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我县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对全县的“三资”再清理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并对各乡(镇)“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就我县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领导,县局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张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局长带队的大检查工作组,为了能够达到标准一致,口径一致,要求一致,县局以农村财务管理股为主,抽调有关人员及部分乡镇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充实了检查组力量。检查组共利用了5天时间,逐乡(镇、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且根据每个乡(镇、区)具体情况,抽检20%行政村,抽检村由检查组随机抽样,不事前确定,检查内容全部按照省上标准逐项进行。从检查结果来看,全县大多数乡(镇、区)、村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规范、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农村审计工作进展顺利,各乡镇对村组财会人员也能够按时进行培训,农村会计电算化工作全面普及,没有盲点,总体工作情况良好。
二、从严格清理程序入手,注重四个结合,五个统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做到了“四个结合”。一是清理与征求意见相结合。清理小组进村时开好由村两委班子成员、群众代表、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社议事小组成员等参加的意见征求会,并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制定“三资”清理工作方案。清理审结后,召开群众代表会议通报清理结果。二是清理与帐内、帐外相结合。各乡镇采取帐内核对、帐外清理、账实核对、实地勘查、内查外调等办法登记填写清查工作底表。三是清理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各乡镇把核实处理经济遗留问题贯穿始终,坚持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为突破口,特别对白条借欠全面清收,垫付款项清理规范,长期遗留经济问题得到了彻底处理。按照“慎重稳妥”的原则,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属于违规的问题,由乡镇农经站边查边改,对一些违纪问题,乡镇农经站提交乡镇领导会议研究后,依据规章制度,及时处理落实。通过清理核实既解决了问题,又维护了集体经济利益。四是清理与整章建制相结合。结合清产核资工作,县农经局认真梳理各项制度,充实完善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公开竞价承包、招投标制度和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等各项制度。收集国家、省、市、县出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发至村一级,要求严格执行。乡镇结合实际研究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做到了清产核资与制度建设相配套。
2.做到了“五个统一”。一是统一清理口径。县农经局在认真分析确定“三资”清理重点的基础上,统一编制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范围、方法和具体要求,对农经干部进行了全面培训,统一了清理口径。二是统一账务核销程序。县农经局统一明确了核销程序。凡通过清理需要核销的账务,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审查通过后,填写账务核销登记表,村“两委”及民主理财小组长签字后方可做账务处理。三是统一公示公开。县上统一了公开内容,形式和时间。清理结果经清理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公示期间清产核资工作组,安排人员,受理群众质询,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事项,认真进行复查,及时给予答复。四是统一建账汇总。清理核实后,以村为单位,按照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登记表,逐表逐项进行登记,并根据登记表统一建立健全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五是统一检查验收。按照阶段安排,县上统一进行了检查验收。对于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确保了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按规定的步骤和程序开展,做到善始善终,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在清理工作中,我县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一个不少地按程序进行。从清理、登记、公示、核实、公示、确认,都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操作。
1、认真清理。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我们要求各乡(镇)清理小组深入到实地,对本乡(镇)的农村集体“三资”认真调查,要求清理人员逐一签字,以示负责。
2、如实登记。要求各乡(镇)在清理的基础上,由清理小组人员逐项、逐笔进行登记,并进行汇总。
3、严格核实。要求各乡(镇)核实小组对本乡(镇)的摸底登记表进行核实后,由乡(镇)统一进行审核。
4、认真确认。要求在核实的基础上,村清理小组提出可以确认后,村两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本村确认大会的召开,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对本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表决、确认。
5、及时公示。在核实、确认后,各村都按照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受理群众质询。通过公示,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中,这样既给群众一个明白,也还干部一个清白。
四、主要成效
1、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了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和管理使用状况,达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一是在资金的清理上通过对村级周转金的全面盘查,对库存现金、白条借垫和长期遗留经济问题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做到不借、不垫、遗留问题彻底处理。二是资产清理上通过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查清数量、来源、去向和管理使用情况。对新建和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纳账,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下账;债权债务做到明细真实,数据准确,特别是农户往来,做到了清理后张榜公布,欠款户认可。债权清理原则上除死亡绝户需要核销外,其他不得随意核销。乡村兴办企业等形成的债权需要核销处理的,必须查清原因,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后处理核销。新增债务必须事由清楚,手续完整,据实挂账。债权在清理中要求做到应收尽收,确因各种原因不能收回的,据实挂账;固定资产核销以事实为依据,丢失、损坏的追究责任,再处理核销。学校资产因撤并后,办公、教学配套设备等被教育部门统一调用的在村级资产中予以核销,新建的校舍以实际造价纳入村级帐内,对原有挂账的旧校舍,已经拆除的予以核销。经核实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清理前128908.41万元,清理后62804.264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清理前6547.2858万元,清理后6701.4431万元,应收账款清理前4613.8707万元,清理后4270.9044万元,固定资产清理前117747.26万元,清理后51831.917万元)。负债总额清理前12194.91万元,清理后14089.508万元。做到了帐帐、账实相符。三是资源性资产的清理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调查资料和发放到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为基础,通过科学简便的方式,查实数量、分布、权属及其管理使用情况。通过清理搞清了辖区内土地面积及分布情况。全县农村集体土地资源总面积121358.8 万亩,其中:农用地96691.496 万亩,在农用地中集体耕地96650.435 万亩, 建设用地16233.131 万亩,未利用土地8434.1878 万亩;土地资源总量、结构、使用状况进一步核实,为下一部规范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
2、通过界定所有权,把应归集体所有的“三资”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理顺了产权关系。一是全面核实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家底、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账薄,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通过核实摸清了全县土地资源面积及结构分布情况,为村社组织规范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供了依据。三是通过界定乡与乡、村与村、社与社、村社集体与辖区内农场土地权属,农村集体资源权属进一步明晰,理顺了产权关系,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农村稳定。四是摸清了农户自行开发的荒地面积,为农村集体资源有偿使用和村民共享提供了决策依据。五是优化了农村集体“三资”质量。清产核资使农村集体 “三资”得到了全面登记、核销和纳帐管理,进一步优化了“三资”结构,确保了集体“三资”安全完整,为盘活集体资产,搞活农村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通过建立台账,及时反映“三资”开发利用和处置状况,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动态化管理,为今后的“三资”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提高了乡村干部对农村集体“三资”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三资”清理使村干部懂得了应该如何管理“三资”,特别是让村干部对村集体重大工程项目的发包、租赁、投资和资源性资产的发包和开发利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 “三资”规范管理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对账薄的启用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全面培训。真正做到了清理后“三资”情况清、底子明、账薄健全、运行规范。三是提高了农村财会人员的素质。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让农经干部、农村财会人员亲历参与,做到了现场练兵,系统地学习了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了基本技能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增强了职业道德素质,深化了管理理念,锻炼了“三资”管理队伍,推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结合清产核资工作,采取边清查边整改,边建章立制,认真分析清产核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充实完善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了清产核资与制度建设相互配套,相得益彰。同时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规范了村社干部行为,构筑了农村“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
4、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健全制度,构筑监管体系,强化权力制衡,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一是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有效的制约了村级干部权力,规范了村社干部行为,做到了制度先行,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二是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严格依纪依法办事,违规的问题依据财务制度给予了处理,违纪的问题由纪检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了处理,增强了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法纪意识。惩防并举,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是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增强了财务、村务管理的透明度,进一步推动了村务公开,扩大了民主,增强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杜绝了个别村级干部以权谋私,送人情,暗箱操作,滋生腐败的可乘之机,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五、通过清理发现部分村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个别村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科目用错,帐表不符现象;
2、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不清理,存在虚有债权债务;
3、部分固定资产长期挂账,实物早已不存在,造成账实不相符;
4、资源性资产集体管理不善,有闲置和被占用现象等。
核查的过程是在边查边纠中进行的,以上的问题主要是自查阶段带下来未及时处理的,在核查阶段均进行了纠正。
六、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及措施
尽管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但还存在个别乡镇现金管理制度落实不够,个别村干部管理意识淡薄,资源性资产的开发利用、有偿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还需有待加强。为了巩固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成果,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以规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抓好学习培训工作。清产核资是手段,管理规范是目的。目前农村集体“三资”已经核实,账薄已经建全,制度基本完善。如何规范管理和科学运行,防止前清后乱,边清边乱是关键。为此,巩固清理成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是今后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就需要进一步抓好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县乡要针对乡村干部现状,创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增强依法管理意识,强化规范管理的自觉性,保证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科学运行。
2、进一步抓好遗留问题处理。通过检查验收,部分乡村还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帐表、帐帐不符,遗留经济问题没得到彻底处理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强硬措施,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着力提高清产核资质量。
3、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县乡村要针对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三资”管理办法和规定。同时,加强村社干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
4、进一步抓好常规性管理工作。一方面要坚持制度,突出重点,狠抓经常性管理工作。县农业部门要针对“三资”管理的主要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做到关口前移,规范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执行“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流程,严把帐前审计关,杜绝白条借欠,严格控制乱垫、乱借、乱支问题,规范重大项目的投标发包和资源性资产的开发、发包程序,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县监察、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处“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5、进一步抓好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深化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规范职业道德,强化审计监督,切实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县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县的“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