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票据填写不够规范,填开要素不齐全。如定额票执收项目、执收人员、执收日期空缺以及大小写填写不规范等。二是往来结算票据超范围使用现象比较多。在此次重点抽查的单位中,有票据不按规定使用,个别单位有代开票据现象,有用往来收据收取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现象。三是区(县)票据管理制度欠完善细化,对于乡镇和村级票据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票据管理人员素质不齐。从事票据管理的人员有的具有相关的会计知识,有的根本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易导致票据使用不规范。二是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缴旧领新”,监督乏力。有的区县不能认真及时清理票据结存量,按时督促执收单位审验非税收入票据,导致执收单位滞留大量票据,出现违规使用票据现象。三是处罚力度太弱。对执收单位违规使用票据,没有强有力的惩罚措施,不能对执收单位起到警示作用。对票据丢失的也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能引起执收单位的高度重视。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票据专管员业务培训,提高票据管理队伍素质。
(二)对往来结算收据超范围使用情况要加大规范、整改、处罚力度。
(三)票据管理制度规定要进一步延伸细化,加强对乡村级的票据管理,督促其收费行为及票据使用规范。
五、意见及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界定财政票据与税务票据的使用范围。目前我市的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租赁收入在票据使用上还没有统一,政策也没有明确规定,提请省厅与省税务部门衔接,联合下发关于财政票据与税务票据使用范围的文件,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范围模糊的问题进行明确界定。
(二)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按部、省文件的明确规定严格执行时,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妥善过渡与应对。
(三)进一步完善新版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软件,督促湘邮科技公司提高及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服务质量。
总之,我市的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经过近几年狠抓基础工作,严把各个关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厅要求与兄弟市州相比仍有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继续努力进一步规范完善,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使我市的票据管理工作再创新的佳绩。
【2016镇非税收入自查报告2】
我镇自接到《关于印发非税收入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财发[2016]67号)的通知后,及时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活动。我镇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我镇非税收入主要包括:1.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015年四个季度共收银行存款利息11480.32元,已全部上缴国库。2.社会抚养费。其中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且生育子女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超生以人均收入的3-5倍进行罚款。2015年,我镇罚得社会抚养费共计19300元,已全部上缴财政。
二、我镇对非税收入自查及管理的主要内容为:(一)财政票据领购和使用财政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或罚款问题。(二)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非税收入,是否建立票据登记制度,票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是否一致。(三)是否存在混用、串用、代开财政票据的行为。(四)是否按规定及时清理、登记、核销已使用的财政票据存根,并妥善保管。(五)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我镇通过这次票据自查,没有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现象。
三、今后努力方向
1、建立健全专项治理责任制度。镇政府建立专项治理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我镇在财政局、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的督促指导下,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和收费政策的学习和宣传,树立依法治镇、依法收费的理念,建立治理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使我镇收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2、切实加强对非税收入和支出的管理。
3、严格镇务公开。镇政府通过公示栏,将镇财务公务的情况和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开和公示,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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