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21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采取简易方式抽取日常监管企业,确保顺利开展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2016年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1】

  潍城职能办函【2016】1号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进行学习,根据《关于报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简政放权各项规章制度。自2014年6月份以来,我局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共有行政审批事项6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于2015年5月成立审批服务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签订授权委托书形式,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办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各自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使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其事先的准入要求,增加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有序,落到实处。这6项行政审批工作将分别由相应科室、单位进行跟进。

  三、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根据《关于报送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城职能办函【2016】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制定了《潍城区经信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问题发生。

  【2016年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2】

  为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省环保厅关于在全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对湘潭县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包括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不包括核与辐射)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现就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 、机制建立情况

  成立了以局长刘新玉为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通过摇号明确了“双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一季度按照方案要求,我局对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并按照1:10(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均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并优先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时,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一季度共检查54家企业、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执法车60辆次, 共计完成对9家重点国控单位和45家一般排污单位。现场检查时共有2家企业存在没有进行项目验收工作,1家企业存在未批先建,1家存在超标排放,其余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工作亮点

  全局参与、各股室共同协作完成“双随机”抽查。从而实现更加全面细致的排查企业可能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或环境安全隐患。便于及时、准确的提出整改意见或治理措施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对排污企业特别是存在环境违法企业的监管。

  二是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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