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从军队冒领“饷银”延伸到了政府和事业单位了。而治理“吃空饷”与“吃空饷”之间的斗争更是有了很长的历史。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2016学校治理吃空饷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重读《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心得体会1】
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认真开展了“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在职在岗人员XX人,退休人员X人,通过对照单位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等相关信息进行自查自纠,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等6类形式的“吃空饷”问题,同时,学校已对在编在岗人员情况和“吃空响”人员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示,未收到任何举报电话和信件。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领会精神。教育局文件下发后,我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及时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方法步骤、工作要求、6类清理对象等内容,广大教职工深刻认识到了清理整治“吃空饷”人员问题的重要性,增强了参与、支持、配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组织,加强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为加强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财务任副组长、其他校务委员为成员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方法,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了广泛的、公开的清理整治机制,确保了清理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三)自查自纠,规范运行。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我校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等相关资料,认真逐一排摸“吃空饷”人员,如实填写报表。各个环节严格监管,确保清理工作阳光运行。
(四)建章立制,防患未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巩固清理成果,我校自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接受监督,阳光操作。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使清理工作高度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关于重读《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心得体会2】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开展了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自查,主要情况如下:
一、成立自查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自查小组,组长为邢福波校长,组员为蔡庆海副校长、邢孔海教导和邢吴吉总务,自查小组组员均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直、坚守岗位、坚持原则、爱党爱国。
二、坚持整治基本原则
在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坚持这些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实事求是;
3、坚持校长负总责;
4、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
三、整治工作结果
我们按《通知》的有关要求,实行工作分工,深入到教师、群众中了解情况,结果如下:
1、学校没有在编不在岗人员。如未批退养占编领金人员,未批长期病假不上班人员,未批停薪保职人员,无故不在岗人员,职务改任不在岗人员。
2、学校没有离岗占编,伪编骗金以及已退休死亡不办理注销手续人员。
3、学校没有其他形式“吃空饷”的现象。如因故自动离职没有办理核销手续仍领工资人员,失踪多年仍由他人领工资人员,因故降低停发工资未办手续仍领原待遇人员,用少资请人代岗现象,冒领空编工资以及单位或个人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等现象均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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