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毛概社会实践调查报告3000字

发布时间:2017-05-21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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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毛概社会实践调查报告3000字】

  一、社会实践的背景和地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农业专项补贴,是一项为民、利民、便民的好事。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的制度。资金主要依靠政府筹资。资金来源是:农民每人每年拿10元,地方财政给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10元,中央财政给每人每年补助10元。翻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首页清楚的写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咱农民自己的医保,每人只交十元钱,合作医疗保一年。”农民每人交10元,用于建立家庭账户和家庭统筹。它是在关注“三农”、建设新农村的背景下诞生的。为了深入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我利用暑假的机会对我家乡—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新甸镇农村合作医疗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岫岩县新甸镇位于岫岩镇南30公里,全镇总面积123.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6万亩,山地8万亩,9个村,100个村民组,20556人。拥有功能齐全的“鞍轮工业园区”。新甸镇的小城镇建设已跨入全省一百个中心镇行列,并被评为辽宁省“文明小城镇”、“全国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先进镇”、“中国东部小康建设十佳镇”等荣誉称号。

  本次调查以新甸镇石板村于家卜组居民为主体,对全村100户中的50户居民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并以其他村民组为辅助调查对象,以个人访谈方式进行调查。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此正式实施,全村在调查中,农民对此项医疗保险的满意度很高,大约95%调查者自愿参加合作医疗,是此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形式

  目前,农村合作医疗形式包括定点医院、定点药房和医疗保险。岫岩县有10多个乡镇,各乡镇都有自己的卫生院,都有指定的医院。县里有岫岩县西山医院、县中心医院。新甸镇有新甸镇医院,村里有卫生所。但硬件和软件设施上相对较差,农村医疗格局亟待打破。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民提供了健康保障,使农民受益颇多。

  63岁的徐景波,是新甸镇的农民,全家年收入近8000元。2004年7月,新甸镇开展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徐景波一家5口人共缴费5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去年11月中旬,他患病入院手术治疗。住院一个半月,医疗费用共花掉45452元,出院后,岫岩县合作医疗管理办给他报销了11358元。他看病动手术的钱,一部分是自己的积蓄,一部分是向亲属借的。“没想到县合作医疗办能给俺报销这么些钱,顶俺全家一年多的收入,可不是个小数目,这样的合作医疗,就是让俺再多拿点钱,俺也愿意参加。”

  三、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在参加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参与意愿不强,实际参加的人数没有达到所预期的理想状态。主要原因是农民健康投资观念、风险观念淡薄;农村医疗设施和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新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的保障程度低,补偿过程中手续繁琐,特别是报销过程难。

  2.一些农民生病不知道怎么办,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形式的原因,农民所享受的医疗服务水平还停留在较低层次,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在农村已不是偶然现象。“小病拖,大病抗”的现象时有发生。据调查,在农村贫困户约占75%,农民对待病的问题的盲目性显而易见。约5%的调查者由于知识水平低,家庭贫困治不起病,而崇拜神仙、相信迷信、偏方,对打针吃药的科学方法视而不见。约10%的农民有病不看,实在忍无可忍时才去治疗,病急乱投医,往往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同时,由于没有条件进行每年身体检查,重大病症在初期未发现,由于未得到及时的治疗导致病期严重,一些偶发病成为常见病。

  3.看病花钱成为农民最主要的负担之一,遇重病、大病,大多数农民缺钱医治,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在医药价格猛涨的情形下,农民医疗费用支出急剧上涨,医疗费用上涨的幅度远远超过了农民实际收入的增长幅度。

  4. 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医疗问题,农民得到实惠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自愿参保”为原则。虽然人均10元的缴费标准不会给农民带来太大的经济负担,但是健康的青壮年人群患大病风险较小,参与积极性较低,风险较大的高危人群则倾向于参加,这样极容易导致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入不敷出。同时,“只报销大病”容易诱发农民将“小病当成大病医”想法,造成医疗支出的急速上升。此外,和大病相比,对农民健康威胁更为普遍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只负责大病统筹而疏于对小病、常见病的防治和保健工作,必定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的医疗保障状况。

  (二)医疗机构在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行到定点机构救治的规定, 对于非定点医疗机构不予以补偿,这些机构大多数是县级医院,医疗条件相对落后,医务人员的知识水平有限,病人的可选择性较差,易造成误诊,从而耽误了疾病的最佳治疗时间。

  2.农村医疗机构服务监管不完善。很多医院被新农合选为定点医疗单位后,住院费和门诊费用上涨较快,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比较突出,农民从报销中得到的实惠被不断上升的医疗费用抵消了,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医患双方共同欺骗新农合组织,骗取医疗补助的现象。

  此外,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效率低下,成本过高;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四、解决的思路

  (一)对农民而言

  1.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要有步骤的将“大病统筹”模式过渡到“小病统筹”,最大程度地解决农民的健康保障问题。同时高度重视农村的卫生预防、保健工作。

  2.改革缴费标准,适度参照已经较为完善的城镇职工医疗制度按工资收入缴费的方式,按照地区农民的收入差异分别制定不同的缴费率。

  3.要加强农民的思想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意识到这种制度既不是政府的一项恩惠,也不是农民的一项负担,而是在政府的帮助、主导下的一项农民互助共济保障制度。

  (二)从农村医疗机构方面看

  1.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农村医疗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引进先进设备,改善医疗环境,从硬件设施上保障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

  3.要建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引入竞争机构,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幅度。

  同时,对于政府来说,要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办事效率,转变粗放型的宣传工作,从而降低筹资成本;因地制宜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新方式,既不能完全依靠一套独立的运行体系进行基金管理,也不宜将银行管理和保险公司这种高层次模式直接引入中西部欠发达的农村。并且必须实行基金使用管理的县、乡、村公示制度,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将农村医疗救助和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有效地衔接和融合,合并重叠设置的管理机构,提高运行效率。

  总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符合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在实施的开始阶段必然会存在着一些问题,并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政府的支持,探索出更切实有效的方法,能更好的为农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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