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三项整改回头看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7-11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2016三项整改回头看自查报告1】

  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我局(分公司)认真组织开展了对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广告促销三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回头看”自查整改活动,现将有关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自查整改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了三项检查工作自查整改“回头看”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局长(经理)为组长,副局长(纪检员)、副经理为副组长,监察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广告促销项目三项检查“回头看”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综合考核部、专卖监督管理科为责任部门具体抓好自查整改的日常工作。

  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局和省市局行业整顿规范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对照“国家局“三项检查”重点抽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表”、“三项工作制度完善落实责任表”认真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为了开展好自查整改工作,我局(分公司)重点围绕2008年以来实施的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广告促销项目。认真对照“国家局“三项检查”重点抽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表”、“三项工作制度完善落实责任表”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

  重点针对1、有些制度未及时更新,个别制度没有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进行及时修订;2、个别项目的审批决策缺少环节;3、一些项目不按规定招标,应公开招标的,采取邀请招标方式;4、个别项目存在拆分的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

  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我们始终坚持做到了按要求认真细致地检查每个项目;项目检查做到了逐项进行,全面严格细致地逐项开展了自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三、具体自查情况

  1、工程投资项目

  2008年以来我局(分公司)实施的工程投资项目:牛加栏围墙建设工程。

  (1)工程投资项目决策:我局(分公司)成立了工程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工程投资进行研究决策,并定期在专销送联席会议上通报工程进度情况。

  (2)项目过程管理:

  立项:我局(分公司)经过行政会议研究,对牛加栏围墙建设工程进行初步预算,并上报市局批复。经市局同意批复我局控制在8万以内建设此项工程。

  招投标管理:我局(分公司)对牛加栏围墙建设工程经过了由4家具备资质的建筑方参加的公开议标会议。

  合同管理:合同内容与议标会议内容相对应,按中标价签订合同,并已报财务科备案,付款方式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在审计前未超过合同款的80%。

  工程监理:我局(分公司)委派了监理,对工程投资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资金管理:我局(分公司)的工程投资预付建设工程款严格控制在实际投资额的80%以内。

  竣工验收:我局(分公司)严格对工程进行了验收,竣工验收报告齐全。该项工程竣工后于2008年12月26日顺利通过了XX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工程审计,审定金额为58478.63元,严格控制在批复的金额以内。工程款的结算支付严格按合同和工程进度及审计结果进行支付,最后并按合同要求收取了建设施工方1692元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痕迹管理:项目决策过程有会议记录,项目实施中的原始记录或单据完整,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3)监督管理

  我局(分公司)工程投资项目实施中加强监督形式是成立了工程投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管理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全过程的跟踪监管,核对有关的主要材料的资料,现场施工监管。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分公司)未发现工程投资项目的违规问题,档案整理规范。

  2、物资采购项目

  重点围绕2008年以来实施的的物资采购项目重新梳理了一遍。(1)是看是否制度、规定内容有缺失。(2)是看新旧制度衔接是否严密。(3)是看质量检验、入库验收记录是否完整或是否缺失和完善制度。(4)将在建工程项目设备当作一般物资设备进行采购,未纳入工程项目实施整体采购。(5)同一类物资存在多批次分散采购,未作集中采购。通过对应以上情况,我局(分公司)物资采购自查领导小组自查工作始终坚持做到了按要求认真细致地检查每个项目,项目检查做到了逐项进行,全面严格细致地逐项开展了自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我局(分公司)08年以来有1项物资采购项目。2008年1月24日采购桑塔纳小汽车一辆,单价10.58万元,挂牌0.9563万元,总金额为11.5363万元,物资采购决策依据为000053号预算申报审批表,决策过程民主公开并由我局(分公司)行政会议通过,实施过程符合管监一体化规定,纪检监察部门监管到位符合程序。

  通过自查“回头看”我局(分公司)未发现物资采购项目违规问题,档案整理规范。

  3、广告促销项目

  严格按照国家局及省、市局“广告促销”自查标准及范围,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逐笔“广告促销”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确保自查“回头看”工作全面、彻底、不漏项、不缺项。

  对照国家局“三项检查”重点抽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表,我局(分公司)不存在责任表所列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开展好自查工作,我局(分公司)重点围绕2008年至今期间广告促销的项目提出、审批、广告商确定、合同签订、广告促销费用预算及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广告促销的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实施过程是否合理、同步监督是否到位等项目展开了认真的自查工作。

  1、自查工作始终坚持做到了按要求认真细致地检查每个项目;

  2、项目检查做到了逐项进行,全面严格细致地逐项开展了自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3、通过认真的自查,我局(分公司)2008年至今的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共有形象宣传一类,项目共二项,金额共计12112.71元。具体自查情况如下表:

  从自查“回头看”的情况来看,我局(分公司)在“广告促销”的预算管理、立项审批、供应商管理、实施方式、实施程序、合同管理、效果评估、责任监督、促销品和营销宣传用烟管理、痕迹管理等环节都能按规定严格执行,未发现有不按规定执行的情况。

  今后,为了更为有效地抓好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广告促销三项检查工作的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阳光工程建设,我们将进一步严明纪律,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加强日常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好日常的管监一体化再监督、公开办事、企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地推进各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总结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抓好各项内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总之,通过这次自查整改“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们的规范意识和监管意识,我局(分公司)将长期深入地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抓好各项工作,更加认真扎实地开展好日常的监管工作,保质保量,全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我局(分公司)廉洁自律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6三项整改回头看自查报告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烟草行业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汇报会及全省烟草商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贵州省局发出《关于开展“三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省局(公司)机关和各市、州、地局(公司),中国烟草贵州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省烟科所于2010年上半年开展“三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以下简称“回头看”活动)。

  一是从“生命线”的高度,充分认识“回头看”活动的重要意义。当前落实“严格规范”的要求,就是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强化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深入推进“三项检查”工作,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贵州烟草商业建设。

  二是“回头看”活动必须坚持三个原则。即:责任制原则。省局(公司)“三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和各直属单位负责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回头看”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并在活动开展结束后半月内向省局(公司)上报有关情况。边整边改原则。边整边改,不遗不漏,全部整改到位。力戒走过场原则。切忌形式主义,力戒讲形式、走过场。

  三是“回头看”活动的内容、方法和步骤。准备阶段(1月15日至2月28日)。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局姜成康局长、张辉副局长在全国烟草行业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及省局(公司)陈卫东局长(总经理)《在全省烟草商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杨俊副局长(副总经理)《关于全省烟草商业“三项检查”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以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开展“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回头看”活动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及要求,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做好思想准备和组织保证。整改阶段(3月1日至5月15日)。三看“三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一看发现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如果没有整改或没有完全整改,要彻底整改。二看整改是否已经到位。如果整改没有到位或没有完全到位,要彻底整改到位。三看制度、体制、机制是否已经建立完善。如果没有建立完善,要确保建立完善。复查阶段(5月16日至6月30日)。省局组织力量对全省烟草商业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为:组织开展情况,查看组织开展的文件资料,确定态度是否端正、工作是否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查看问题是否整改,即,能立即整改的,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整改的,是否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整改。制度建设情况,一方面查看已经建立的制度情况;另一方面查看完善的制度目录清单。对未建立的制度,查看是否有建立健全的工作计划。真实性,查看“回头看”活动组织开展是否存在走过场,问题整改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情况。

  四是“回头看”活动的工作要求。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切实负起“回头看”活动的组织领导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整顿办“牵头、指导、综合、协调”,监察、政工、审计、专卖、计划、办公、卷烟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狠抓责任落实。各直属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省局(公司)计划、监察、整顿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开展“回头看”有关情况的报告上签字,对活动开展和整改活动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活动开展不认真,导致该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而被上级复查出来的,除处理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三要务求取得实效。在开展“回头看”活动中,坚持做到“问题梳理不清不放过、问题整改责任不明确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整改目的达不到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确保取得实效,促进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行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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