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支持力度,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效益显著。
一、基本情况
(一)气象灾害观测预报水平显著提高。我市已基本建成地面、高空、空间相结合的综合气象监测体系。目前,全市已建成区域观测站168个,其中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2个,国家一般气象观测站5个;拥有新一代天气雷达、气象观测船、GPS基站、雷电观测网、大气电场仪等10余种近40部(套)具世界领先水平的仪器设备,具备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监测能力。基本建成市、区(市)两级气象灾害预报预测体系。通过数值预报、雷电预警预测系统、海雾预报等方法和手段,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同时,重点加强对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短期、短时、临近天气预报能力建设,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测准确率、时效性和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服务体系日臻完善。一是为科学决策和重大活动提供气象服务保障。以《重大气象信息专报》和《气象信息快报》的形式及时将气象灾害信息发布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为全市及时部署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在奥帆赛、海军节、全运会以及青岛啤酒节、海洋节等全市重大活动中,提供了气象服务,顺利完成了保障任务。二是气象灾害信息公众发布网络健全。据统计,全市每天发布短期、短时天气预报8次并定期发布周、旬、月度预报以及季节展望和汛期预测,这些预报通过每天6档电视栏目和5套广播节目向公众发布81次,同时,还通过报刊、网络、短信、12121电话以及1500余个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发布,公众可以方便地通过不同媒介获取气象信息。三是重点领域防灾减灾工作扎实有效。近年来,市气象部门对海湾大桥、大炼油、风力发电等全市重大项目进行了气象可行性评估,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积极为交通、供热、供电、旅游、防雷、森林防火等受气象因素影响较大、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提供专业化的气象服务,特别是在农业防灾减灾方面,及时为农民提供雨情、墒情、病虫害等预报,并在农作物播种、生长和收获的关键时期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基层气象部门还建立了乡镇气象协管员队伍,及时把气象灾害信息送到田间地头,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实施人工增雨作业1100多次、防雹作业200余次,有效降低了气象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
(三)防灾减灾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每年通过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和气象防灾减灾的主题宣传活动,近年来,市气象局会同有关单位共举办防灾科普宣传活动21次、报告会10场,发放宣传材料8万余份,在群众中普及了气象科学知识和气象灾害预防常识,提高了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
总之,市政府及气象主管部门对当前及今后气象事业发展的趋势有着清醒的认识,对气象工作在预防灾害、服务决策、服务民生的责任定位准确,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任务明确、规划超前、措施具体,在全市气象系统的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及规范化管理等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不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好评,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了重要的服务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但调研中也了解到,在全球气候持续变暖、极端天气事件增多的背景下,干旱、台风、暴雨、雷电、冰雹、雾、寒潮、大风、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在青岛地区时有发生,占自然灾害总数的90%以上,气象防灾减灾的压力不断加大。与此同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及安全的需要也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较为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是:
(一)气象灾害预测的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仍需提高。目前,受气象理论研究水平的制约,气象部门对一些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和移动规律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加之我市的气象观测站点布局仍不够密集,对气象信息的捕捉精度不够,现有预测预报能力不能满足人们对气象信息准确化、精细化的需要。
(二)气象灾害信息的发布渠道和覆盖面仍显不足。尤其是在农村,农业对气象的依赖程度较高,受气象灾害的影响较大,是最需要气象信息的产业。但受媒体播出时间固定、通讯设施薄弱以及基层气象信息员较少等因素的限制,农民不能及时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海上作业领域和社会弱势群体较集中的城市社区等也存在类似情况。
(三)全市气象灾害综合防御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市多部门联动的灾害防御体系尚不完善,在气象灾害预警第一时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反应、协同作战的能力有待提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灾害应急防御机制还不完备,农村、社区群防群控机制尚不健全,农民自救互救能力不高;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意见建议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安康福祉,政府及气象主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一)加强科普宣传,强化防御意识。当前,气象灾害问题已成为世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防灾减灾工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全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采取主题日、科普讲座、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通过网络、电视、手机、公益广告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普及气候变化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增强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要探索建立由气象、农业、水利、教育等多个相关部门以及各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宣传网络,根据农民、海上及高空作业人员、中小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等的不同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二)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机制。建立畅通的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和完善的应急机制是高效、扎实地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前提。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搭建与各行业、各媒体互联互通的信息发布网络,减少发布层次和环节,准确及时地将预报预警信息传送到有关部门、单位和群众手中,同时,要从我市气象灾害的季节性发生特点和可能受其影响的行业和群体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更加灵活、针对性更强的信息发布手段,提高发布实效,扩大覆盖面。要进一步完善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应对不同气象灾害的处置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防灾减灾机制。
(三)落实保障措施,支持基层建设。气象事业是一项民生事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为地方各项事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和保障。全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密基层监测站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夯实基础。全市各级气象主管部门要针对我市气候气象特点,加强科研,努力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的质量和精度。要着力建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基层气象服务队伍,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定期开展专业培训,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准确地将气象灾害信息传递给基层群众并组织采取科学的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广大基层群众应对和防范气象灾害的能力。
篇二
市政府对我区生态文明第8条(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和防灾能力建设,开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推进气象信息进网格)的考核目标要求,我区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将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列入2011年计划。该工程于2012年4月开工,2012年6月完工,共投资270万元。本项目建设主要分为水雨情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县级预警平台、防御体制建设等四个部分,主要建设任务包括:县级中心1个,简易雨量站11个;简易水位站3处;自动雨量站4个;自动水位站3个;无线预警广播点14个;人工预警点11个;暴雨预警平台1个;防御预案11个。项目建设完成后,区建立了气象抗灾体系,开通了信息化的预防机制,确保了全区人民的生产财产安全。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机制
2011年7月批复成立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法人代表为饶声海。明确该办公室为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法人,对该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负总责。
项目办公室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培训工作人员,确保项目办的每一位都能明确自己的工作岗位,充分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全力支持监理单位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项目办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协调外部环境,保证施工单位顺利施工。在项目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安全意识,注重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在半年多的施工过程中,没有出现一起安全事故。
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项目办主要对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安排、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资金筹措、使用管理及申请等具体工作加强规划、管理与监督,通过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精心实施,保障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质量管理
为确保工程质量,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安排区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管理站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同时也是项目办公室成员。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自始至终参与建设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提出了《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规划》、《关于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土建部分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的监督检查意见书》和《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三)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区级财政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制、政府采购制,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强化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区山洪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管理使用:
1、资金管理原则。遵循“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安全高效、规范运行”的管理原则。
2、资金管理职责。设立专帐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对项目的投资实行会计核算,资金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资金报账的组织工作、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投资建设成本的真实性。
3、资金监管。区级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好了项目建设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依规使用资金,配合审计部门进行资金检查。
(四)顺利通过验收
2013年12月21日,由省、市防汛办会同省国土资源局、省气象局、省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区境内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进行了竣工验收。委员会所属现场检查组察看了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现场,听取了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了有关工程资料,经过充分讨论后,形成了《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其功能和性能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满足竣工验收条件,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同意通过竣工验收,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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