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治理小金库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1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小金库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有,未在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列收列支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种资金。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6年治理小金库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2016年治理小金库自查报告【1】

  根据县财政局、监察局、人社局、审计局转发的《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监察局、达州市人社局、达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宣财监督[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乡对2015年1月—2016年4月期间,所有专项治理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班子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李泽宽任组长,乡长陈国庆、纪委书记符正生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乡纪委牵头,乡党政办公室、乡财政所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 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为做好深入开展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9月16日,我乡召开了关于开展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乡级各部门负责人,在家的全体乡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县财政局、监察局、人社局、审计局转发的《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监察局、达州市人社局、达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有关报表进行说明,李泽宽书记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研判当前形势,研读政策规定,研究工作措施。二是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三是要求乡纪委牵头,党政办公室,财政所,乡级各部门协助这次的专项整治活动。四是要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好自查上报工作。

  三、 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中专项治理内容,我乡对各类帐户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 、预算收入管理情况

  我乡预算收入没有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及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等情况发生,没有违规转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我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无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基本上做到无白条入账。

  我乡无公车,因此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发生。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我乡对各类办公设备的购置,从预算、计划编制、执行情况和采购方式的选择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

  4、资产管理情况

  我乡在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及处置上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无违规问题存在。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

  我乡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均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无会计造假行为。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我乡财政票据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票据使用规定,没有违规、违法现象存在。

  7、私设“小金库”情况

  我乡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所以没有发现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8、滥发钱物情况。

  经认真自查,我乡没有擅自越权出台任何形式的奖励性和津贴补贴性政策。

  9、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我乡经自查,没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私分非税收入,没有虚列、转嫁支出等现象存在。,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我乡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以及使用的合理、合法。今后,我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

  2016年治理小金库自查报告【2】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纪发(2016)28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局纪委书记任组长,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局财务等相关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局财务人员负责。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接到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纪发(2016)28号)的通知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专项清查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一)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局财政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三)按照财政集中审核、集中支付、集中记账要求,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四)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工作自查自纠统计表、自查自纠承诺书和保证书。

  通过自查,我局及下属单位未发现"小金库"和各类违规违纪现象,并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经法制教育,强化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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