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格尔木市第六中学前身属于盐湖集团子弟学校,2001年移交格尔木市,是一所老校,教师年龄偏大,一些老教师已为格尔木教育奉献多达30年左右。全市实行岗位管理聘用制度以来,学校面临多数高级职称的教师有编无岗,沉淀在七级岗位多年不能晋升等诸多问题。
以上汇报,是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具体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督导组各位专家批评指正。我校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把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报告2】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审议工作,从9月上旬开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在陈冬芝副主任的带领下,对近三年来市政府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听取了市教育局及其东风分局、张湾区、茅箭区关于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汇报,组织召开了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中小学校长、教师以及相关专家代表参加的座谈会8场次,听取了对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实地查看了21所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状况。十堰经济开发区报送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书面报告。现将调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区义务教育基本情况
目前,城区义务教育由市区两级政府举办,其中市级政府举办的又分为市直和市教育局东风分局两个体系。形成了由三大板块、五个主体构成的城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市直中小学由市教育局管理,原东风公司所属的中小学由市教育局东风分局管理,张湾区、茅箭区和十堰经济开发区所属中小学由三个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截止2015年9月,城区共有义务教育学校87所(小学59所,初中28所),学生78313人(小学生54611人,初中生23702人)。
其中,市直有小学7所,小学生13676人,初中4所,初中生7197人;东风分局有小学14所,小学生16851人,初中13所,初中生8903人;茅箭区有小学10所,小学生9494人,初中5所,初中生2798人;张湾区有小学25所,小学生10990人,初中5所,初中生3816人;十堰经济开发区有小学3所,小学生3601人,初中1所,初中生988人。
市直和东风分局小学生占56%,初中生占68%;三个区小学生占44%,初中生占32%。
二、城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近两年来,市区两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措施,不断调整优化城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逐步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实施《湖北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
根据《湖北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4年5月发布)的规定,到2015年,我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师资水平、生源分布、教育质量等方面达到基本均衡,实现教育质量一体化、师资配备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总体目标。按照阶段目标,我市茅箭区和十堰经济开发区将在2013年、张湾区将在2014年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接受省里的考核验收。
目前,市区两级政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加大工作力度,各项工作正在展开。市政府制定了未来5年到10年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市教育局启动了城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制定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出台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范督导评估方案等系列规范性文件,积极统筹、指导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茅箭区制订了创建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办法;张湾区与省教育厅签订了《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备忘录》,启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工作,组建了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公室,具体协调、指导、督办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工作。市政府加强了市直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一批优质学校得到社会认可。东风分局发挥了集团化办学和所属学校教育资源的良好优势,办学品位、教学质量稳中提升。近年来,市政府还不断加大对两区义务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领导、增加投入,促进了两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
(二)教育财政投入逐步增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有所提升
市区两级政府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提高了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水平。一是教育费附加收入大幅度增加,逐步实行均衡分配。2014年,市政府调整城区教育税费分配比例,市区两级按3:7的比例,分享区级收入范围内的教育费附加,大幅度提高了区政府教育费附加收入,当年城区教育费附加收入为1.06亿元,较2013年的4480万元增长近1.4倍,其中市直为5290万元,茅箭区为2793万元,张湾区为1749万元,开发区为800万元。二是统一预算标准,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今年,两区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为与市直一致,分别为小学500元、初中700元,分别比2014年提高了120元、160元,提高幅度较大。
(三)学校标准化建设正在实施,教育基础设施有所改善
一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针对城区人口增长趋势和群众需求,通过学校内挖潜力和发展民办教育等途径,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市直整合改造和扩建了一批学校,市实验中学、市人民小学、市柳林小学等优质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同时,支持十堰外国语学校、东山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等民办学校高标准发展,教育教学深受社会好评。二是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校安工程”和“治薄”工程。近年来,城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共立项54所学校、56个项目,计划改造中小学危房25.79万m2。目前,市直薄弱学校危房改造工程立项改造3.3万m2,已改造危房校舍1.3万m2,投入经费2400万元;张湾区、茅箭区学校校舍完成危改面积4万多m2,投入经费近3000万元,较好地改善了东风小学、市十六中、东风九中、花果中心小学等学校的基础条件,改造升级了部分学校的图书室、实验室、舞蹈室、音乐室、多媒体教室等功能设施。三是提高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十堰教育信息网已经覆盖全市教育部门及所有学校,通过实施教育办公网络化、教育管理信息化等方式,实现了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校园网、计算机网络教室形成了交互式网络教育环境,教师普遍开展电子备课、网上视频研讨交流,信息技术教学课程全面展开。
(四)加强教学管理,教育整体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实施“联校协作发展”行动计划。今年,市教育局打破行政区域界线,制订实施《十堰城区义务教育联校协作发展实施方案》,将城区40所学校组建成10个联校协作发展共同体,在共同体内,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协作,实现教育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二是规范办学行为。近年来,市教育局统筹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统一规定中心城区划片招生范围。取消了小学升初中考试,推进和完善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照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制度,减少“择校”,引导生源合理分流。三是加强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定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全面监测、评价学校日常管理、教学教研、班级管理、学业成绩、德育工作。制定督导评估方案,细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和目标。将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每年坚持专项督导两区和十堰经济开发区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督导检查城区中小学的规范办学行为,良好的教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五)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师资整体素质
一是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充实师资力量。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市直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实施办法》,明确了招聘部门职责和每年招聘的时间节点及程序。两区和十堰经济开发区也参照市直,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近三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450人,两区和十堰经济开发区招聘新教师137人,并且新进教师优先向薄弱学校倾斜,充实和提高了师资力量和素质。二是争取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政策支持。充分利用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政策,今年茅箭区、张湾区获得了95人的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的支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和结构得到了较大改善。三是实行教师全员培训。运用国培计划、远教工程、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等方式,开展教师全员培训,促进了教师素质提高。
(六)实施关爱工程,保障受教育权益均衡
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利,在市直、区属和东风分局所属学校中确定了有26所学校(小学19所,初中7所)作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定点学校,比2006年增加了13所。市区政府还不断改善定点学校的办学条件,例如,东风小学、市十六中原属改制企业子弟学校,地处偏远,设施条件简陋陈旧,师资老化,教学质量差,当地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愿入学就读,2014年市政府加大了投入,这两所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都配备了标准化的功能设施和教学设备、充实了师资力量,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好评,东风小学还新建了教学楼和高标准运动场地,市十六中建成了新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正在立项建设新校舍;张湾区花果中心小学完成了D级危房改造,新建了高标准的教学楼,逐步配套微机室、图书室、实验室和仪器设备;茅箭区三堰小学、火车站小学整体改造工程正在加紧实施,其中三堰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将于今年内完工,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创造了良好条件。城区义务教育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张湾区、茅箭区2900名农村学生还享受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落实了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从2013年开始,参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市财政每年投入200万元,对市直及东风分局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建立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同时,茅箭区在全市率先实施农村学生“蛋奶”工程。张湾区今年春季开始对1000多名农村住宿学生实施营养改善,生均年补助500元。
三、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面,市区两级政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但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调查发现,城区义务教育在市与区、区与区、城与乡、校与校之间还存在办学条件、生源分布、师资力量、教育质量、经费保障等方面不均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城区义务教育资源总量不足,与群众需求差距较大。近年来,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建起了一大批高层商住小区,人口增长了一倍,学龄儿童增加近一万人,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没增加一所。快速发展的新城区至今还没有新建一所学校,被列入市政府2007年“十件实事”之一的新建北京路中学至今还没有建成,规划的校址目前还是一片空地。由于优质学校与其它学校在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水平上存在很大差距,不仅中心城区内“小升初”择校问题严重,而且择校现象已经蔓延到了小学。现有的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大大超过了原设计标准,城区主干道沿线(包括柏林、花果、武当路等)中小学学校班容量均突破规定,中心城区优质学校班容量一般达到60人以上、有的甚至超过80人。例如,人民小学的招生规模已超过原设计标准的2倍。一些学校校园面积过小,学生做课间操不得不错时安排、分批进行。据有关部门统计,城区小学、初中生均校园面积分别为7.26m2、8.8m2,与《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规划的小学生15m2、初中生20m2的标准相差甚远。按省定标准测算,城区目前尚缺1.1万个义务教育学位,需要新建或改扩建学校6-8所。
(二)城区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治薄”工程和“校安工程”任务艰巨。调查发现,城区郊区和农村学校虽然近几年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但与《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与中心城区优质学校相比,存在着基础设施较差、教学设施不齐全、教学设备老化等问题,“治薄”难度较大。中心城区的薄弱学校校舍改造、设施完善,优质学校的功能设施完善等都有待进一步提升。据测算,在“治薄”工程中,按照设施设备达标要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近两年至少还需要投入资金3.5亿元。而“校安工程”任务也很艰巨,经2010年排查鉴定,省政府认定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D级危房(需拆除重建)14.6万m2,截止今年计划完成改造8.2万m2,还有6.4万m2需要改造;C级危房(需加固才能使用)10.5万m2,除市直学校部分加固外,两区和东风分局绝大部分学校均未加固,按照《湖北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这些危房必须在2014年前改造完毕,预计需要投入资金1.5亿元。
(三)城区师资结构不够合理,总量不足,教学质量难以保证。近两年,市政府在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建立了教师正常增长机制,较好地解决了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短缺问题,但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总体看,还存在着教师编制比较滞后、总量还显不足、结构不够合理、各个学校教师配备难以均衡等问题。从编制和总量上看,各校教师编制数量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核定的编制,近20年在校学生增加了近万人,教师编制却没作相应调整,市教育局东风分局所辖学校,有很大一批教师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校初期招聘的,目前正是退休的高峰期,今年已退或即将退的有100多名教师,但补充名额却只给了75个。两区教师补充机制还不健全,导致师资力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教学质量受到影响。
(四)城区义务教育办学主体多,办学责任不明确。《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十堰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十堰城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市、区两级政府的责任,逐步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别归口市、区人民政府管理。”从目前情况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主体多,依法管办义务教育的责任不够明确,学校发展规划、布局及建设责任等具体工作落实不够。随着城区空间拓展和人口增长,需要配套新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但是,市区两级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不够,致使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建设处于非常尴尬的局面。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不尽合理,有的一平方公里区域内有三所同类学校,各属不同的管理主体,各主体管办的学校之间教育教学各自为阵,资源不能整合,而新建城区又缺失义务教育资源配套。
四、加快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加大统筹力度,加快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政府及教育部门要研究制定城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措施,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校际之间差距扩大的势头,积极改善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两区、十堰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统筹力度,明确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逐步推进。在区级相对均衡的基础上,实现城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要强化政府责任,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对区级政府考核的重要依据。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省下达两区、十堰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三是加大对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扶持力度,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努力缩小差距。四是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大幅提高重点高中向初中学校分配定向招生的名额比例,严格执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以及小学、初中不得分快慢班、重点班等规定,逐步降低义务教育大班容量,着力化解择校问题,促进生源均衡分布,调动各学校办学积极性。
(二)科学规划,加大投入,优先规划和建设义务教育学校。要科学预测城市发展趋势和人口分布情况,统筹推进学校建设与城市建设的整体规划,尽快完成并实施城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城区学校建设预留用地位置和界限,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将中小学建设列为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做到优先规划、优先建设。同时,根据资源优化配置原则,推进城区义务教育资源整合,合理调整现有学校布局,做到规模适度、优化组合,扩大优质学校的辐射力和引领能力。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教育投入,支持茅箭、张湾两区办好义务教育。一是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两个提高”(即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有所提高、教育经费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有所提高)和“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生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的要求,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消除校舍危房和薄弱学校改造升级。二是抓达标,大力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按照《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校安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完善功能设施,建好城区每一所学校,力争2015年城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标准化建设,确保通过省级评估验收,以此推动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健全制度,完善措施,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要根据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实施办法,适时做好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补充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学校的教师短缺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强化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积极运用国培计划、远教工程、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等方式,开展教师全员培训,不断提高现有教师的素质和结构。进一步争取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的支持,着力改善城郊学校教师结构不合理问题。积极推行校长任期制和轮岗交流制度,加大优质学校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到薄弱学校交流任职的力度,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教师资源的调配力度,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合理流动,提高师资均衡配置水平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四)创新方法,理顺体制,有效推进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坚持依法办学原则,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及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的办学责任和区级政府管办义务教育中的主体地位,逐步实现区级政府管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级政府主要管办高中阶段学校。进一步调整优化市区两级教育税费征收机制,落实土地出让金10%用于教育事业的政策,确保教育经费专款专用,进一步提高区级政府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例和义务教育财政支出能力,实现区级政府管办义务教育的责任与权力相一致。积极探索城区办学体制创新的方式方法,推行城乡教育一体化、学区教育资源共享等区域性改革实验。大力实施联校协作发展、“名校带新校”等措施,全面提高教育整体质量,缩小差距,逐步实现均等化。要出台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义务教育,充实义务教育资源,增强教育活力,满足广大群众的多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