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品滥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制发了《关于新、老系统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通知》。3月2日,组织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分管院长)、不良反应监测报送人员、临床科室及药剂科主任进行为期半天的培训。药械监督股及时跟踪各监测平台不良反应的报送数量和质量,加强调度,每月向分管领导报告一次,每季度向各医疗机构行文通报一次。截止目前,全县已上报不良反应136例,完成任务数的100%。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我县新增不良反应基层用户监测平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纳入医保的药品零售企业)20户。
七、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药品经营企业兼营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在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的同时,对药品
经营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重点,主要从产品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检查。我局还积极探索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方法和手段,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对其经营的品种实行登记备案。目前,我县共对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1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备案登记。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查处和公布的假劣保健食品信息,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以及“上海益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虚假标示上海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清查“白里透红美白日霜”等18种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动车辆13辆次,检查人员39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家次,检查发现有1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标示养生堂生物科技(上海)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维生素E胶囊,数量3瓶;3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共计9瓶。已经对查获的产品进行下架封存,目前正在调查处理。
八、其它工作
(一)建立了新的药品监督协管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监管工作,完善我县药品监督体系建设,整合和利用好现有卫生资源,我局借鉴卫生监督协管机制,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在各乡镇卫生院建立起以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和药剂科主任为主导,卫生监督协管员为基础的药品监督协管机制,明确各乡镇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药剂科主任、卫生监督协管员为药品监督协管员,负责对本镇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检查。
我局还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并组织各乡镇卫生院迅速、有效开展工作。药品监督协管机制的建立,有效解决了由于县局执法人员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面广,难以监管到位的现实矛盾,比如在此次对“问题胶囊”药品的核查工作中起到了特殊的作用。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这一机制,充分发挥其监督协管职能。
(二)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工作
为提高我县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深化农村医疗机构“一体化建设”,保证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针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不规范,药房药品摆放零乱,特别是村卫生室药房药品乱堆乱放,存在严重药品安全隐患的情况,我局将GSP认证管理纳入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开展了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了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工作措施和目标,将规范化药房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细化,各单位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在现有药房的基础上加以整改、规范。对各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和药房主任进行培训,实地到刚通过“二甲”验收的县人民医院药房进行观摩学习。三是狠抓药房硬件建设,督促医疗机构特别是镇村医疗机构对药房环境进行改造,完善设施设备,使其符合有关药械存储、使用的质保规定。四是狠抓制度落实,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进货验收、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上报、药品储存与养护、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使用销毁等制度,并将其定为医疗机构
“规范药房”创建的基本标准。通过前期工作开展和督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房软硬件条件得到了逐步改善,严格中西药房分设,并按药品贮藏的要求条件落实到位,药房药品摆放整齐有序,药房面貌焕然一新。如龙溪中心卫生院,敖溪中心卫生院等。
(三)行政许可、药品GS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完成新申办药品经营企业5,变更换证6户,4户药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资料审查工作。
(四)药师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完成参训药师继续教育76次,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71人次的培训工作。
九、存在的问题
(一)极少部分单位还存在质量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店内广告的不规范、分类管理方面不能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现象,留下了不安全隐患,还有待于行业自律行为的进一步提高。
(二)个别单位对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督导检查的力度。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药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系统工作,将一如既往的抓好该项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在近期进行追踪检查,督促其问题的整
改和完善,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对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工作的宣传各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材料报送工作;五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本领和水平。
【2016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自查报告2】
全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已进入第二阶段——企业自查阶段,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力引领各县(市、区)局齐头并进,多措并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之势积极推进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飞行检查成效明显。3月中旬,南充市局开展了首批GSP飞行检查工作,全市共派出16名检查员对46家药品经营企业展开现场检查。飞检组移交各局稽查队立案查处28件,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16家。本次飞检工作大范围、大规模强烈震慑了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大幅度、大力度有效规范了经营行为,南充市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已初现成效。
二是督促企业自查整改。高坪、嘉陵、蓬安局召集辖区全体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督促企业在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集中开展自查自纠,比对整治方案中列举的8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点检查品种自查梳理整改,并按期提交自查报告。
三是狠抓培训补足短板。针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关机构改革后干部轮岗交流频繁、业务能力薄弱、监管经验欠缺的短板,各县市区局狠抓监管能力培训工作。南部局对全县90名基层药品监管干部开展了业务知识春季培训。高坪、嘉陵局采取以会代训、以案学法、现场练兵等方式,集中培训了新招录公务员和基层所监管干部。
四是借助外力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局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加大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顺庆、南部、蓬安、仪陇、营山、西充、阆中局分别在城市人口集中区开展了大规模宣传活动,发放药品安全宣传资料、解答公众用药疑问、讲解购药用药基本常识,受众达到数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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