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市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29  编辑:pinda 手机版

   篇一

  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2015年7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杨雄市长于9月1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坚决严肃地逐项整改,并通过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整体管理水平;要着重加强事业单位资金使用管理,通过明晰章程和管理框架,规范内部运作,有效防止权力寻租和不正之风。

  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大对本市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订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从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部门联动、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审计整改内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民政局、上海大学等单位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粮食局、上海科学院等10家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方案,逐条落实责任,逐条进行整改。二是主管部门形成合力,依托部门职责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如,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就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各自职责,部署整改落实,形成整改合力。三是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管理。市文联、上海科技馆等8家单位,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制定或修订了29项内部管理制度,涉及预算管理,以及会议经费和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公务卡使用管理等方面制度,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科技类专项资金管理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市财政局着手建立包括科技投入在内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将专项资金申报年度、管理部门、申报单位等信息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便于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加强项目审核和日常管理。同时,市财政局探索建立科技投入资金的综合评估机制,选择市与区(县)共同实施的科技投入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完整反映同一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绩效。

  (2)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等部门研究盘活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存量资金的方案,通过加大区(县)管(及以下)河道整治工程市级补助力度、加快防洪除涝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逐步消化历年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结余。

  (3)对事业单位投资企业收益收缴的具体原则不够明确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国资委进一步理顺本市事业单位投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明确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对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的管理与监督。

  2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营业税季度申报政策不够完善的问题,市地税局以方便纳税人为原则,将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季度申报制度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予以完善。

  (2)对部分企业未能及时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10家企业的13个项目均已完成免税备案登记,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对土地出让信息共享机制未建立,影响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的问题,市地税局已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就建立土地出让信息共享机制进行了初步沟通,并将专题协商信息共享的具体事宜,以加强对相关税种的征管。目前,16家企业少缴的118万元税款均已征缴入库。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地方水利基金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基金预算安排衔接不够的问题,市财政局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加大了水利建设基金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预算的统筹力度。在安排2015年预算时,积水点改造、排水运行等水利项目,已改由水利建设基金安排。

  2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未适时调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建设管理委,向国家相关部门反映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执行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予以落实。

  3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基金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督促市自来水公司及上海电力公司上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企业层面资金使用的定期报告制度未建立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国资委等单位,对企业支出情况开展跟踪检查,了解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规范性情况。市国资委已制发《市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从支出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出发,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管理。

  2对费用性支出的范围规定不一致、与公共预算交叉安排资金的项目未建立联审机制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正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协调联审机制。市国资委已制定《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项目审定前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2015年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资金扶持上,市国资委已加大资本金支持力度,减少费用性支出总额,并将对下拨资金明确核算要求。

  3对本市国资收益收缴范围尚未全覆盖等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国资委及其他国资受托监管部门,结合本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逐步扩大国资收益收缴和预算管理范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少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式、流程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已制定了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自2015年起,市级经办机构统一编制基金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本市各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将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合并,实行市级统一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流程。

  2对少数基金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筹集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缴纳了少缴、漏缴的社会保险费,并通过调整管理体制和优化流程,加大稽核检查力度。同时,督促相关区(县)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未到位的区级财政补贴资金,纳入2015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调整预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与市残联和市民政局沟通,协调城镇重残人员的居民医保参保补助资金清算事宜。

  3对部分基金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将在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后,对各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包括滞留在镇级的基金)进行全面清算,并同步调整市级决算报表。同时,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责成相关经办机构,全面核对重复参保人员信息,及时停用重复参保人员新农保账户,停止发放重复享受的新农保养老待遇。截至目前,已追回重复发放的养老金6.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25家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至2015年9月底,有关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8.05亿元,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4.23亿元,两者合计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2.0%;其余问题已由相关单位承诺整改,主要是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当年预算已经执行,采购资金已经支出,相关单位承诺制定、完善相关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预算单位公务车辆使用数量超标、费用超支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归还或封存超标车辆,并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上海电机学院超标的12辆公务用车,5辆已归还下属企业,2辆已封存。同时,正按规定申请5辆公务用车的控购指标。

  2对部分预算单位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修订财务规章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及公务费用的审批流程,强化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上海图书馆制定了《馆所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办法》,要求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费用支出应通过公务卡结算。

  此外,针对部分高校等单位因公出国(境)管理和经费使用与现行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市政府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正在完善出访人员和经费的管理措施,并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和经费使用的规定。

  (二)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预算单位未完整准确地编报其他收入预算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和督导,结合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进行整改。华东政法大学将科研事业收支纳入2015年预算编制范围。上海图书馆专题学习预算编制文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将文化年鉴等事业收入纳入2015年度预算。

  2对部分预算单位结余资金反映不准确、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清理项目结余资金,梳理往来款项,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完整、准确反映结余资金情况。市粮食局已按规定对历年结余资金进行了账务处理,并纳入预算管理。

  3对部分预算单位项目未执行预算调整程序的问题,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减少执行中的调整事项。同时,完善预算支出审核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预算调整审批手续。上海政法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部门预算动态调整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

  (三)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预算单位课题经费使用不合规的问题,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市环境监测中心已退回从科研课题经费中提取的21万元管理费,并进行了账务处理。同时,制定科研项目管理相关内部规章制度,加强科研经费核算管理。

  2对部分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大各类收费项目清理力度,将有关收费收入上缴财政部门。2015年10月,上海电机学院已将6762万元收费收入,补缴市财政局专户,并表示今后将按照教育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及时全额上缴市财政局专户。

  3对部分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对政府采购的审核和监管。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本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以规范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控制流程。

  (四)市属高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高校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不健全,院系和部门分级授权管理不清晰的问题,有关高校建立管理规章制度,探索完善重大事项分级授权管理模式,逐步理顺院系、部门的职责权限,提高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水平。华东政法大学制定了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外签订合同主体,加强合同授权管理。上海大学计划于年底前将基本建设项目形成的15.21万平方米房产,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对其余1.39万平方米房产,与有关部门会商后共同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或评估后依据评估价值登记入账。

  2对部分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高校积极梳理、逐项完成相关课题的结账手续。同时,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完成后结余经费的结算流程和时间节点。上海师范大学修订完善了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了相关职能部门责任,细化具体措施,加强科研课题经费管理。

  3对部分高校奖学金、助学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有关单位优化管理流程,确保及时发放各类奖学金。上海大学认真梳理评选条例,要求校内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保证各类教育奖学金、特殊奖学金尽早到位,及时发放。

  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22个项目未批先建或未通过相关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建设单位均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正在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抓紧申请补办相关证照及竣工验收手续,完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2对24个项目因擅自调整建设规模或标准,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不合理不全面等超概算共计11.47亿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均对超概算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1个项目核减概算外项目投资644万元;23个项目均已向原审批部门上报调整概算报告,其中,3个项目已获批准,涉及金额共计838万元,20个项目正在审批过程中,涉及金额共计11.32亿元。

  3对28个项目存在违规招标、违规分包等问题,相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和学习,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同时,承诺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履行招标程序,做好承发包和工程结算等工作,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4对47个项目建设成本未按规定核算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均进行了调账处理,核减项目成本,补缴了欠缴的印花税。

  5对13个项目建设管理不善的问题,建设单位均表示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积极与相关单位协商沟通,尽可能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对长期闲置无法利用的设备,尽快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妥善处理。同时,加强投资决策管理,确保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二)白龙港污水处理项目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白龙港污水处理项目中,输送总管部分泵站最高运行负荷不足的问题,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加快推进相关工程建设,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主体已完工,待南线东段工程一期完工后,进行全面调试。两项工程正式投运后,污水日处理能力将达280万立方米,系统整体输送水量将会得到显著提升。同时,通过与区管泵站的干线运行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优化调度,挖掘潜力,进一步提升污水输送量。

  2对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中14台设备闲置的问题,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将3台作为备件,7台用于替换发生故障的同类设备,4台用于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

  3对因污水管与雨水管混接等原因,造成服务区域内部分雨污水直排河道的问题,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将会同闵行区和浦东新区水务、城建等部门,协调解决地区雨污水混接问题。

  (三)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影响内外部业务间有效协同的问题,市环保局与市交通委初步建立了危险废物运输信息定期沟通机制,所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定期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提供给市交通委,两部门实施联合监管,抽查危险废物转移路线。市环保局完善了在线监测系统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间的数据共享,按照合理准确的方法核定废气排放量,提高排污费计算的准确性。同时,将市、区二级危险废物管理数据共享内容,纳入正在建设的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升级项目中,建成后向区(县)环保局开放相关功能。

  2对部分信息系统运行机制或功能存在缺陷的问题,市环保局建立了移动执法系统数据入库和删除审核制度,优化新增污染源工作流程,并对重复数据等进行集中清理;规范信息系统密码使用管理;在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升级项目中,设置危险废物许可范围限制、数据校验和统计分析等功能。

  3对部分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市环保局已督促所属单位对问题进行分析和梳理;各单位完善了内部管理规范,明确和落实相关职责,今后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民生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资金未按规定筹集和使用的问题,11亿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土地补偿款已缴入国库;拖欠的1991万元廉租住房租金已收回;3.21亿元拨付动迁基地的资金已按规定分别核算。相关住房保障和财政部门将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筹措进度,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加强土地补偿款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快闲置资金拨付使用,规范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形式。市发展改革委已将部分建设债券资金未纳入专户管理问题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议出台加强监督的办法。相关项目开发单位已与金融机构沟通,在后续保障性住房融资过程中,落实优惠利率。支付的重复销售房款正在清算中。

  2对住房分配审核不够严格,部分房源日常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相关住房保障部门已经停止了不符合条件的19户对象有关待遇的发放和享受,并加快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复核和审核进度;110套违规转借、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已完成清退;149套产权登记不明确的廉租住房已办妥产权。

  3对部分项目建设管理薄弱的问题,3个项目已对分包单位资格进行重新审核,或按规定重新确定了分包内容,涉及金额共计2898万元;3个项目已补办开工建设手续;10个项目加强了建筑材料审核、派遣现场监理人员等措施,规范现场管理。相关建设管理、住房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

  (二)机构养老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收费政策不完善,税收及公用事业费优惠政策未执行的问题,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对养老机构的收费定价、享受优惠政策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市民政局督促区(县)民政局指导养老机构办理所得税免税手续。

  2对场所建设管理不到位,补贴资金申请拨付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问题,市民政局于2015年12月下发了《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存量养老机构设施改造的通知》,对存量机构改造进行资助,推动全市设施陈旧、薄弱的存量养老机构积极实施改扩建和消防改造。市民政局督导有关区(县),按实际建成使用的床位数核定新增养老床位数。同时,出台《上海市民政局市级新增养老床位建设补贴资金抽查办法》,以规范补贴资金审批和拨付,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并要求各区(县)民政局上报滞留的补贴资金。此外,市民政局正在研究全市统一的养老机构运营评估机制。

  3对部分中心城区养老床位设置低于规定比例,部分床位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的问题,市民政局将编制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养老和其他配套服务设施;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十二五”期间上海市养老机构统筹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试行)的通知》,明确中心城区、郊区(县)养老机构床位数建设的约束性指标,对未完成指标的区(县)采取强制缴纳统筹建设资金的措施。同时,市民政局将公开各区(县)床位利用率,通过“倒逼”机制,逐步杜绝包房和床位闲置现象,促进养老床位资源的合理利用。

  4对公办养老机构保障功能未充分发挥,民办养老支持力度仍显不足的问题,市民政局以优先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为导向,正在制定全市统一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条件和评估标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同时,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新建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试点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且拥有养老房源产权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补助。

  (三)市级财力补贴的住宅修缮项目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住宅修缮管理相关基础数据不完善,立项前准备工作不够充分,部分项目无法按计划执行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正牵头建设全市统一的房屋基础信息管理平台,拟将房屋修缮情况的信息纳入平台。此外,牵头开展本市旧住房安全排查,摸清老旧住房安全情况底数。对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鼓励各区(县)提早开展现场查勘、修缮内容确认、居民意见征询等前期工作,在市级项目计划立项上提前安排,确保项目计划执行的有效性。

  2对现行资金补贴方式对财力相对困难区(县)住宅修缮工作推动作用有限的问题,对财力较为困难的区(县),其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财力补贴比例提高至50%;“十三五”期间,在安全隐患处置工作中,对财力困难的区(县)也将提高补贴比例,进一步提升市财力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

  3对项目工程招投标、质量和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在招投标管理方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下发了《2015年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招投标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等管理和对各区(县)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违规问题的问责;相关区房管部门已明确关联单位不再作为住宅修缮项目的实施单位。在质量管理方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区房管部门对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予以整改。同时,编制完成了2015版安全质量检查手册,开展创建住宅修缮工程示范工地等活动。在资金管理方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明确市级财力补贴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相关管理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审价单位的考核,对多计工程结算款的问题已进行整改。

  (四)福利彩票资金募集和公益金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项目立项论证不够充分,部分项目内容类同的问题,市民政局出台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库管理办法》、《上海市社区公益购买服务项目目录》等制度,加强公益金资助项目前期论证和项目库的动态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和项目创新性,提高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公益金的使用效益。

  2对公益金资助的少数项目考核、评审不严格,个别项目受益对象不符合条件的问题,市社团局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创业园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规范项目后续发展;市和区民政局通过加强沟通协调、跟踪监督和指导培训,敦促社会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运行,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其中,违规套取的25万元公益金已经追回,并上缴至区民政局。

  3对彩票销售业务和公益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闸北区民政局将成立一家福利彩票机构,负责“中福在线”销售业务;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制定了《电话投注系统程序检查和数据审核的管理办法》,完善了技术系统开发和升级工作流程,系统少扣投注款已收回,同时已停止广告发布业务。市民政局通过完善项目预算编制审核及执行监管流程等措施,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并明确了公益金资产核算和管理主体。相关民政部门要求承担公益金项目实施的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所有项目资料真实、完整。

  (五)部分旧区改造项目的土地储备成本控制及资金使用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不利于土地储备成本的控制的问题,相关区政府对在拆的旧区改造项目,采取加强目标考核、第三方公信平台协调和疏导居民矛盾等措施,加大在拆基地的收尾力度;对已完成土地储备的旧区改造项目,将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及时实施土地出让,并与市主管部门共同促进储备计划与出让计划的衔接。同时,相关区政府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编制投资估算报告,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性,以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融资计划,有效控制财务成本。

  2对部分事项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征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相关政策,列出负面清单,要求各区(县)政府严格执行房屋征收政策;市建设管理委要求各区(县)政府,按照《关于推进本市房屋土地征收企事业单位房屋补偿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规范企事业单位的征收补偿。

  (六)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市文广影视局、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已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通知项目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市文广影视局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进行了梳理,并于2015年7月共同印发了《上海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中不再安排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2对部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召开项目监管情况通报会,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市委宣传部要求有关单位对已完成项目的净结余资金,在今后年度编报、申请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时优先进行统筹安排。

  此外,对本市文化宣传系统的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超投资,增加专项资金补贴的问题,市委宣传部按有关程序办理了概算调整手续,并将在今后的基建项目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投资控制。

  五、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计划数量不完整,污染排放企业监管覆盖率不够高的问题,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市锅炉和窑炉进行了全面排摸,基本摸清了家底。同时,加大了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进力度。市环保局和市质量技监局联合制发了本市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以此倒逼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市环保局要求区(县)环保局在市环保局下发监测工作计划的1个月内,根据辖区内一般污染源排污现状,上报监测工作计划,以此加强对区(县)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通过环境监测和监察联合执法,加大对超标排放企业整改的监督检查力度。

  2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奉贤区、金山区农委将进一步规范农作物秸秆还田的申报程序,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力度,加强资金补贴审核,规范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3.对部分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市环保局进一步明确,淘汰车辆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并正与市公安局沟通,完善补贴审核的制度建设。同时,会同本市公安、商务、发展改革、交通等部门,专题研究本市财政拨款单位淘汰黄标车工作,并要求市、区(县)两级政府部门杜绝财政拨款单位的黄标车及老旧汽车通过拍卖等方式流向社会。

  六、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17个项目延续到2015年继续实施的问题,前方指挥部已督促当地责任部门或单位抓紧项目实施,力争早日完成建设任务;对3个项目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前方指挥部已要求相关单位补充项目支付依据,及时归集项目结算资料,确保项目结算合法合规。

  (二)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施工单位多报工程结算费用的问题,申迪集团已经根据审计结论核减,办理了清算支付工作;对1个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职业资格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因该项目已结束,申迪集团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资质审核,坚决更换不符合职业资格要求的承包商管理人员;对部分工程签证单上描述的内容与施工现场情况不相符,施工监理审核不严的问题,申迪集团承诺进一步加强施工中的工程变更管理,完善及落实监理考核工作,确保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

  篇二

  根据整改落实督查工作的要求,现将嘉兴市审计局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方案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嘉兴市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对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反映的“四风”方面36个问题,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进行分析梳理,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都认领了责任,制定了《嘉兴市审计局党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方向,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11月21日,局党组书记江强专门听取了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对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工作,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二)建章立制,推动落实

  按照“常规性问题加大力度解决、遗留问题集中攻坚解决、新发现问题及时跟进解决”的整改要求,嘉兴市审计局针对“四风”方面的主要问题共制定了11类16项整改措施。各位领导干部从自身实际出发,从遵守政治纪律和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两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整改目标和措施,8位领导干部(包括许农局长)共在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制定了14条具体整改措施,针对“四风”方面主要问题制定了128条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主要围绕“四风”方面主要问题,从健全和完善制度入手,目前已修订完善7项制度办法,新出台了6项制度办法,在下一步整改工作还将建立和修订5项制度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三)狠抓落实,提升成效

  在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中,嘉兴市审计局始终把整改落实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说立改,建章立制,重点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活动成效。

  1.形式主义方面的整改落实

  针对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制定了4类7项整改措施,基本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工作的完成和成效。年初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相继制定《2015年审计项目计划》、《市本级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总体方案》、《“五型”机关创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实施方案》、《2015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等制度和办法,落实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创建“五型”机关,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分解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工作的完成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是出台业务培训计划,提升培训实效。6月,通过充分征求各业务处室和审计干部的意见,在学习培训的内容上和形式上进行了大幅度的改进,制定出台了《2015年7月至2015年6月审计干部业务培训计划》。从综合素质、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及理论研讨等方面细化业务培训内容,抓好组织实施。7月起相继以局分管领导讲课、外聘专家等形式,开展了财政总会计核算业务培训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财政部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解读业务培训。在培训上兼顾县(市、区)审计局的需要,采用视频培训形式,同步转播。从实施效果看,大家反响较好。同时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建设“审计书屋”,落实专人管理,建立学习交流平台。

  三是优化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审计工作程序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优化审计工作程序。按照“效率优先”原则,进行了实事求是的优化和完善:以报告需求为导向,调整报告结构、精简报告内容、简化报告流程、压缩报告时间,面向被审单位的经责报告和对外的结果报告要求同步出具,对外结果报告的篇幅原则上控制在5页以内;改进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议形式,简化会议组织形式;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过程谈话的灵活性,由审计组长和处室负责人根据现场实施情况确定,不做统一要求;改进整改督查谈话效率,对问题不多、性质一般的审计项目,整合在一起集中约谈,提高效率。

  四是完善审计立项论证机制,开展审计项目和调研课题立项可行性调研。11月中旬,下发通知要求各处(室)、分局抓紧开展2015年度调查研究课题和自定审计项目的可行性调研。调研重点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审计工作要求,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从跟踪政策措施执行,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关注民生问题等方面,加大审计力度,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监督的全覆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通过可行性调研,进一步组织论证评估,完善审计立项论证机制,科学制定2015年审计项目。

  2.官僚主义方面的整改落实

  针对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制定了4类6项整改措施,基本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联系基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局领导从上半年开始都深入基层审计机关进行调研,结合分管工作到审计组一线参与审计实施,开展审计现场蹲点指导。如陈关华副局长全程参与了禾城商业银行等审计项目实施;王海荣副局长在涉农资金审计中与审计组一起赴被审计单位、延伸调查项目和单位进行审计;蒋朝晖副局长亲自参与预算执行审计,并带队赴湖州参加全国土地出让金和耕地保护审计;潘光志组长在审计项目审计期间实地走访了各派出审计组了解审计工作情况;叶常青总审计师、宣玉泉主任、钱利民副调研员全程参加了崇福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通过深入一线,领导干部更深入地了解审计干部的思想动态、业务能力、审计成效,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和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28条办法”、“六项严禁”和市“28条办法”。今年以来,简化了全市性审计业务会议组织形式,大部分审计业务会议和培训采用视频会议形式,简化形式,提高效率;赴县(市、区)审计,明确要求住宿、用餐等费用必须自理。局纪检组监察室,继续坚持审计组外出审计纪律执行反馈和跟踪检查制度,督查外出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三是重视干部能力素质培养。一方面在人员少、工作繁重的情况下,重视干部能力素质培养,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市局组织了224人次培训,并积极选派审计干部参加各类培训,鼓励审计干部参加各类专业资格学习和考试,今年以来共派出21人次55天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有5名审计干部参加审计师、会计师资格考试,为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创造了良好条件。另一方面注重发挥审计干部的业务专长,拓展业务能力。如在审计任务安排上,今年抽调19名审计干部参与全国土地出让金和耕地保护审计,并在嘉城集团、市建委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打破处室审计业务分工界限,组成综合审计组,培养锻炼审计干部业务能力。近期在市区互派干部中,推荐了一名中层干部参加。

  四是完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审计工作要求,促进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大审计力度,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监督的全覆盖,结合实际,通过修订审计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健全审计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

  3.享乐主义方面的整改落实

  针对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制定了2类2项整改措施,基本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深入开展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增强争优意识,推进审计工作创新。制定了“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各项工作重点,落实责任。突出审计计划管理,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管理的薄弱环节及监督盲区为重点,加强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开发区审计监督等重点。优化审计管理流程,将所有审计项目分类管理,优化审计报告,加强审计全过程内部质量控制。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规范审前调查、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建立未上报告问题清单制度,推行审计任务清单制,强化审计项目进度督查。

  二是强化审计工作督查机制。今年4月出台《审计工作督查办法》,主要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审计项目和重点工作完成进度和实施情况以及信息宣传工作完成情况,由办公室、监察室组织进行的督查,并每月进行通报,以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健全督查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推进审计项目实施进度和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提升审计工作成效。

  4.奢靡之风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制定了1类1项整改措施,基本整改落实到位。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在经费使用管理上坚持从严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方面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如从去年开始,全市审计业务会议全部安排在市局召开,压缩会议时间,会议用餐仅安排县(市、区)参加会议的同志;在公务接待上严格接待标准;在赴县(市)实施审计中,明确要求审计组不能由当地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用餐和接待,住宿、用餐按标准回来报销;在公务出国(境)、会议、培训等方面加强管理,严格支出标准。另一方面加强日常办公经费管理,规范财务审批流程,从严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如在财务审批上,要求各项支出必须事前预算核准,控制支出标准,事后审批;在经费使用上,对水电、通讯等经费进行梳理分析,节水节电降低能耗,取消了收费的短信服务改为免费的“政务通”,减少支出。

  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局领导干部从自身实际出发,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目标和措施,基本整改到位。

  一是改进学习方式,理论和业务学习更系统。领导干部从自身实际出发,认真改进学习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在学习上改变了过去只求一知半解、浅尝即止的学风。钱利民副调研员参加了为期2个月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暨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修班。同时,领导干部还进一步加强了审计业务知识学习,蒋朝晖副局长专门开设《财政总会计核算业务》讲座。

  二是联系基层、深入一线,服务基层更扎实。陈关华副局长专程赴海宁等县局,就明年审计项目安排进行调研;利用专项督查工作的时机,深入农村主动与村干部、村民座谈,了解村级经济发展现状、好的做法、存在的困难。蒋朝晖副局长专门赴5个县局、余新、风桥等乡镇和民营企业,就财政同级审、内部审计指导等专题进行调研。潘光志组长赴县市区审计局专题调研投资审计领域监管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三是主动承担、牵头负责,工作作风更深入。陈关华副局长先后去崇福、嘉城集团、市建委等单位与被审单位领导沟通,及时掌握审计动态,解决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王海荣副局长主动积极地服务好整个土地审计配合工作,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发挥好参谋作用。蒋朝晖副局长牵头职能处室全面开展审计职权清理,编制部门职权清单,推动创新内审干部后续教育培训方式,委托嘉兴学院、南洋学院合作举办内审培训班;叶常青总审计师亲自研究改进审计业务培训的机制和模式,完善今后一个阶段的审计干部业务培训计划,合理精简经济责任审计内部业务流程,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内容结构。

  四是加强管理,强化督查,工作推进更有效。王海荣副局长亲自抓好涉农资金审计,市领导先后3次对审计结果作出重要批示,促进了涉农政策的整合与调整。潘光志组长赴各审计组现场了解审计工作情况,赴各被审计单位跟踪检查审计纪律执行情况,强化审计纪律执行。叶常青总审计师深入实际,全力推进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督促有关处室及时落实《整改方案》各项整改措施。宣玉泉主任采取夯实基础、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优化程序等措施,努力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

  三、市委中心工作和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

  (一)落实措施,深入推进。在审计中把“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加以跟踪推进。今年把“五水共治”作为审计重点项目,对“五水共治”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治水机构设置、规划编制等综合工作情况,治水资金筹集、管理、投入与需求情况,“五水共治”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政府和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通过审计调查,及时反映了“五水共治”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审计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主动参与,抓好落实。落实“河长制”职责,实地考察河道水质,加强与区级相关责任部门的联系,督促落实工作;按市委要求由局领导带队、中层以上干部全体参与,多次实地督查海宁市黄湾、袁花两镇以及结对村西吴村的生猪养殖转型升级、河道水质,落实春季水环境专项集中整治工作;积极深化“双千双百”活动推动经济平稳增长,走访联系镇、街道,了解经济发展的困难和情况,主动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涉企政策,服务企业和基层;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工作专项督查,组织为期一周专项督查和巡查。

  (三)正风肃纪,改进作风。坚持廉政建设是审计生命线的理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市“28条办法”、审计八不准纪律,定期、不定期组织对纪律执行情况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强化责任意识,把正风肃纪一抓到底,坚持做到审计机关“打铁还要自身硬”按照“正风肃纪”要求,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联系基层、服务基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减少会议,提高工作效率。

  (四)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市两办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实施办法》,全市审计机关共组织1288家单位开展自查涉及“三公”支出、会议费、培训费共计8.40亿元,审计抽查503家单位,涉及资金2.81亿元。鲁俊书记、肖培生市长多次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肖市长要求“提出加强公款消费管控的制度,作为整改内容”。同时,积极推动被审计单位即知即改,落实整改措施。今年以来市财政等部门相继修订完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等管理办法和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

  (五)重视民生,推进落实。今年专门安排了涉农资金审计,通过审计重点对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财政补助政策、补助资金进行调查,并进行实地延伸,查处了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出台了嘉兴市《市区支持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和农村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意见》,进一步整合完善涉农政策。

  四、12月份工作计划

  (一)围绕中心工作,落实责任。12月份,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审计项目计划,按照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要求,加强督查,落实责任,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开展“回头看”,转化成效。对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措施开展“回头看”,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转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对《整改方案》制定的整改措施,拟出台的制度办法,进行梳理分析,建章立制,促进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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