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区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13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社区党费收缴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6年社区党费收缴自查报告1】

  根据《中共廊坊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三项工作”检查的通知》(廊直字[2016]3号)的要求,局机关党委认真对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两项工作开展自查,并结合全面自查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2015年,中共廊坊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廊坊市城乡规划局成立廊坊市城乡规划局机关党委,下设三个支部。局机关党委对两年来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发展党员情况

  局机关党委以《党章》为纲,从服务于廊坊经济建设发展的全局出发,保障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了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2014-2016年间,共发展党员3名,分别是张海群、曾光、马洁三位同志。在发展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的组织程序,严把考察培养关、政审关。该三位同志综合素质表现优异,政治坚定、思想稳定,工作中表现突出,体现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名被发展党员,全都实行了“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发展程序合乎要求,入党材料完整齐全。目前,我局5名同志列入了培养发展对象,4名同志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另有14名同志积极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

  我局党员党性观念很强,做到了党费足额按时上缴。局机关党委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按规定要求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及时将银行凭证报市直工委组织部,并做好收据凭证归档。

  根据党员工资变化情况,每年均针对党员党费收缴额度进行调整。我局党总支收缴党费均全额上缴市直工委组织部,未有对党费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经验做法

  我局机关党委成立时间尚短,管理经验还需进一步加强。近两年关于党建工作做法值得肯定。

  一是明确责任。明确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按照“谁介绍、谁培养,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意识。

  二是全面考察。明确考察范围,包括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和发展对象本人;明确考察内容,对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表现、群众威信等内容全面考察。

  三是积极指导。支部在接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以后,坚持教育引路,及时同入党申请人诚恳谈心,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提出存在的不足和希望,着重帮助申请人从思想上明确入党目的,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

  四是着重培养。对入党积极分子,运用多种形式抓好培养。通过专人培养、党组织培养、实践培养等多个层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我局借助每两周一次全市规划系统培训会,聘请党史研究和国内外形式分析的专家教授,进行党性认识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

  五是严格监督。为使发展党员工作做到民主、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存在问题

  局机关党委党员队伍建设依然薄弱,我局自成立以来,随着高素质人才大批量涌入,局内部党员人数明显增多,但年轻党员同志思想认识层次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具体措施

  (一)继续提高党员思想认识教育。借助局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强化全局党员党性认识。组织优秀党员学习考察活动,增添党员同志的工作热情。定期组织全局党员召开会议,对全局党员思想认识和工作做法进行总结。

  (二)大力党员培养。局党委下一步要在党员培养上下功夫。将以考察培养党员为党建工作重点,下大力为局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发展的一项重要依据。

  我局机关党委成立时间尚短,管理经验还需进一步加强,希望市直工委能够为我局机关党委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批评指正。

  【2016年社区党费收缴自查报告2】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和管理的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对社区党工委3年来党费收缴自查情况作以简单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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