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干部述职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7-12-17  编辑:admin 手机版
市委干部述职报告范文
如皋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述法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努力构建“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考评体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科学发展新要求,催生干部考评新体系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支撑,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考评,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齐头并进。
一是提升科学发展新水平,必须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近年来,如皋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持续腾飞的良好态势。然而,与之伴随的却是涉及土地规划、征地拆迁、劳动用工等热点问题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和上访事件频发。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干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经济指标轻社会发展、重发展速度轻群众利益的思想。对此,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全市组织了专题大讨论,并最终形成“必须像考核经济指标一样考核学法用法情况”的共识。
二是树立全面科学政绩观,必须强化干部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具有决策权和社会资源的配置权,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着力点”,抓住了这个“龙头”,就抓住了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如皋市从“强化依法行政,建立法制政府”的要求出发,围绕确立法治理念、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司法为民、遵章守法等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进行明晰细化,促进领导干部树立全面科学的政绩观。
三是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必须依法维护群众利益。干部创造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一段时间,由于少数部门、乡镇片面强调“工作效率”,盲目追求“发展速度”,简化法定程序,导致“民告官”案件频频上升。这不仅没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们为民谋福祉的政绩,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身形象。通过开展述法考评,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能有效地引导和鼓励干部真正创造出社会认可、群众得实惠的政绩,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述法考评新机制,激发科学发展新动力
通过三个多月的调查研究和半年的反复统一认识,制定形成了《关于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正式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考评。
一是丰富述法考评内涵。对照法治如皋建设的要求和领导干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实际需要,不断丰富述法考评内涵。主要内容为:年内有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或被确认为违法的案件;有无因执法不当导致人民群众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有无因不作为、乱作为而受到查处的案件以及出庭应诉和参与复议质证的情况。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需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创新举措及成效等。2013年底,结合年终述职述廉,全市81个党政领导班子的714名领导干部均参加了述法考评活动。
二是规范述法考评程序。述法考评坚持平时与年终相结合,书面述法与口头述法相结合,社会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在过程控制上,将学法作为干部在职学习的重点内容,以“雉水在线——如皋市干部学习的平台”为依托,精心办好“干部学法”栏目,拓展领导干部学法平台;强化平时考核,前移监督关口,建立了网上学法、日常督查、实绩公示、执法效能统计、述法考评预警的“四平台一机制”。在流程设置上,按照个人撰写报告、网络媒体公示、组织述法测评、反馈述法情况、提供任用奖惩建议的程序进行,确保测评客观公正。在结果评定上,实行百分制,其中年内的过程性述评占60%,年终述评占40%,设“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去年,参加述评的714名科级领导干部中,171名同志被评定为“好”、532名同志被评定为“较好”、11名同志被评定为“一般”或“差”。
三是强化考评结果运用。领导干部述法考评结果存入干部个人档案,同时作为组织部门对科级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凡提拔使用和受奖励的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是述评成绩为“较好”以上等次,特别优秀的优先任用重要岗位。对被确认有违法行为,且造成较大影响的责任人,在任用奖励时实行“一票否决”;对述法考评成绩为“一般”的对象,实施诫勉谈话;对述法述法考评成绩为“差”的对象,进行岗位调整,确有突出问题,并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视情给予组织处分。年终对每个述评对象均进行了定量汇总、定性结论,形成一人一份报告,由市委常委进行谈话反馈。9名法治工作实绩突出的个人受到了表彰,2名个人优先得到提拔重用;7名党政领导干部被予以警告,5名因行政违法、造成行政诉讼败诉的责任人受到查处,其中一名镇长被调离了领导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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