个方面规定和区局二十六条规定以及《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构建“七位一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的学习,力求每个人都能掌握,明确制度规定的标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违反制度会产生什么后果等等,从而提升对制度的认可度和遵循度,把制度理念渗透到日常的行为之中,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切实把内控的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岗位,确保每道程序之间互相制衡,实现权力运行的过程控制。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一是结合小企业会计准则学习和考试,加强对税务人员会计知识的培训;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营改增业务、所得税管理、税法知识、新征管流程等具体业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税务人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行使权利的能力,从而提高执法质量,规避执法风险。
三、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抓手”作用
我局坚持以完善制度建设和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在完善岗责体系和排查廉政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征管改革和制度建设,进一步简化管理流程,从源头和机制上预防廉政风险,提高依法行政和税收管理水平。一是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重一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机制,规范领导决策过程。全面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凡属集体议事的决策问题都做到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程序办事,实行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和“一言堂”,降低决策风险;二是规范征管流程。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完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的税收征管模式和强化管理的要求。在现有机构下调整管理职能、完善岗位设置、强化人员专业性,重新调整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简化税收征管流程,减少工作环节,统筹征管业务调整,有利于对执法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三是制定并执行《税收征管考核办法》、《洋浦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流程》、以及团队化管理制度等,优化管理结构,简化审批流程,加强征管工作的考核力度,对调查、处理、回复纳税人的举报和投诉,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有力推动全局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四是积极探索以物质激励与经济惩戒相并存的制度体系建设,以严格考核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为前提,提高税务人员廉政收入的预期和增加腐败的机会成本和未来风险,构建不愿违和不想违的制度体系。
四、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提醒,确保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取得成效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进行民主集中和会议决定过程,杜绝一人说了算问题;二是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9人次;三是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年初,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干部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述职述廉,同时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测评情况均评为“好”等次;四是对“三公”经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按季公开“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三公”经费在预算范围内开支。五是对交流和轮岗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及时提醒,做到防范工作。
(二)加强对执法权的监督。一是进一步细化岗位责任范围,针对不同时段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重点,实行廉政风险动态管理,坚持做到每季次汇报一次,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及时提醒,适时纠错,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二是依托税收执法考核信息系统,及时筛选错误执法信息并直接追踪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加强权力运行风险的预警提醒和监控纠错,对错误程度较高的执法信息,实施执法监察和纠错整改。今年我局对总局下发的46个疑点,通过查询CTAIS等系统和档案室原始资料等对以上疑点进行核查,整改疑点2个,共补缴税款43735.95元,滞纳金2072.08元;三是在省局对我开展执法监察的基础上,结合我局的实际,开展了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总局《实施办法》、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省局党组“七个方面规定”和区局党组五方面二十六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总局及省局党组重要工作部署,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全面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3个,被采纳建议2个,协助建章立制1个。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对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认识还不到位,防控意识有待加强。二是由于税收执法行为的复杂性、时效性与监控的局限性和滞后性,导致对税收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不够到位;三是由于人员配置不足等原因,内控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不到位,未能全方位的贯彻落实。
今后,我局将在省局的领导下,积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职能,将内控机制理念和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纳税评估、内部行政管理等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国税机关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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