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31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深刻分析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措施,积极借鉴校安工程的成功经验,着力从工作机制、责任体系、专业团队、安全保障、标准制订、学校规范化建设、服务体系、监督机制等八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能力建设。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6年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1】

  现将我县2016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省西北部,羌族自治州东部。幅员面积8339平方公里,辖2镇23个乡、143个行政村,总人口7.5万人。全县现有中小学校30所,其中:高完中1所,初级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乡中心校22所。符合国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条件的义务教育学生6934人。

  二、开展主要工作

  (一)营养改善计划贯彻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切实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水平,县于2012年春季学期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2012年3月1日以来,全县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程。全县享受营养餐学生人数,2012春季学期为8337人,秋季学期为8362人;2015年春季学期为8362人,秋季学期为7923人,2016年春季学期为6704人,秋季学期为6270人。

  (二)资金管理情况

  2012年全县营养餐下拨资金568万元,实际使用资金476.9万元,结余91.1万元。2015年我县营养餐下拨资金453.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335.8万元,结余117.9万元。2016年开始,我县学生营养餐按照有条件食堂供餐的学校采用食堂供餐模式、没有条件食堂供餐的学校采用牛奶+鸡蛋的供餐模式实施。学生营养餐的牛奶和鸡蛋,由县政府统一采购,县财政局根据全县享受学生营养餐人数,分月预付款,县教育局与供货商实行一月一结,食堂供餐的学校采用报账的方式收支经费,2016年已使用382.5万元(其中81.8万元为每生每天1元的补拨经费)。

  2015年以前,全县实行的营养餐是牛奶+鸡蛋,通过公开招标,学生营养餐实际费用为2.68元/人/天,存在结余资金,经请示州教育局,州教育局要求我县在2016年提高营养餐标准,将结余资金完全用在学生身上,2016年4月起,我县对实施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以来的结余资金按照每生每天1元(每年按200天计发)的标准,补发学生营养餐经费,经费补发至结余经费用完为止。

  (三)日常管理情况

  1.建立工作责任制度。一是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监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县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黄晓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二是各学校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班级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将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三是各学校成立营养餐膳食委员会,由营养餐管理人员、老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村(社区)代表组成,能较好的综合各方意见,确保了营养餐工作的有效性管理。

  2.加强营养餐宣传工作。我县统一制作发放“营养餐试点学校公示牌”,悬挂在各学校醒目位置,学校对营养餐工作的日常管理、宣传公示等方面进行定期自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营养餐政策人人皆知。

  3.设立专兼职管理员。各学校建立健全齐全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开、存档,明确了质检员、保管员、加工员、发放员等职责,对进入学校的所有食品进行统一检查、验收、登记等工作,把好了食品安全关。

  4.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建立食堂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食堂卫生、平常运行管理等工作,并严格要求学校餐饮服务人员需具有健康证,县教育局采取开学时普查和学期中抽查的方式,对全县学校食堂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食堂建设,我县于2015年利用上级下拨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专项资金,新建下八寨乡中心校食堂综合楼、小河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综合楼。建设项目于2015年7月23日在日报招标比选网进行公开比选,确定了施工单位。目前小河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综合楼已完成主体建设及装饰装修工作,准备竣工验收;下八寨乡中心校食堂综合楼建设项目因设计方案调整,于今年6月开工,已完成主体建设,现进行装饰装修工作,预计12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青云乡中心校食堂综合楼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5.严格落实老师陪餐制度。各校制定老师陪餐制度,每天至少安排一名老师陪学生吃营养餐,并设立陪餐签到表,要求当天陪餐老师从食物的可口度、营养程度等方面进行打分和记录,严格落实陪餐制度,

  6.加强资金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界定享受对象,认真审核享受人数,建立健全学生实名制档案。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清况进行动态管理,严禁虚报学生数,严防套取冒领国家资金。设立营养餐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食品数量、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做好招投标工作,按照各级各类规章制度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要求自己,确保资金安全。

  7.做好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严格质量监督和产品检测,确保不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对供餐企业和食堂的每一批次食品均按照国家及地方各项监督检测机制进行质量管理,对产品样品进行留存,确保出现问题时可以有据可查。依据《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若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如实上报县食安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教育局和乡镇政府,并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

  三、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存在的困难:一是我县有4所学校不能满足食堂供餐的条件,今年继续使用牛奶+鸡蛋模式供应营养餐,因采购量不大,导致招投标困难。二是我县有些乡镇离县城有上百公里的路程,食材采购和运输经费是实施营养餐过程中难以解决的问题。三是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各校实施营养餐面临后勤人员不足及后勤人员工资支付难的问题。四是我县地处高寒偏远山区,蔬菜等食材缺乏,物价较高,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营养膳食规范的规定,3元的经费将无法满足要求。 下一步工作措施: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借鉴兄弟县好的做法,力争把这一项工作做的更好。一是克服自身困难,使学生营养餐食品品种较多、实惠可口、安全可靠;二是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形成学生营养餐工作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二是促进教育公平发展。规范办学行为,重点抓好教育乱收费、招生工作、职称评审、工程项目、师德师风和教育科研等方面的治理工作,认真执行“两免一补”、困难学生资助、高中助学金、大学生助学贷款及免学费、教师困难补助等各类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三是牢记宗旨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坚持从党的工作大局和分局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努力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增强责任意识,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和心系群众的服务意识。健全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网络,强化群众监督,将行政效能问题纳入投诉举报范围,分级分类归口,切实回应群众诉求。四是加大民生项目、重大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五是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农村幼儿入园难题,配合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县发展“一村一幼”建设实施方案》、《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等措施。六是为促进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关注教师的健康成长,制定并下发了《人才工作激励机制》《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县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县名师工作职责》《后备人才成员工作职责》等办法,上下联动、横向协作,加强师风师德建设,树立良好的教师风尚。

  2016年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要求,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我县从2015年6月份开始在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省、市营养办的具体指导,县“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各级各类学校和供餐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县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一系列措施,实施“计划”以来,安全平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就“计划”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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