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权责清理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07  编辑:cgf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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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春府办函〔2015〕67号)要求,现将我局开展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报告如下:

  一、开展职权清理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的精神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具体任务和分工,把责任具体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二)加强调查研究。着重围绕“三集中、三到位”以及如何建立健全监管标准体系,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出措施。

  (三)明确工作流程。采取“二下二上”的方式开展工作。“一下”是把任务分解到相关业务股室,由相关业务股室按要求对本股室所负责职权进行梳理,提出各项任务的目标和计划;“一上”是负责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主要股室根据相关业务股室梳理的职权和提出的措施进行汇总并审核,形成本单位初步的职权总表;“二下”是工作小组将初步职权总表发送各股室征求意见;“二上”是负责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主要股室根据各股室反馈意见对职权总表进行修改完善,提请局班子审议。

  二、履行主要职权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职权配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及“三定”方案(春机编〔2011〕12号),我局全面梳理了职权:

  行政许可审批2项(1大项2子项,建议保留1项、建议取消1项);行政处罚12项(建议保留12项);行政强制2项(建议保留2项);行政检查3项(建议保留3项);行政指导11项(建议保留11项);其他29项(建议保留28项、建议取消1项)。无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职权(具体见清理目录表)。

  (二)履行职权情况。我局依法履职,为社会提供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1、依法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机构。我市成立了防震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

  2、依法编制实施防震减灾规划。我市依法编制了阳春市防震减灾“十一五”、“十二五”专项规划,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指导各乡镇(街道)编制防震减灾规划。

  3、依法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管理。构建空间、地表、地下三位一体 的立体地震监测系统,全市建设以地震台1个,二氧化碳观测点3个,其他观测点12个。观测项目涵盖测震、强震、前兆多种学科。市内地震实现快速速报发布结果。

  建立了专群结合的地震预测预报体系,地震信息发布、震情跟踪和异常落实等制度。

  同时,我局还根据观测资料,及时落实异常,及时参加上级部门的震情会商。

  4、依法开展地震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完成市政府推行的网上办事窗口建设,将“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监督--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备案、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监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准两项(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有一项:“市辖区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监督”,分两项子项目实施)行政审批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并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将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监督纳入网上办事大厅,抗震设防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基本纳入基建管理程序。

  5、依法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编制了《阳春市地震应急预案》,乡镇(街道)、重要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也制订了相应的预案,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演练常规化、制度化,每年各地地震主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四个一”进校园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中小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地震应急演练。

  建立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乡镇(街道)和社区也建立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完成市、镇(街道)、社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五级”地震应急避难(疏散)场所和地震应急疏散通道的设置。

  6.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与宣传工作。经过努力,依法管理和协调防震减灾工作的局面基本形成。建成防震减灾示范学校2所,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四个一”进校园系列活动,教育学生,辐射家庭。免费分发宣传资料到各机关单位、学校、社会群众。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竞赛。每年利用“防震减灾宣传周”、7.28 唐山地震纪念日、“科技活动月”、“科技三下乡”等时机,与各相关部门共同合作,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

  (三)存在问题

  (一)经费的投入与防震减灾工作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防震减灾经费不足,影响防震减灾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地震基础设施的建设。

  (二)地震工作机构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全部工作人员仅有6人,除去1名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1名负责扶贫“双到”工作,1名准备带编调往阳江市应急指挥中心外,仅剩3人,其中包括局领导2名。地震工作特殊,突发性强,而且我市是国家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各项职能工作及市的中心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人员严重不足,难以应付日常工作。

  (三)监督、执法检查力量有待加强。目前在抗震设防管理、应急检查、防震减灾监督、检查、执法方面力量不足。

  三、转变职能的意见

  (一)职权调整。行政许可审批2项(1大项2子项,建议保留1项、建议取消1项);行政处罚12项(建议保留12项);行政强制2项(建议保留2项);行政检查3项(建议保留3项);行政指导11项(建议保留11项);其他29项(建议保留28项、建议取消1项)。无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职权(具体见清理目录表)。

  (二)加强监管。依法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管理职能,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优化行政运行效率,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治理能力与公共服务能力现代化,制定与履行职能相关的防震减灾管理和服务标准,推动管理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制定完善监管办法,强化对县级市执法的指导和监督。

  篇2:

  按照《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霍政办秘〔2015〕9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镇功能定位,我镇严格对照有关材料,认真查阅资料,组织人员对行政权力事项梳理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涉及行政权力事项8类176项。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我镇把开展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及时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并建立清理规范工作制度,确保了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举措,严明责任。

  为确保梳理对象全覆盖,我们将镇直各单位全部纳入清理范围,按照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依法实施,务求实效的要求对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规范的清理。严格做到了不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首先由各部门针对行政职能对行政权责进行自查,分类、分项填报行政权责类事项总表和分表;其次分管领导复查,对各部门梳理出来的权责事项进行审核把关,防止漏报错报。

  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弄清权力界定,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逐一对职权归属进行了清理,要求相关职能办所逐一对照清理,对核实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予以保留,没有的予以删除,未列入的进行补充添加。同时严格以法律为依据,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并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

  三、全面清理,认真汇总。

  各部门整理上报后的权力责任清单,由镇领导小组共同研究把关予以审签。经清理自查,我镇共梳理出权力责任项目176项,其中,权力责任清单中行政审批项3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规划1项,其他权力15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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