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划与意愿有差别。前期在制定帮扶规划时,虽也入户了解群众意愿与期待,从群众最迫切的需求着手,在基础设施、教育培训、种养殖业方面优选排列其帮扶需求,但由于资金、劳动力等因素的影响,帮扶规划与贫困户的意愿还有一些差别。如在制定东林村一贫困户的帮扶规划时,最初计划帮助其一年养殖黑猪八头。调研过程中,贫困户反映养殖黑猪是她的意愿,但是八头黑猪超出了她的养殖能力,她认为可以分两年来完成这一帮扶规划。
(四)扶贫资金投入不足。一是项目资金安排有限。目前到位的资金和项目都集中于今年计划要脱贫的村,其他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还没有具体的资金和项目安排,难以满足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帮扶的需求;二是帮扶单位整合资金难度大。虽然贫困村都有帮扶单位挂点联系,但帮扶的形式和力度各有不同,有的帮扶单位人财物都十分有限,没有资金投入,更难以整合其他项目资金投入贫困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发,帮扶工作推进存在困难。
(五)政策支持不配套。一是脱贫标准不明确。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到2018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000元,此前脱贫的贫困户仅以略高于人均2736元纯收入的标准制定了脱贫规划,但2015—2017年拟脱贫的村和贫困户分别应达到那些标准,市县各级一直未能进行明确;二是非贫困村的贫困户脱贫时限不明晰。截止目前,各级和各帮扶单位对全镇的贫困村,特别是列入今年要脱贫的贫困村工作普遍较为重视,制定专项扶贫规划、落实各类项目资金,对面广量大的非贫困村贫困户的政策支持也从单一的产业脱贫资金,到农房建设、光伏扶贫、小额信贷等方面逐步配套完善,但各户以村为单位具体在那一年脱贫,时限不明晰;三是贫困户动态管理进出不畅。受贫困户资料系统全省统一管理的制约,面对情况的不断变化,在年度时间内各村贫困户条件改善的及时验收摘帽、因病因灾返贫的及时得到帮扶救助的动态管理制度未形成,影响了帮扶工作的时效性;四是举家外出贫困户如何实现产业扶贫资金报账政策未出台。全镇788户贫困户中,举家外出务工的贫困户比例高达13.2 %。其他贫困户在帮扶干部的帮助下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产业脱贫规划,并分步实施。而举家外出务工的贫困户虽也定有脱贫规划,由于长期未在家,前期规划的种养殖产业脱贫项目未能实施,对这一共性问题,亟需研究解决。
(六)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一是缺乏有效沟通衔接。市县业务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在制定贫困村脱贫年度、非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进度等环节缺乏沟通衔接,导致乡镇接受任务较为被动;二是未充分尊重基层项目规划意见。镇村两级在规划对贫困村整合的涉农项目时重点向水、路等基础设施倾斜,方案上报后,个别县级部门在未征询乡镇意见的情况下,大幅修改项目规划内容,造成项目作用的发挥大打折扣;三是缺乏统一的宣传口径和尺度。以关系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资金的两个数据为例:贫困村专项扶贫资金是之前宣传的100万还是现在规划的上千万?贫困户产业扶贫的资金3000元是验收合格由扶贫专项资金打卡到户还是通过小额信贷自行解决?诸如此类问题,在政策文件未明确前,不宜提前宣传,导致说法不一、解读众多、引发猜想。四是缺乏有力的考核追责机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扶贫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广泛参与,驻村工作队的组建、第一书记的选派、涉农项目的整合、“七进村、八到户”所涉及单位的规划等各环节都还存在着工作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以涉农项目的整合为例,已列为年内脱贫村规划的项目,相关部门就不能再以十二五期间项目已规划实施完,没有指标没有资金为由敷衍塞责。
三、对策建议
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已经发出决战全面小康动员令,吹响了全力精准扶贫冲锋号。通过调研,个人认为要完成好精准扶贫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民生任务、经济发展任务,确保县委提出的“两个率先”奋斗目标顺利实现,工作应紧紧围绕以下几方面来开展。
(一)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首先,镇村组各级干部要克服疲倦、厌战的思想。其次,贫困群众要摈弃观望、等靠要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实施精准扶贫既是调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方法,更是贫困村组脱贫奔小康的重要抓手,绝非一项阶段性的中心工作。是当前上至中央下到地方的一项全局性任务,更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主攻方向,要在2018年率先脱贫实现小康,任务十分繁重,需要广大干群以等不起的危机感、慢不得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牢固树立自强自立观念,尽早甩掉贫困落后的帽子。
(二)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继续把扶贫开发与村级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以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坚持抓党建、打基础、抓班子、带队伍,选好配强贫困村领导班子,突出抓好贫困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拔能很好发挥村干部的优势和作用的同志来担任,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基础建设需要进一步抓好。充分利用国家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的政策机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坚持不懈地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抓好农村村道公路的改造升级,千方百计帮助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生存环境,不断为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夯实基础。
(四)产业扶贫需要进一步巩固。积极引进专合社、业主大户,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引导作用,帮助贫困户搞好信息、技术、销售服务,因地制宜地发展有特色的种养业,注重示范引导,为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创造条件。
(五)技能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大。鉴于贫困户普遍缺乏专业技能和农业种养技术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加强外出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逐步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增加务工收入。另一方面充分挖掘现有劳动力潜力,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在家的贫困户进行种养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贫困户的能力。
(六)资金用途需要进一步拓宽。对于举家外出或家中留守老弱病残孕等贫困户,要用3000元补助资金发展产业难以实施,仅靠3000元脱贫也不现实,应根据贫困户的实际家庭情况来安排3000元补助资金的用途,不局限于种养殖等产业发展,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补贴,比如参加劳动技能培训报销学费、为贫困户购买医疗、商业保险等,既能增加贫困户学习实用技术的劲头,又能减少贫困户因病、因灾返贫的几率。
(七)动态管理需要进一步明确 。对各类扶贫资源到村到户、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扶贫对象教育培训就业增收情况、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准确反映扶贫成效,使“已脱贫者”及时退出,“真贫困者”和“返贫困者”得到最大限度的扶持和帮助,切实增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