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28  编辑:pinda 手机版

  【篇1】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目标和任务,确保我街道计划免疫接种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安全接种。2月8日下午,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督查指导,情况如下:

  一、自查情况

  1、加强接种管理,规范接种服务

  按照《我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准入管理,对辖区内接种单位进行统一规划,对从事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接种人员资格证,无接种资质人员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要求接种单位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的要求规范实施接种,在实施疫苗接种前先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告知一类苗免费政策,二类苗知情、自愿的前提下,不以任何理由强迫接种二类疫苗,不撤擅自用二类疫苗替代一类疫苗,不擅自开展群体性疫苗接种。

  2、加强疫苗管理和冷链运转

  县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能按照国家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保障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冷链运转,保证疫苗质量。指定专人对疫苗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接收、分发、供应等记录,妥善处理好报废疫苗。

  县卫生局加大监督管理,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一类疫苗分发和二类疫苗购买的情况进行督查。县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制订二类疫苗使用计划,实行统一采购,并做好疫苗生产、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查验,索取疫苗批号合格证明等工作。同时,加大对疫苗储存、运输及接种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做好储存、运输疫苗记录。

  3、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

  认真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监测和报告管理。县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县疾控中心及时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调查处理和确诊鉴定。对确属异常反应的病例,应按有关规定上报相关材料,落实补偿资金。对于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而引起相关上访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

  4、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接种知识

  加强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大力宣传预防接种对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加大今年“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力度,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知识知晓程度和国家扩免政策,倡导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理解预防接种工作,消除社会对扩免工作误解。

  二、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接种单位冷链运转运输记录不全,没有途中及到达时温度记录;

  2、少数接种单位疫苗接种知情告知内容填写不全,未告知疫苗预防疾病,无监护人鉴名等;

  3、部分乡镇防保站未设立生物制品帐目,出入库帐目与冰箱疫苗实物不符、未做到日清月结。

  4、少数乡镇防保站存在一、二类苗捆绑接种现象,违背了二类疫苗自费自愿原则。

  5、少数乡镇疫苗报废未按《一类疫苗报废管理办法》进行报废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1、加强生物制品疫苗管理,做好疫苗储存、运输冷链运转及温度监测工作,确保疫苗质量;

  2、认真做好受种者或监护人接种疫苗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知情告知工作,告知后监护人签名。

  3、进一步做好常规免疫工作管理,优先确保一类疫苗接种,接种二类疫苗要受种人或其监护人知情、自愿的前提下接种,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接种二类疫苗;

  4、加强疫苗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接收、分发、供应等记录,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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