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10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十分薄弱,资产家底不清,核算不实;资产配置不合理,苦乐不均;资产监管薄弱,流失严重。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6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2016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1】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瑞财资〔2016〕54号)的有关要求,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瑞政办〔2012〕296号)、《瑞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等事项的通知》(瑞编〔2014〕9号),设立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挂瑞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安监局是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瑞安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和2个事业单位(瑞安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技术中心和瑞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共有行政人员编制1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29人,全额事业编制5人。我单位性质属于行政机关,现在职人员共46人,局资产管理部门并入办公室,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2015年收入预算1390.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0.45万元,占87.03%,专户资金100.00万元,占7.19%,上年结转80.27万元,占5.78%。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5月18日上午,我局组织召开了“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会议。会议传达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周晓东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顾荣华为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阮建国和财务人员魏贤西、张梦如为组员的清查自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清查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会议要求检查人员对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资产进行全面地清查自查。同时,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此次清查自查的工作时限为5月18日至7月10日,5月18日至19日准备阶段,5月20日至7月4日实施阶段,7月5日至10日总结阶段。

  清查过程中,我们本着“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在2013年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再一次对2005年以来发生的资产业务进行了全面清查。截止7月4日,已全部完成清查,清查率达100%。在此次清查过程中,我们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在资产清查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做好了资产核查、数据汇总、往来款项取证、对盈亏、报废资产的分类清理工作。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规范了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履行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防止了资产流失及其他违规现象。二是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加强资产管理的意识和紧迫感,对在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工作程序,为实现资产的动态监督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相关资源,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创造了条件。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通过清查,我们共清查出资产盘盈档案箱60只、书柜1个、传真机1台、打印机1台、会议椅5把、吧椅2把、办公桌5张,共计价值19854元;盘亏22张班前桌,价值6270元。我们进行了全面分析,盘盈的原因主要是资产登记入账衔接不顺,不及时入账。盘亏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办公场所经过四次搬迁,办公班前桌的质量不够高,损坏严重,不能使用。

  四、存在不足

  在清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各种现象。一是个别职工只注重资产使用,对其自我管理意识不够,存在着“使用与管理”两张皮的现象。二是资产处理不够及时象。由于办公场所不固定,经过多次搬迁,一些淘汰下来、破损的资产得不到及时处理。

  五、整改措施

  针对资产管理存在的不足,我们采取以下几点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和补充上级关于资产管理最新的相关规定内容。二是对使用到了年限、不能再使用的资产及时处理。对新增资产做到及时入账,防止资产的流失。三是加强资产管理人员的“AB岗”负责制,确保工作岗位自始至终都有工作人员在岗。

  【2016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

  根据唐政办[2016]16号文、唐财[2016]19号文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我单位已按时完成了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通过了唐河仁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15年12月31日。(二)工作起止日期:本单位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本单位资产清查范围:列入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有本单位和所属的2个二级单位,其所属单位为园艺场和农科所,单位性质均为事业单位。

  (四)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单位成立了以李中波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贾海涛、曲良颀、张旭升三位同志。

  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本单位自4月1日起组织人员进行了资产自查工作,如实将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建档建卡,输入到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中。

  3、本单位资产自查工作结束后,4月26日唐河仁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通过对本单位2015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的清查,本单位的汇总,资产清查数为632549.05元,汇总负债清查数为603336.48元,汇总净资产清查数为29212.57元。

  (二)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为5080元,其损失的原因是使用年久报废。

  (三)经仁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资产损失为5080元,具体为专用设备3380元,家具用俱1700元。

  三、在本次的资产清查工作中,我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上报工作。但是在清查过程中,发现资产管理不够科学,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四、整改方向。通过本次资产清查,切实摸清了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避免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情况的出现,同时制订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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