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幼儿园秋季收费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20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近年,社会各界和媒体对幼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的呼声越来越强,由于受市场经济和体制改革的影响,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和投资体制逐渐多元化,收费管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2016年幼儿园秋季收费自查报告1】

  教育收费工作不仅事关千家万户,事关学校的信誉,更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关遵纪守法、社会稳定的大事。按照沪价检(2016)002号《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本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园于2016年11月下旬对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收费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对家庭困难、享受“两免一补”的幼儿,开学初在公示栏对外公示有关政策和有关申请所需材料之外,还公布了符合条件的幼儿姓名,接受群众监督。在收费时直接免除相关费用。

  二、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除外)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政策落实情况。学费标准没有超出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政策。

  三、幼儿园(所)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1、幼儿园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醒目位置和相关网站,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每月有收费公示张贴在公示栏和幼儿园网站上。其次,严格执行核实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实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专用财务票据。

  2、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试验班等,也没有以此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行为,没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的行为,严格执行了上级有关规定。。

  四、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的行为。

  1、实行代办费征询、清退制度。学期初对学习用品、保险等服务性收费实行自愿的原则,幼儿家长签名确认。没有强制统一订购,从中牟利。所收费用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班级分项独立核算,期末按实结算,出具清单,多退少不补,并由幼儿家长、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名认可。

  2、在新生家长会、各班家长会上,分别向家长汇报幼儿园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等。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一切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管理,还要继续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法规和业务水平,扎实做好幼儿园的教育收费工作。

  【2016年幼儿园秋季收费自查报告2】

  为落实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秋季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2015年秋季收费,我园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自查,现将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规范工作。

  我园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本学期,我们严格执行市、区物价局收费标准,为了更好的完成这项工作,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工作小组,同时组织班组长对有关事宜进行讨论、研究,并通过家长会、收费栏公示的形式,向家长介绍宣传我园的收费情况。

  二、强化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管理。

  在规范收费的同时,我们认真遵守收费管理制度接受员工及家长的监督。开学以来无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无举办物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之外审批的提高班、实验班、兴趣班;无购买幼儿用书等。

  三、收费情况:保育保教费每学期1800元,伙食费200元,没有存在任何多收或者乱收现象。并针对家庭贫困幼儿采取了适当的减免。

  四、加强有限资金的管理,保证幼儿园工作正常进行。 根据幼儿园工作计划,通盘考虑、全面管理、各项收入做到心中 有数,坚持做到合理使用有限资金以收定支,并制定了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

  此次自检工作,使我园对规范收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为幼儿、为家长服务的宗旨,使规范收费成为我园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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