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05  编辑:cgf 手机版

  2015年关于三公经费自查报告(一)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三公经费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县残联对2015年公务接待费、公款出国(境)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有关规定,县残联成立了以残联理事长王永正为组长的“三公”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分析研究自查中发现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制度上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规范。

  二、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经自查,县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用

  2015年公务接待费4.1万元,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2、公款出国(境)费用

  县残联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5.2万万元。在公车管理及专项治理中,县残联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私用行为;不存在借用、租用汽车行为。

  三、主动公开,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县残联“三公”经费支出不存在挪用、挤占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行为。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在残联网站、政务外网上主动“公开”支出,接受群众监督,全年未接到举报、投诉。建立了公务卡管理制度,县残联全体职工均办理了公务卡。建立并严格执行内部审批制度,及时发现支出的存在问题。

  四、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县残联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七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会议经费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能够简化会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县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

  五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防止公务接待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六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七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2015年关于三公经费自查报告(二)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1年至2013年2季度公务接待费、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搞好“三公”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李立安为组长、副局长彭胜辉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年初重新下发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会审联签制度,从制度对全局支持进行规范,确保“三公”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落实,严控“三公”经费

  1、会议及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2011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7.2万元,2012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6.24万元。我局2011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40.5万元,2012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53.5万元,2013年1-6月会议及接待费用支出14.3万元。

  我局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会审联签制度。接待安排先由需接待部门的经办人员向领导请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报销时必须由经办人员、会审联签小组会签,经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股核报。经调查,我局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支出偏高的原因:按上级要求,我局开展了多次公路专项整治行动,上级检查多,部门联系公务接待较多;路政巡查加班餐费等共同导致。

  2、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情况

  2011年外出学习培训11次共96人花费49011元,2012年外出学习培训14次共36人花费21361元,2013年1-6月外出学习培训1次共1人花费1300元。除2011年自行组织退休老同志考察学习、党员学习以外,其余都为参加省、市组织的学习培训,无国(境)外学习事项,且呈逐年递减趋势。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我局2011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6万元,2012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3万元。我局2011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8.7万元, 2012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7.7万元,2013年1-6月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6.8万元,其中,2013年5月,因路政大队2006年由省局统一配置的猎豹皮卡车使用年限过长,使用频率高(已行驶31万多公里),车辆状况极差,已无法正常运行,经市局同意,我局购置大众上海大众朗逸汽车1辆,价值10.7万元,严格按照控购手续,经市财政局控购办同意购买。支出比例偏高的原因一是我局属于公路管养部门,需长期对公路沿线进行巡查和执法,造成使用费用偏高;二是车辆因使用年限长、频率高,车辆状况较差,造成修理费用偏高。

  我局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经查,我局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

  三、积极完善监管,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局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八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县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出差之前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作为报销时的依据。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修理前报机务股并填写修理审批单,并到定点机构进行修理;节假日和不使用时车辆一律停放到机关院内。

  五是加强用水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用水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水用电。

  六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七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需要办公用品的股室填写办公用品采购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由办公室进行采购。

  八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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