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不同网络平台,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1】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努力建设服务型民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以深化公开为主线,组织推进机制不断完善
(一)落实组织、机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机关人事变动,及时下发了《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本单位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和人事、招考招聘等各类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局办公室建立AB岗工作制度,有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电脑和照相机、录音笔等设备和器材,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了必要的经费支出。办公场所适应工作需要。三是强化职责履行。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黄山市民政局2016年工作要点》,并经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下发了《2016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全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科室并认真组织实施。全年局长办公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多次研究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今年共召开6次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完成各项工作部署。2016年来,凡是省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召开的会议,我局都按时参加;凡是省市政务公开办交办的工作,我局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凡是省、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上报的材料,我局都及时按要求上报。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科学应对舆情。印发了《黄山市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舆情应对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网络舆情和信访处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网络舆情和信访处置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网上信息发布和引导”三大机制及流程,加强对涉及民政部门的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认真做好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信访及处理工作,期间全市各地共收到涉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信访件363件,涉及实名举报的均已答复信访人。我局主动开展了舆情监控,建立完善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及查核责任等机制,对违反程序的均按规定予以纠正,5名相关责任人因违规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对反映不属实的问题,也及时进行了澄清说明和回复。 二是加强新闻信息宣传。制定出台了《黄山市民政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文件,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新闻发言人。2016年,局领导2次参加黄山电视台《访谈》栏目,通报了民政民生工程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三是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充分发挥中国黄山网、黄山市民网、黄山新闻网、黄山民政网、黄山市民政局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作用,建立了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网络舆情队伍,网上网下互动监测,及时发现报告涉及本单位的相关风险隐患信息,为有效应对舆情提出建议意见,有效避免出现重大舆情事件。
2、及时、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报送同级或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规定了编制的内容和要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已按时编制并公开,并将及时公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分工,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办牵头,科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今年,我局年初进行了具体工作人员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941条。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11项制度,即: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黄山市民政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地开展。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全力推进“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继续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涉及民政工作的信息公开。一是在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于2016年5月再次修订完善了职权目录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汇编成册,在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黄山民政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开。目前,正在按照部署开展的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做到“清单以外无权力”。完成后进一步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二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贯彻落实《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实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积极促进了法治民政建设。2016年,我局均按照要求发布了财政预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严格按《黄山市招标采购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及时发布招标采购方案、中标及实施情况,规范发布内容。共发布专项经费分配及使用情况12次。三是在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我局无公共资源配置事项。四是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开社会保障方面信息,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市政府分配我局发布的主要是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救灾抢险、社会捐助和优抚安置等内容,这些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是我局信息发布的主体,每月均有内容发布,有关这些工作的保障措施也都及时公开发布。2016年度,发布市政府重点信息公开145条。五是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方面。我局无公共监管事项。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公布申请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编制、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二是加强网上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黄山市民政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三是注重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按便民利民原则,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明确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分工,确保信息公开申请能及时办理反馈。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例。
(五)加强办事公开。一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各区县民政局和局属各单位的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机关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同时,注重将工作向基层单位延伸,在基层单位中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提高乡镇民政机构和县级民政部门以及局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乡镇民政机构和县级民政部门以及局属各单位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严格按照《黄山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到信息更新及时、内容规范,局属各单位根据市局要求,均在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年终进行总结。二是推进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内部办事公开。2016年来,我局有关干部任用、考核奖惩、评选评优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内部事务除在单位内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外,还分别在黄山民政信息网站和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布,实时公开。
二、以重点突破为抓手,全面推进公开渠道建设
1、完善宣传橱窗、明白卡、新闻媒体固定栏目、政府热线、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公开方式。一是加强文件公开。我局在《黄山市民政局拟稿封面》上增加“信息公开属性”栏目,各科室在拟文时即确定该文件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或是不予公开,局领导在签发文件时也就对科室提出的信息公开属性进行了审批。2016年,我局经过审查的非涉密文件60条,均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了公布。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注重部门规范性文件解读。我局今年共及时更新政策法规规章6条、部门文件60件、政策解读10项。三是加强重要会议公开。我局发布2016年部门重要会议信息10次,会议内容详实规范。四是加强政务公开栏、黑板报等载体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深入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政策和措施,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五是加强连线公开。2016年我局办理市长热线、市民热线、民生热线、市民在线等问题24件,全部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完毕,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参加了六轮黄山市“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活动,解答民政工作方面的咨询并受理投诉,听取对民政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2、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新渠道。一是进一步探索互动交流。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积极拓宽公开渠道,设立网络舆情员,明确专人收集办理网友意见,并通过微博、微信、论坛等新媒体发布信息、互动交流。今年,未发生因网友意见回应不及时引起有效投诉。二是进一步探索网络宣传渠道。加强网络问政,2016年,我局专门开设黄山市民政民生工程、黄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黄山市区划地名网等,发布政务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公开。三是进一步探索政务服务公开。修订完善了《中国•黄山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办事项目表》并在网站公开,详细公开各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项目的名称、类型、承办机构、受理地址、受理电话、服务对象、办理(申报)条件、需提交材料、工作流程(从业务申请到办结)、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依据等信息。三是积极推进村(居)务公开。村务公开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最广大基层社会贯彻落实的综合反映,是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延伸和发展,我局扎实抓好村务公开各项具体工作。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在局档案室和政务中心民政窗口都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置指示牌和使用须知,确定专人提供查阅服务,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窗口工作人员表现优秀,获得2016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先进个人”称号。
三、以监督保障为根本,整体提升工作水平
1、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廉政建设。一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二是修订完善了《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受理反馈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义务,2016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及时公开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监督电话,便于群众咨询和监督。设立了本局行政审批咨询电话,随时接受市民群众的咨询和投诉。三是根据《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的通知》,对各区县民政局和局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一次系统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区县民政局和市局属各单位都按照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报送相关材料,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机制。制定了《中共黄山市民政局党组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实施意见》,制定了部门重要议事规则。引入公众参与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充分发挥专家与公众在我市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咨询参谋作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如我局编制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在正式出台前均公开征求了有关方面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2、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将政务公开列入部门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内容,纳入《黄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积极参加全面实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工作推进会议专题讲座,认真加强《黄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工作手册》的培训力度,举办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了岗位工作能力,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有效。
3、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按时总结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指出工作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按时报送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及时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工作动态信息。《黄山市政务大厅民政窗口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黄山市民政局多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信息,被安徽省民政厅网站表扬性宣传报道。
4、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于1、4、7、10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市政务公开办。
5、2016度网查结果反馈情况整改工作或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对于市政务公开办下发的要求落实整改事项,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整改。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更新和管理,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和公开制度,加强资金等内容公开,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局门户网信息同步更新。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和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落实。先后荣获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机关效能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奖、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中国社会报表彰社会组织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全面总结2016年以来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打算
2017年,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坚持以公开促进民政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三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五是做好网站留言、连线平台等答复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2】
根据要求,现将局党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委换届及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认真学习并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别是今年新修订《条例》颁布后,我局积极派出分管人事领导和具体人员参加了委组织部的专题培训,同时,局党组把《条例》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内容,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全面把握《条例》实质,认真领会精神,并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几年来,局党组坚持按德才标准选人,把政治立场坚定、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科级领导岗位上来。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坚决不予任用,杜绝依关系亲疏、个人好恶作为评判标准选拔人才。干部选任工作始终在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进行,未发生违反资格条件、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十不准”等纪律规定。
二、严格执行选任程序
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不搞突击提拔、不搞“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干部任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如2016年7月对科普交流中心主任选任时,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工作实绩、充分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切实做到“选群众最信赖的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从根本上把住选人用人关。近几年,未出现临时动议、突击提拔调整、个人决定任免干部等问题。
三、认真落实相关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干部任免事前沟通情况,如2013年对拟任监察室副主任一职,向纪委进行事前沟通报告并得到批复后才按相关程序进行选任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按时向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送每月干部任免情况。
四、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纪律
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今年,根据“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局党组及时对班子分工作了调整,单位主要领导不再分管人事工作,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坚持干部选用基本原则,严格按程序和职数配备科级干部,近几年,未出现说情打招呼、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现象。
五、规范干部档案管理
今年7月,按照《中共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专项清理的通知》(阿委组通〔2016〕63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力量对31份干部档案工作进行了专项清理,特别对“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认真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如部分干部材料不齐全的,都按要求补充齐备,确保干部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做到专人、专柜保管,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